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在线律师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贵州省贵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加强北京奥运会期间工商行政管理系统网络信息安全的紧急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8-08-05 生效日期: 2008-08-05
发布部门: 贵州省贵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发布文号: 筑工商通[2008]144号

各分局、县(市)局,市局机关各部门:
  根据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加强北京奥运会期间工商行政管理系统网络信息安全的紧急通知”(工商明电[2008]47号)、省工商局“转发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加强北京奥运会期间工商行政管理系统网络信息安全的紧急通知’的通知”(黔工商明电[2008]41号),现就有关贯彻落实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局、各部门负责同志必须高度重视,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国家工商总局、省工商局的通知精神,切实加强领导和检查,制定网络信息安全责任制度,明确职责,明确责任人。奥运会期间凡出现网络信息安全事故的,将严格追究责任。
  二、市局由电子商务处、人教处、办公室组成信息安全领导小组,责任领导杨帆,第一责任人赵海帆、赵银山、阚正福,直接责任人梁玲、赵小非、蒋海波、熊礼珍。办公室负责“贵阳工商红盾信息网”门户网站上网信息的审核,人教处负责涉密计算机、涉密信息的管理,电子商务处负责局域网、数据库及门户网站的安全。各分局、县(市)局要相应建立信息网络安全领导小组。
  三、防范为主,加强监控。每个工作日,电子商务处专人登录“贵阳工商红盾信息网”(www.gyaic.gov.cn)不少于2次,检查网上内容是否有被篡改的情况,并做好检查日志,日志内容:登录时间、检查情况、处理情况、检查人。周末及每天的18点至第二天8点,市局“2008奥运期间食品安全值班表”中每个班次的值班人员,要登录“贵阳工商红盾信息网”进行检查,检查网上内容是否有被篡改的情况,并做好检查日志。各局在互联网上设有门户网站的,要24小时进行安全管理,确保门户网站安全万无一失。
  四、确保局域网网络安全,确保数据库安全,规范各应用软件使用权限管理。
  1、市局电子商务处指定专人每个工作日上午、下午各进行一次局域网安全检查,一是检查与各基层局、与省局、与国家局联网的联通情况,二是检查病毒入侵或非法入侵情况,并做好检查日志。
  2、各分局、县(市)局网管每个工作日上午、下午各进行一次局域网安全检查,一是检查与工商所、市局、省局、国家局联网联通情况,二是检查病毒入侵或非法入侵情况,并做好检查日志,如果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市局电子商务处处理。
  3、各局对红盾、经济户口、OA+绩效管理系统用户的使用权限进行一次检查,按照按需设置、够用就行的原则进行规范,不该开的权限就不开。
  4、市局电子商务处专人负责市局各数据库的安全,防止非法入侵引起系统被篡改、数据库被破坏,各局网管如发现数据库服务器异常,应及时通报市局电子商务处处理。
  五、各局人事部门要加强涉密计算机和涉密信息的管理,严格执行涉密信息管理的有关规定,严禁交叉使用U盘考贝涉密信息,禁止将涉密计算机接入互联网或带离安全场所,严禁在涉密计算机上处理非涉密信息。
  六、8月6日至7日,由办公室、人教处、电子商务处对各局网络信息安全进行一次专项检查,主要检查信息安全制度落实情况、涉密计算机及涉密信息管理情况、网络安全保障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各局要迅速组织力量立即予以整改,并于8月7日前将整改情况报电子商务处。各局要按照本通知的要求,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狠抓落实,确保奥运会期间工商行政管理网络信息安全。

二○○八年八月五日

附件:1、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加强北京奥运会期间工商行政管理系统网络信息安全的紧急通知”(工商明电[2008]47号)
2、省工商局“转发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加强北京奥运会期间工商行政管理系统网络信息安全的紧急通知’的通知”(黔工商明电[2008]41号)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836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