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各区(市)县旅游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服务业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成府发〔2007〕81号)和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基层统计工作的通知》(成府发〔2005〕73号)关于“强化基层统计基础建设,从源头保证统计数据质量,更好地促进全市服务业统计工作有序地开展,提高服务业统计调查工作的时效性和质量”的精神,根据市委目督办、市政府目督办、市统计局《关于印发成都市2008年服务业统计调查和加强基层统计工作专项目标分解方案的通知》(成统计发〔2008〕38号)要求,结合我市旅游统计工作实际,特制定《成都市2008年旅游统计工作目标考核实施细则》,作为2008年度旅游统计工作考核、评比先进的依据。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区(市)县旅游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
成都市旅游局
二00八年五月十六日
附件:《成都市2008年旅游统计工作目标考核实施细则》
目标责任单位:各区(市)县旅游局
考核内容 |
具体项目 |
完成要求 |
项目分值 |
考核依据 |
保障性工作 |
1、分管领导 |
区(市)县旅游局有分管旅游统计工作的领导。 |
4分 |
自查上报 |
2、统计机构 |
区(市)县旅游局要明确旅游统计工作的承办科室(3分),掌握辖区内旅游报表单位和统计人员名单,建立经常性的统计网络关系(5分)。 |
10分 |
自查上报 | |
3、人 员 |
区(市)县旅游局要配备与任务相适应的统计人员,指定专人负责具体工作(4分),统计人员相对稳定(2分),统计人员应具备相应统计专业技术知识,并通过国家的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取得《统计从业资格证》(2分)。 |
8分 |
自查上报 | |
4、工作条件 |
配置能保证旅游统计信息处理及网上直报工作需要的计算机设备。 |
2分 |
自查上报 | |
考核内容 |
具体项目 |
完成要求 |
项目分值 |
考核依据 |
基础性工作 |
1、数据质量管理 |
指导调查单位依法统计,建立健全旅游业统计原始记录和统计台帐,建立旅游统计综合资料台帐登记与管理制度(2分)。旅游业统计的各项数据必须做到数出有据(8分)。 |
10分 |
自查上报与平时检查 |
2、业务培训 |
确保旅游统计数据质量不断提高,加强业务培训和指导工作,对纳入范围的调查单位统计人员,一年内组织专门的业务培训或以会代训不少于2次。 |
6分 |
自查上报 | |
考核内容 |
具体项目 |
完成要求 |
项目分值 |
考核依据 |
报表工作 |
1、报表率 |
区(市)县旅游局要按照旅游统计调查要求,全面完成所负责的基层报表、综合报表等各表种的报送工作。其中:日常报表(18分)、年报(3分)、抽样调查工作(6分)、假日旅游统计(6分)、其它统计(3分) |
36分 |
平时报表情况记录 |
2、及时性 |
区(市)县旅游局按照旅游统计调查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及时催报辖区内报表单位,按时上报各类报表。 |
9分 |
平时报表情况记录 | |
3、准确性 |
对上报报表严格审核把关,同类指标同比增长或下降超过15%时,应该主动询问,了解变化的原因和情况,确保基层报表、综合报表的平衡关系、逻辑关系审核无差错。 |
10分 |
平时报表情况记录 | |
其他工作 (5分) |
1、区(市)县旅游局积极参加市旅游局组织召开的有关会议和专业培训,按要求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
3分 |
平时会议情况记录 | |
2、积极配合市旅游局完成其它各种临时性旅游统计调查任务。 |
2分 |
平时工作情况记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