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公交管[2008]11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交通管理局、处:
“5.12”汶川大地震发生后,四川及周边省、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迅速启动应急机制。四川总队按照我局《关于全力做好抗震抢险救灾期间道路交通应急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下发了《关于保障运输抗震救灾物资车辆通行的紧急通知》,全省各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及全体交通民警迅速进入应急状态,加强了通往都江堰、北川、绵竹等灾区道路的交通管控,开辟了抗震救灾专用通道,并从14个受灾较轻的地区抽调260名警力、60余辆警车,帮助成都、绵阳、德阳、广元、阿坝等重灾区加强道路交通管理,做好军车等抢险救灾车辆通行秩序的维护工作,有力保障了抗震抢险救灾人员和物资的运送,确保了抗震抢险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重庆、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等6省、市切实加强进出川道路的管控,最大限度保证了抗震救灾通道的安全畅通。
为进一步维护地震灾区道路交通秩序,保障道路畅通和交通安全,保障抗震救灾的顺利进行,现就进一步加强抗震救灾道路交通应急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全力做好重灾区的交通组织。四川总队要及时了解、掌握全省各灾区道路受损情况,及时掌握绵阳、德阳、广元、阿坝等灾区的道路通行、交通流量变化状况,进一步加强交通组织,确保抢险救灾和运输救灾物资车辆的通行。
二、切实维护疏散区的交通秩序。灾区及周边市、县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通往重灾区道路的交通管制,限制驶往灾区的无关社会车辆,保证出入灾区的主要道路畅通,保障运送伤员、灾民、救灾人员、物资等抗震救灾车辆优先通行,必要时采取警车带道护送。
三、加强四川及周边省份的沟通协调。四川总队要加强与北线进川的陕西、甘肃、青海和南线进川的重庆、贵州、云南等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协调机制,确定专人与相邻省份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加强联络,确保进出川道路安全、畅通。
四、进一步控制交通流量。各地要把确保抗震救灾运输通道畅通作为首要任务,继续为抗震抢险救灾车辆开辟“绿色通道”,进一步完善道路的指路标志,保障运送伤员、灾民、救灾人员、物资等抗震救灾车辆优先通行。同时,要切实采取措施,保障救灾车辆、部队、返城民工出川安全畅通。重庆、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等省、市要通过宣传提示、劝返、远距离分流等措施,控制进入四川交通流量。
五、全力预防群死群伤道路交通事故。各地要以预防和减少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为重点,继续深入开展奥运道路交通安全攻坚战,全面加强警力部署,强化路面管控,强化源头管理,确保不发生群死群伤道路交通事故。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
二00八年五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