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在线律师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国家人口计生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08年世界人口日活动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8-06-26 生效日期: 2008-06-26
发布部门: 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厅
发布文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口计生委,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口计生委,解放军、武警部队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办公室,中直机关、中央国家机关人口计生委:
  2008年7月11日是第19个世界人口日,联合国人口基金已将今年世界人口日的主题确定为“这是一种权利,让我们将它变成现实。”鉴于这个以权利为基础的信息,联合国人口基金考虑到各国不同的政治、社会、文化和宗教的背景,建议各国根据自己的国情策划组织宣传活动。
  为做好世界人口日期间的社会宣传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根据联合国人口基金世界人口日的主题,国家人口计生委确定今年的宣传活动主题为“生殖健康是一种权利,让我们将它变成现实”。届时,国家人口计生委将在天津市举行纪念世界人口日社会宣传活动。
  二、各省(区、市)人口计生委要以世界人口日为契机,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和世界人口日宣传活动主题,认真组织好“7.11”世界人口日社会宣传活动,力争使宣传活动真正有内容,多亮点,办实事,出效果,用丰富多彩的形式吸引广大群众踊跃参与到活动中来。
  三、各地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新媒体,大力宣传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所取得的伟大成就;宣传我国贯彻落实国际人发大会行动纲领和实现千年发展目标取得的成绩,大力彰显负责任人口大国的良好形象。及时报道世界人口日宣传活动,努力营造有利于我国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社会舆论环境。
  四、联合国人口基金《2008年世界人口日相关背景资料和信息》,将公布在人口计生系统资源专网上。
  今年的世界人口日海报将以电子版的形式公布在中国人口网,倡导绿色环保实物宣传品。
  五、请各地及时将“7.11”世界人口日活动情况报送我委。
  联系人:国家人口计生委宣传教育司杨志媛姜雯
  电话:010―8250474082504766
  传真:010―82504653
  电子邮箱:yzy82504740@sina.com
  wjiang@npfpc.gov.cn

二OO八年六月二十六日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602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