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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水利厅关于评选表彰省水利厅系统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7-05-17 生效日期: 2007-05-17
发布部门: 江苏省水利厅
发布文号: 苏水机党[2007]9号

省水利工程建设局机关党委,厅属各单位党委(总支、支部),厅机关各党总支(支部):
   近两年来,在省委省级机关工委和厅党组的领导下,厅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共产党员、党务工作者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思想,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紧紧围绕新时期共产党员保持先进性的基本要求,建立健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长效机制,不断加强和改进机关基层党的建设,充分发挥了机关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作用,为建设务实为民、清正廉洁的机关作风和水利行风、推进全省水利改革和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增强机关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充分发挥广大共产党员在“全面达小康、建设新江苏”伟大实践中的表率作用,厅机关党委决定,结合纪念建党86周年活动,在今年“七一”前夕,评选表彰一批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和范围
   评选名额:先进党支部25个,优秀共产党员60名,优秀党务工作者12名。
   评选范围:党组织关系隶属于水利厅管理的党支部、中共正式党员和党务工作者。处级党员领导干部参加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评选比例为12%左右。
   二、评选对象条件
   先进党支部评选条件:
   支部班子好。党支部班子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党性强,作风正,密切联系群众,勇于开拓创新,团结协作,求真务实,在党员群众中威信较高。
   落实制度好。坚持从严治党的方针,认真贯彻落实厅系统党建工作制度,严格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正常开展党员发展工作,在党支部目标管理创建工作或落实党支部工作责任状年度考核中取得优良成绩。
   党员队伍好。党员队伍整体素质高,党员政治信念坚定,带头学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爱岗敬业,忠于职守,甘于奉献,在工作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工作业绩好。党支部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思想,紧紧围绕工作中心,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积极协助行政负责人完成工作任务,在推进水利现代化建设和服务“全面达小康、建设新江苏”的伟大实践中成绩显著。
   发挥作用好。团结带领全体党员牢记和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在建设务实为民清政廉洁的机关作风和水利行风、推进水利改革、建设和发展的实践中较好发挥了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和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受到单位群众公认和好评。
   优秀共产党员评选条件:认真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模范遵守党章、国家法律和社会主义荣辱观,讲操作,重品行,诚实守信,清正廉洁,组织观念和党员意识强;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立足本职,钻研业务,爱岗敬业,成绩突出;自觉发扬“创业、创新、创优”精神,在推进“两个率先”和加快水利现代化建设的伟大实践中积极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条件:认真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带头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热爱党务工作,钻研党建业务,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党务工作的方法和途径,创造性开展工作,成绩显著,在本单位、厅系统有一定的影响;党性强、作风正,坚持原则,办事公道,诚心诚意为基层和群众服务,擅长做思想政治工作和群众工作,在党员和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从事专职党务工作三年以上。
   三、名额分配及评选办法
   1、名额分配:详见附表1。
   2、评选推荐程序。评选推荐工作要充分发扬民主,走群众路线,采取自下而上的,由基层党组织民主讨论推荐,逐级上报到各单位党委(总支)。在充分听取党组织和党员意见的基础上,经党委(总支)集体研究提出来初步人选,报厅机关党委研究、公示、确定。各党组织要把推荐的条件和办法通过多种形式,让党员群众了解参与,确保被推荐的对象有广泛的群众基础和群众公认度。
   3、材料上报要求。推荐对象确定后,各单位要上报评选推荐情况报告和《先进党支部登记表》、《优秀共产党员登记表》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登记表》(一式三份),并提供近年来的事迹材料一份。评选推荐情况报告应包括:主要做法、参与推荐的基层党组织数和党员数及单位党委(总支、支部)研究情况等。登记表中的单位名称、姓名一律使用全称和标准用字。事迹材料要实事求是,重点突出,内容翔实,特色显明,字数在2000字左右。主要事迹一栏字数原则上控制在300至500字,内容由其事迹材料概括而成。上述材料统一使用A4纸,于2007年5月30日前报厅机关党委。
  各单位党委(总支、支部)要切实加强对评选推荐工作的领导,要把评选推荐活动同宣传学习先进典型结合起来,同全面加强和改进系统党的建设结合起来,振奋精神,扎实工作,为推进“全面达小康、建设新江苏”、加快水利现代化建设、构建人水和谐社会作出新的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

二○○七年五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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