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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物价局关于荆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3-09-16 生效日期: 2003-09-16
发布部门: 湖北省物价局
发布文号: 鄂价房服函[2003]128号

荆州市物价局: 


  你局《关于荆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的请示》(荆价房服[2003] 75号)悉。根据《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整顿和规范招标投标收费的通知》(计价格[2002]520号)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荆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对入场招投标单位提供场地、技术资料服务时,可收取场地租赁费、技术资料服务费,具体标准批复如下: 


  一、场地租赁费:建设工程承发包招投标活动租用信息大厅每半天800元;租用大型评标室每半天400元;租用小型评标室每半天300元;租用办公室每平方米每月60-100元(以使用面积计算);专业分包、劳务分包招投标活动租用信息大厅每半天400元;租用大型评标室每半天300元;租用小型评标室每半天200元。以上收费均包括水、电、物业管理等费用。 
  二、技术资料服务费(包括资料的整理费用):建设工程承发包中标金额在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的,收费标准为500元;中标金额超过100万元,每增加100万元以内(含100万元)的,收费标准加收200元。 
  劳务分包、专业分包中标金额在50万元以下(含50万元)的,收费标准为200元;中标金额超过50万元,每增加50万元以内(含50万元)的,收费标准加收100元。 
  三、对自愿加入“荆州市建设工程信息网”的网员,提供手机工程短消息服务、网上信息查询、网上招投标服务(包括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答疑等)、网上企业形象宣传等服务,可向网员收取信息服务费每户6000元/年。 
  四、建设工程信息在媒介的发布费用据实结算。 
  五、招投标中心收取上述费用后,招投标活动中不得再以任何名义收取其它费用。 
  你局要切实加强收费管理,确保招投标中心提供质价相称的服务。 
  上述收费标准自2003年10月1日起执行,试行期一年。 
 
 
二○○三年九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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