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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07年科学研究计划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7-05-24 生效日期: 2007-05-24
发布部门: 陕西省教育厅
发布文号: 陕教研[2007]6号

省属有关高等院校:
   现将《陕西省教育厅2007年科学研究计划》(详见附件)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7年省教育厅科学研究计划经费为1000万元,其中专项科研项目经费718万元; 产业化培育项目经费227万元;高校人文社科基地建设经费45万元;高校科技奖奖金10万元。
   二、省教育厅2007年科学研究计划的编制,依据科教兴陕和全省科技大会精神,坚持“创新与实用”、“既出高水平成果,又出高水平人才”的指导思想和鼓励创新、突出重点的立项原则,结合我省高校科研工作实际,适当扩大专项科研项目的资助范围,主要资助具有显著创新性和产业化前景、为陕西地方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服务的科学和技术研究项目。
   三、《陕西省教育厅2007年科学研究计划》共资助科研专项项目449项(包括自筹经费项目9项),经费718万元。其中,资助人文社会科学类专项科研计划项目174项,经费173万元;资助自然科学类专项科研计划项目275项,经费545万元。      
    资助产业化培育项目48项,经费227万元,其中2007年资助产业化培育项目20项,拨款124万元;2006年产业化培育续接项目28项,续拨经费103万元。以上研究经费已由省教育厅纳入2007年预算统一划拨到各校,各校科技管理部门持此文件到财务管理部门尽快将经费划拨到项目课题组。各校应保证项目经费专款专用,不得挪作它用。对自筹经费部分各校要采取切实措施,保证落实到位。
   四、本计划项目的管理要严格执行原《陕西省教育委员会科研计划项目管理办法》(陕教科〔1999〕16号)和《陕西省教育厅产业化培育项目管理办法》(陕教研〔2002〕25号) 的规定,加强对计划项目的组织实施和协调管理,并做好项目的检查、监督、结题工作,确保项目按任务和合同要求顺利实施和完成。
   五、本计划项目实行项目负责人负责制和合同制管理,研究内容按照项目申报书的内容,预期研究成果按照本计划的要求完成。专项科学研究项目负责人与省教育厅签订项目责任书;产业化培育项目须与省教育厅签订项目合同任务书。项目责任书及合同任务书将作为项目结题和验收的依据,按省教育厅规定的统一格式填制,用A4纸印刷,签订时间另行通知。2007年省教育厅科研项目计划的电子文档可登陆陕西教育信息网(www.snedu.gov.cn)和陕西教育网(www.snedu.com.cn)下载。
   联系人: 杨晓研  电话:029—87338696

  陕西省教育厅
  二○○七年五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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