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赣建法[2008]2号
各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
现将《2008年全省建设系统法制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认真贯彻执行,并将工作中总结的典型经验和做法及时报省建设厅政策法规处。
江西省建设厅
二○○八年二月一日
2008年全省建设系统法制工作要点
2008年全省建设系统法制工作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城乡建设事业发展的重点,继续实施《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不断推进依法行政进程,努力将全省建设法制工作推上一个新台阶。
一、加强立法建设,不断完善建设法规体系
按照《省政府2008年立法工作计划的通知》(赣府厅字[2008]1号),积极做好《江西省龙虎山、龟峰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江西省风景名胜区条例》、《江西省建筑节能条例》、《江西省城市房屋拆迁与补偿安置实施办法》共4个立法项目的草案修改、征求意见、调研论证和送审工作。做到确保项目能按期顺利通过省人大常委会审议,3个调研论证项目中,力争有1个年内能提请省政府审议。做好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省建设厅将对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统一进行清理,对该废止的进行废止,对已失效的则公布失效,保证政策文件与法律、法规、规章的统一性。各级建设主管部门也要根据实际和立法规划的安排做好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的调研论证和出台工作,同时对本单位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一次集中清理。
二、继续推进执法责任制的落实,加强执法监督
要按照省建设厅制定并下发的《行政执法责任制参考文本》,切实采取措施,完善制度,抓好执法责任制的落实。重点是加强领导,完善制度,落实责任追究,不断强化行政执法人员的责任意识和依法行政意识。上级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下级主管部门执法行为和执法责任制落实工作的指导与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严重违法侵害人民群众利益的行为要依法查处。下半年将在全省开展建设行政执法活动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作为年终目标考评依据之一。要认真贯彻《行政复议法》和《〈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落实全省建设系统行政复议工作会议精神和要求,结合建设行政执法活动检查一并对行政复议案卷进行检查,不断提高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质量。
三、继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高行政服务效率
要以"建设全国建设系统一流的信息化系统"为契机,不断完善行政审批配套制度,规范行政审批程序。逐步建立网上许可申报、审批、督办、事后监管一体化系统,减少审批环节,缩短审批时间,使行政审批做到规范合法,公开公正、服务高效,保证《行政许可法》的各项规定得到切实贯彻执行。组织开展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调研,总结经验,对行政审批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和对策。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对纳入本地统一办证中心集中办理的行政许可事项要积极做好协调和沟通工作,确保行政审批优质高效办理。
四、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大力推进政务公开
要认真组织学习、宣传、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完善信息公开方式和制度,结合工作职责和服务对象采取多种形式进行政务公开,使政务公开常规化、制度化,努力打造"阳光政府"、"透明政府"。按照要求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完成政务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的编制工作。要积极抓好建设部关于实施《建设系统六项办事公开制度(试行)》和省建设厅对市政公用服务行业制定的服务承诺规定的落实。督促市政公用服务企业做好事务公开工作,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五、做好"五五"普法工作,不断提高行业依法行政水平
今年是"五五"普法规划实施的关键年,要认真抓好全省建设系统"五五"普法规划的落实。将近期颁布实施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突发事件应对法》及《城乡规划法》、《江西省城市和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补充列入今年的普法学习内容中,尤其是要加大对《城乡规划法》的学习宣传力度,开展各种培训、讲座活动。一级抓一级,培训一支宣传骨干。各设区市要抓好1-2个普法试点单位,通过以点带面,全面推进本地区"五五"普法工作的深入开展,并注意收集情况,发现典型,大力宣传。要通过普法学习和宣传,不断提高各级领导干部依法决策水平,提高执法人员依法办事能力,提高管理相对人依法维权意识,为全行业依法治理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