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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商请支持举办陕粤港经济合作活动的函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7-06-13 生效日期: 2007-06-13
发布部门: 陕西省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陕政函[2007]68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与贵省在高新技术、文化、旅游等领域的交流与合作,我省拟于2007年11月中旬在贵省深圳市举办陕粤港经济合作活动。活动内容主要包括:陕粤港经济合作活动开幕式暨陕西省重点合作项目推介会、旅游推介会、文化产业合作项目推介会,陕粤港澳高新技术产业合作论坛,陕西省重点项目与投融资机构恳谈会及文艺晚会等。届时,我省袁纯清省长、李堂堂副省长将分别率陕西省政府代表团及经贸代表团赴深圳市出席有关活动。
  为办好本次陕粤港经济合作活动,提升陕粤合作水平,恳请贵省对本次活动的举办给予大力支持,并请贵省有关部门在邀请组织企业参会、安排新闻宣传及活动组织筹备等方面给予支持和协助。诚挚地邀请贵省领导同志届时出席有关活动。
  我省有关部门将于今年6月下旬至7月上旬赴贵省衔接相关事宜,请予接洽为盼。
  联系人:陕西经济技术合作局  王书剑
   联系电话:(029)87291287

陕西省人民政府
      二○○七年六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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