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在线律师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三明市物价委员会关于省电网直供营业区内农村小水电上省网电价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1-07-25 生效日期: 2001-07-25
发布部门: 三明市物价委员会
发布文号: 明价[2001]99号
三明电业局、三元区、梅列区物价局:
  根据省物价局《关于省电网直供营业区内农村小水电上网电价的批复》(闽价[2001]商字232号)精神,为尽快实现省电网直供营业区城乡用电同网同价,对省电网直供区内农村小水电站上网电价,严格按照省物价局闽价[2001]商字97号有关规定进行审定,现将我市三元区、梅列区省电网直供营业区内农村小水电站上省网电价批复如下:   1、省电网直供营业区内的三元黄沙电站、梅列黄坑电站等22家小水电站,厂网分离后核定的上省网电价,具体详见附表。
  2、三元区莘口、岩前电力站、富余电量上省网电价,仍按省物委闽价[1993]商字182号文规定执行,即上省网电价每千瓦时0.10元执行。
  3、以上电站上省网电价,省物价局如有新规定,作相应调整。
  4、执行时间:各小水电站分别按厂网分离之日起执行。
附:
  水电站名称  装机容量(千瓦)  上网电价(元/千瓦时)
  黄沙电站  125×2  0.235
  炉洋电站  84×1  0.165
  增坊电站  100×2  0.215
  乌龙电站  160×2  0.235
  陈坑电站  200×2  0.26
  星桥电站  200+125  0.215
  坪山电站  55×1  0.215
  富源电站  125×1  0.26
  杨家山电站  55+75  0.26
  筠竹电站  160×1  0.26
  中村电站  125×2  0.215
  居阳电站  125×1  0.165
  晨阳电站  125×2  0.215
  黄坑电站  75×2  0.26
  朝鱼底电站  250×2  0.26
  砂蕉电站  120×1  0.26
  池山电站  250×1  0.26
  下坑电站  75+125  0.215
  际头电站  125×2  0.215
  水尾电站  125×1  0.215
  廖源电站  320×2+200×1  0.26
  渔溪电站  75+125  0.215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233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