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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佛山市中心组团防洪规划》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7-12-21 生效日期: 2007-12-21
发布部门: 广东省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文号: 佛府办[2007]416号

禅城、南海、顺德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佛山市中心组团防洪规划》业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注意做好如下工作:
  一、《佛山市中心组团防洪规划》是指导我市中心组团今后防洪减灾体系建设工作的重要依据,必须严格执行。
  二、禅城、南海、顺德区及有关部门在编制和实施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其它相关规划时要做好与该规划的衔接,并落实该规划的内容。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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