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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掀起实施城乡清洁工程新高潮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7-09-04 生效日期: 2007-09-04
发布部门: 北海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北政发[2007]34号

市辖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实施“城乡清洁工程”以来,全市各部门各单位加强领导,狠抓落实,突出重点,标本兼治,广泛宣传,全民参与,“城乡清洁工程”取得了显著成效,城乡面貌发生了明显变化,干部作风发生了深刻转变,投资环境得到了明显改善,有力地促进了富裕文明和谐新北海的建设。当前,“城乡清洁工程”进入攻坚战阶段,为进一步做好深化和拓展工作,从深度广度上不断推向深入,市政府决定,自2007年9月起,在全市范围掀起实施“城乡清洁工程”新一轮高潮。现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落实“城乡清洁工程”行政首长巡查制度,巩固扩大整治成果
    深入贯彻落实《北海市实施城乡清洁工程行政首长巡查制度》,行政首长要按规定在行政区域和分管工作范围内对实施城乡清洁工程的工作进行定期、不定期的巡查、指导和督办,进一步深化县区、乡镇、城乡结合部、小街小巷、江河海湖、城中村、市场、铁路和公路沿线的环境整治。同时,要充分发挥“城乡清洁工程”综合巡查队的流动督查作用,巡查工作由白天向晚上延伸,全天候24小时巡查,重点巡查市区,适时向县区、乡镇延伸,督查市辖县区及全市各有关单位及时解决“城乡清洁工程”存在的问题,发现一起,及时整改一起,巩固成果,确保工作常抓不懈。
    二、大力推行环卫保洁市场化、社会化、专业化工作
    改革现有环卫运作方式,按照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建立“作业专业化、服务社会化、经营市场化”的环卫保洁新机制,逐步将建成区道路清扫保洁推向市场,将建成区路段清扫保洁承包权进行公开招标拍卖,通过招标投标,引入市场竞争机制,选择好的环卫保洁企业承担清扫保洁工作,按“以费养事”的原则实行城市环境卫生保洁市场化运作、社会化管理。
    三、全面整治户外广告,重点整治小广告乱贴、乱画、乱涂现象
    对全市户外广告逐步进行全面清理,目前要重点治理小广告乱贴乱画、乱涂行为,要在市区内适当的地点设置免费小广告张贴栏,堵疏结合。全面清理、规范市区道路沿街的牌匾和户外广告,清理违章户外广告牌,拆除有碍市容的牌匾,先整治出一至两条样板街,然后推广。
    四、深化“领导挂点”、“干部包街”、“分片包干”、“门前三包”等“城乡清洁工程”制度
    市、县(区)、乡镇主要领导要亲自联系街道、社区的“城乡清洁工程”工作,各部门(单位)要对应联系相应街区的管理工作。各县区、开发区、乡镇(街道)、社区要逐级签订责任状,并与辖区内责任单位、店铺门面、临街住户签订“门前三包”责任状,把责任细分到每个片区、每个路段,落实到每个人。建立部门、社区工作联系制度,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应定期访问所联系的街道、社区基层管理人员,及时听取对“城乡清洁工程”的意见和建议,做好服务,认真巡查,协助解决相关问题。
    五、加大投入,加快市政环卫基础设施建设
    要采取治本性工程化建设措施,抓紧市政设施、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针对整治“五乱”和完善基础设施的各项重点工作,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抓紧编制完善市场规划、雨污水排放系统规划、停车场地规划以及“城乡清洁工程”各项专业规划。特别是建设、规划、公安等部门近期要对不按规划建设停车场、停车场挪作他用、违法占道停车等违法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恢复道路、停车场的功能,切实治理车辆乱停乱放的现象,为“城乡清洁工程”再上一个台阶提供保障。
    六、人人动手,全民参与,迅速把清洁卫生整治推向新高潮
    各县、区政府、各有关单位以及广大干部群众要迅速行动起来,树立守土有责的意识,认真按照卫生责任区管理职责,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分管领导要专抓专管,各单位要层层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充分发动群众广泛深入地投入到实施“城乡清洁工程”新高潮中来,形成城乡动员、干群动手、全民参与的良好局面,为把北海建设成为综合实力更强、开放程度更高、自然生态更美、社会环境更优、人民生活更富的现代化城市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七年九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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