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浙交直党[2007]14号
厅机关党委并机关各党支部,厅管厅属各单位党委(党支部):
进入八月以来,我厅作风建设年活动第二阶段各项工作在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的努力下,正在有条不紊的开展,并取得较好的成效。为推进我厅作风建设年活动更加深入地开展,根据省作风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和省纪委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有关工作,提出如下通知:
一、认真搞好党员干部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的作风自查自评。要按照储雪青副厅长在部署第二阶段工作会议上的要求,做到个人有自查,组织有评议,都要有书面材料。个人自查主要是围绕胡锦涛总书记倡导的八个方面良好风气和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生活作风等进行。自查材料包括对照检查、存在不足和整改措施等方面内容。
各单位、厅机关各处室要在8月底之前,开好党委、支部专题会议,根据省纪委《关于在“作风建设年”活动第二阶段开展一次专题警示教育的通知》要求,按照郭厅长“组织学习,分析深层原因”的批示,组织全体党员学习省纪委通报精神,以郑筱萸、卢福禄、励奎铭、赵詹奇等严重违法违纪案件为反面教材,以案说纪,以案说法,深刻查找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和思想作风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查找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方面存在的不足,制定整改措施,堵塞漏洞,进一步提高反腐倡廉意识,将自查自评与警示教育结合起来,推动“作风建设年”活动的深入开展。
二、认真落实厅作风建设年活动整改方案。厅管厅属单位和厅机关各处室要在学习提高检查对照的基础上,9月底前拿出作风建设整改方案; 厅管厅属四局和厅机关各处室对交通厅整改方案确定的各项任务,要抓紧落实,有结果的请在8月底前报厅作风办。
三、认真做好省作风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到我厅督查的准备工作。省督查小组来我厅督查,是对我厅作风建设年活动的鼓舞和促进,我们通过督查活动推进作风建设的深化和展示交通人的良好作风。要进一步严肃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杜绝迟到早退现象。要严格执行省纪委“四条禁令”、省交通厅“八个不准”规定和省交通厅办公室“接待基层人员和群众来厅办事基本规范”。厅管厅属四局和厅机关处室要对作风建设年活动开展以来的活动情况进行认真地总结,特别是好的做法,好的典型,取得的效果,以及服务对象、基层干部和群众好的评价,包括为基层和群众办好事的典型事例,领导干部对作风建设的感想体会等,总结于8月24日前报厅作风办。各单位要把作风建设年活动的材料、台帐准备好,厅机关处室也要把支部学习、活动记录、自查自评材料准备好,以备省督查组抽查。
二○○七年八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