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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设置高枧等公路收费站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2-07-04 生效日期: 2002-07-04
发布部门: 重庆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渝府[2002]97号
 
市交委: 
  你委《关于合川市盐井至三汇等收费公路站点设置方案的请示(渝交委文〔2002〕233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合川市盐井至三汇公路在草街镇高枧村设置高枧收费站,在狮滩镇黄花村设置黄花收费站,对过往车辆实行双向式收费。 
  二、同意大足县大足至安岳公路在龙岗镇明星村设置龙岗站,在与四川省安岳县交界处高平乡设置高平站。 
  三、同意酉阳至龚滩公路在小坝镇新桥设置新桥收费站,在两罾设置两罾收费站,同时撤除铜鼓临时收费站。 
 
 
二○○二年七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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