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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保健康快步走预防慢性疾病活动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7-12-10 生效日期: 2007-12-10
发布部门: 天津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津政发[2007]89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近年来,我市慢性疾病发病率呈逐年上升趋势,严重危害人民身体健康,已成为严重的公共卫生问题。为预防慢性疾病,加强对慢性疾病的控制和干预,保护人民身体健康,提高群众生活质量,我市将有组织地开展“保健康,快步走,预防慢性疾病”的活动。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开展快步走运动、预防和控制慢性疾病的重要性
  人民群众健康水平的不断提高,是重要的民生问题,是人民生活质量提升的重要标志,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目标。快步走路作为世界卫生组织提倡的一项容易普及、经济有效、无风险的最佳有氧运动方式,可以有效地预防慢性疾病的发生,对于提高人民身体素质和生活质量,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安享幸福快乐的家庭生活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各级人民政府、各部门要以高度的责任感,认真做好工作,增强群众的健康意识,倡导良好的生活、运动习惯,积极推动“保健康,快步走,预防慢性疾病”活动取得实效。
  二、建立相应机构,定期组织宣传活动
  成立天津市保健康,快步走,预防慢性疾病活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副市长张俊芳任领导小组组长,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张峻屹、市卫生局局长程津新任副组长,成员由市卫生局、市体育局、市教委和各区县人民政府分管负责同志并邀请市委宣传部分管负责同志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局。
  各区县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组织推动本辖区工作。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部门要加强领导,积极组织本辖区和本系统的各类适宜人群参与活动,并采取多种形式积极推广和宣传。通过持久有效地开展此项活动,使其成为具有天津特色的全民健康生活方式。在每年的5月选择1周作为“保健康,快步走,预防慢性疾病”活动的宣传周,由市人民政府主办,市卫生局、市体育局、市教委等部门并邀请市委宣传部共同承办。各区县要在本辖区范围内组织开展相关活动。
  三、明确职责,积极推动实施
  市卫生局要做好此项活动的筹备安排、组织实施工作,配合市委宣传部做好宣传发动,协调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相关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尽快制定“保健康,快步走,预防慢性疾病”活动实施及宣传方案,下发各成员单位,并建立评价指标体系,做好此项活动的定期效果评价。
  请市委宣传部组织新闻媒体利用各种渠道,对开展此项活动进行系列宣传报道,开辟公益性板块用于科普宣传。
  市体育局要按照职责分工,大力推动、组织开展此项群众性体育活动。
  市教委要指导全市学校组织在校学生积极开展此项活动,普及相关健康知识。

天津市人民政府?
二○○七年十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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