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赣市府办字[2007]9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市属、驻市有关单位:
光缆通信线路是国家通信网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不仅服务于传递公众电信信息,而且担负着党和国家的重要通信及国防通信任务。同时,还为金融、新闻、气象等单位传递高速数据业务,是党和国家以及人民群众传递信息的生命线。为此,确保光缆线路安全畅通,对于巩固国防和促进国民经济发展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为切实保障通信线路安全畅通,减少外力及人为因素对光缆线路安全的影响,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做好保护通信线路安全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通信线路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近几年来,尽管我市通信光缆联合护线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如:施工损坏通信线路造成通信障碍的现象还时有发生,仅去年6月至今,就发生施工机械挖坏地下光缆事故8起;偷盗通信电缆的事件152起,甚至恶意破坏通信设施的行为也有所抬头。给赣州的社会形象造成了不良影响。同时,少数地方和部门在通信保护措施未到位的情况下,为了片面追求工程建设速度,仓促动工,违规操作,甚至强行动工,不顾通信光缆的安全。这些现象的存在,突出反映出目前我市一些地方和单位对通信线路安全工作认识不足,对通信安全工作不重视,缺乏全局观念。因此,进一步加强保护通信线路安全工作,减少外力和人为因素对光缆线路安全的影响,切实保障光缆线路安全畅通,已成为当前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不容忽视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
二、加强领导,建立完善通信线路安全保护工作的工作机制
通信线路安全畅通,对巩固国防和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保障通信光缆线路安全,是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重要职责。各级政府要把保护通信光缆线路安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列入年度工作目标。赣州市保护通信线路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要组织力量,加强对全市保护通信线路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和领导。电信部门要发挥牵头作用,其它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通力配合,共同做好保护通信线路安全工作。各地要建立健全工作制度,落实工作措施,确保保护通信安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强化措施,分工协作,切实保障全市通信线路安全
(一)切实做好通信线路安全保护工作的宣传。市保护通信线路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要结合“世界电话和信息社会日”,积极开展护线宣传工作。近期内要组织开展一次军民、警民联合护线活动,主动走访相关部门和单位,启动义务护线宣传点,建立施工动土传报及大型机械手互动制度,把保护线路安全宣传到群众、施工单位、施工人员中去。各地要充分运用电视、广播、报纸等新闻媒体,广泛深入开展通信线路保护法规宣传活动,通过发布通告、典型案例报道等多种形式加强宣传,争取广大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提高全民护线意识。
(二)严厉打击破坏光缆通信线路的不法行为。各级公安、司法部门要积极协助和配合电信等通信主管部门开展护线工作,确保光缆线路安全。要进一步加大对通信线路阻断事件的处理力度,对非法收购通信器材及其他通信设施的站点、场点要坚决予以取缔;加大对破坏通信线路设施违法分子的打击力度,对因强行施工造成通信线路阻断的,要严厉查处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加强对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中的光缆保护措施。今后,凡是对光缆安全构成威胁的地段,各建设单位或个人(特别是大型机械操作手)要事先与通信光缆主管部门取得联系,未经主管部门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在危及光缆安全的地段违规施工。光缆维护部门应主动配合工程施工,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现场指导施工,设立标志,防患未然,防止无意损坏光缆的现象发生。建设单位与通信设施主管部门要加强沟通,相互理解,相互支持,相互配合,确保通信线路安全与地方建设两不误,杜绝通信线路阻断事故发生。
(四)提高应急抢修反应能力。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各项通信保护预案,加强应急演练,加强线路巡视和监护工作,排查线路安全隐患,保证在一旦发生光缆障碍的情况下,能及时抢修到位,确保党、政、军、民的通信畅通无阻。
二OO七年六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