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银政办发[2007]11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银川市房管局《银川市供热突发事故应急预案》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部门、本单位的实际情况遵照执行。
二OO七年九月十七日
银川市供热突发事故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 编制目的
冬季采暖是居民正常生活和工作的基本保障条件,是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供热事故的危害,规范各类突发供热事故的应急处置,提高应急反应和救援水平,确保居民正常采暖,构建我市和谐社会,结合银川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 突发事故定义
供热突发事故是指在供热期间突然发生因供水、供电、供气、天然气泄漏、供热管道爆裂等情况,供热企业无法修复,造成较大范围区域停暖12小时以上的事件。
(三)编制依据
依据国家及银川市供热有关政策、法规和《银川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结合本市供热实际,制定本预案。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指导、预防和处置发生在银川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供热突发事故。
(五)工作原则
1、坚持“平战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按照战时的要求,把应急管理的各项工作落实在日常管理之中,提高危机防范水平。
2、坚持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重大突发性供热事故的处理,实行由银川市供热突发事故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指挥、调度,政府各相关部门及时配合的管理机制。根据供热事故类别、事态发展情况实行四级预警、四级响应,对重大突发事故的报告、控制实施依法管理和处置。
3、坚持技术支持,装备援助,科学应对的原则
发生重大供热突发事故,实行统一指挥和调度,确保预警、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的紧密衔接,及时应对。预案中涉及的各职能部门应步调一致、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突发事故信息传递及时、准确,应急处置工作快速有效。充分发挥现有专业技术人员和行业企业技术人员的重要作用。
4、建立以供热行政管理部门为主系统、部门联动、快速反应的工作机制。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组织机构
1、成立银川市供热突发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应急指挥部),对事故的全过程负总责。
指 挥 长:代荣民 市政府副市长
副指挥长:徐 庆 市政府副秘书长
顾 川 市房管局局长
张光华 市安全生产监督局局长
成 员:王立新 市民政局局长
李维国 市房管局副局长
戴 亮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范学峰 市政府督办(信访)局副局长
伍建国 市财政局副局长
刘加鹏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李建春 市建设局副局长
雷 聪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刘宁平 市环保局副局长
李青云 市公安局副局长
张 文 市卫生局副局长
肖清明 市供电局副局长
王伟民 市消防支队副支队长
长站军 武警银川支队副支队
王进宁 市自来水公司经理
2、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房管局,组成人员如下:
主 任:李维国 市房管局副局长
副主任:彭安惠 市物业办主任
周东海 市房管局行管科科长
刘学礼 市房管局法制科科长
何贵杰 市房管局办公室主任
汪琪林 市房管局财务科科长
雷鸣凯 市房地产监察大队队长
办公室下设供热监测组、现场监察组、综合协调组、检查督导组、技术咨询组、宣传报道组。
(二) 职责分工
分四级设置供热突发事故指挥系统。事故发生,即自动生成应急指挥部。应急指挥部视危机情况启动对应的应急方案,负责对本行政区域供热突发事故进行紧急响应、救援。
1、应急指挥部职责
发生重大、特大供热事故由主管副市长担任指挥长,政府副秘书长、房管局局长任副指挥长,成员由各预案涉及部门领导组成,涉案企业领导和技术负责人参加。根据危机状态,统一部署应急救援预案的实施工作,对应急工作中发生的争议采取紧急处理措施。
2、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安排组织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组织和实施;根据预案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危机的变化,及时对预案进行调整、修订、补充和完善,调动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全力配合应急救援工作。保持整个应急预案网络通信畅通,随时根据事故发展情况,通报事故现场态势。执行供热事故报告制度。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做好稳定社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适时发布公告,将危机的原因、责任及处理决定公布于众,接受社会监督。
(三) 队伍编成任务
1、快速反应任务
(1) 现场监察组
组 长:彭安惠 市物业办主任
任 务:负责重点热源的日常监督检查,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并做好供热事故接警、出警工作,保护事故现场,进行事故调查,执行事故处理决定。
(2)供热监测组
组 长:彭安惠 市物业办主任
副组长:胡亚娟 市物业办供热科科长
任 务:负责日常性监督监测工作,制定应急监测预案,执行预案并实施现场监测,为应急事故的全过程处理提供供热事故的定性、定量报告,为实施现场救援提供科学依据。
(3)综合协调组
组 长:何贵杰 市房管局办公室主任
任 务:负责做好与市政府、其他部门的沟通、协调及供热事故的信息上报工作。
(4)检查督导组
组 长:周东海 市房管局行管科长
副组长:刘学礼 市房管局法制科科长
任 务:负责对各小组职责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并为事故处理提供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咨询。
(5)技术咨询组
组 长:张伟军 市物业办副主任
副组长:胡亚娟 市物业办供热科科长
任 务:利用已建立的专家库资源,为事故处理提供技术支撑。提供发生供热事故热源的基本情况及消解危害的处理方法,分析危害现状、扩散趋势。
(6) 宣传报道组
组 长:何贵杰 市房管局办公室主任
副组长:胡亚娟 市物业办供热科科长
任 务:按照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做好事故处理的宣传报道工作。
2、基本救援力量
(1) 供热、供水、供电企业
供热突发事故发生时,由相应企业作为第一抢险援助队伍进行紧急抢险;企业自救能力不足时,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统一调动应急抢险救援队伍。
(2)医疗卫生部门
结合供热突发事故特性,为现场医疗救治提供必要保障。
(3)公安部门
按照供热事故应急处理所需,出动警力,根据现场情况,进行交通管制,协助调查事故。
(4)各辖区政府、街道办事处、居委会
负责做好事故影响区域群众宣传教育、安抚工作,并做好紧急情况下组织疏散、救治工作。
(四)指挥中心设置
指挥中心设在银川市物业管理办公室。在供热期内,指挥中心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值班电话:6083463(24小时) 6082377
现场应急指挥中心的设置可根据供热事故应急处理的需要适时调整。
三、预测、预警
(一) 预测
结合日常工作,供热监测组对日常供热监测、热源运行(重点热源每月二次,一般热源每月一次)、维修情况及热源建设项目情况等信息进行收集、分析、对比,及时发现供热隐患,并形成预警信息,实行定期报告。
(二) 预警
指挥中心在得到可能发生供热事故信息后,立即向指挥部办公室发出预警信息,并通知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做好应急响应准备。相关人员要求30分钟内组织完毕,出警。
(三) 预警级别和发布
1、突发供热事故的分级
预警级别依据供热突发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张程度和发展势态,一般划分为Ⅰ级(特别严重)、Ⅱ级(严重)、Ⅲ级(较重)和Ⅳ级(一般),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
蓝色等级(Ⅳ级):造成30万平方米以上供热区域停暖的。
黄色等级(Ⅲ级):造成60万平方米以上供热区域停暖的或天然气发生泄漏的。
橙色等级(Ⅱ级):造成100万平方米以上的供热区域停暖的。
红色等级(Ⅰ级):造成200万平方米以上的供热区域停暖。
2、预警发布
(1)当可能出现重大、特大供热事故时,将分别启动II级、I级预警,预警信息立即报应急指挥部所有成员,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按照事故可能造成的严重性和紧急程度,向市委、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发布预警公告。同时,预案涉及的所有部门做好应急响应准备。
(2)当可能出现较大、一般供热事故时,将分别启动III级、IV级预警,指挥中心将预警信息报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并在供热行业内发布预警公告,各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预警及响应工作。
(3)预警级别按照供热事故发展趋势可随时升级或降级。
四、应急响应
(一)分级响应
1、I级、II级响应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组织指挥部成员单位及所有应急力量按照应急救援预案迅速开展抢险救援工作;
根据危机状态,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对应急工作中发生的争议采取紧急处理措施;
根据预案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危机的变化,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时对预案进行调整、修订、补充和完善,确保人员各尽其职、救援工作灵活开展;
根据危机情况,在技术支撑下科学组织人员和物资疏散工作;
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要全力配合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定期通报事故现场的态势,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并做好稳定社会秩序和受害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适时发布公告,接受社会的监督。
2、Ⅲ级、IV级响应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调度相关职能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开展应急处置工作。防止事故扩大、蔓延。保证信息渠道畅通,及时向应急指挥部通报情况。
因突发供热事故存在不可预见、作用时间较长、容易衍生发展的特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随时将响应等级升级或降级。
(二) 信息报送
1、建立信息监测制度。规范信息的获取、报送、分析、发布格式和程序。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严格按照相关程序报送信息。
2、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应根据各自职责分工,及时收集、分析、汇总本区域、本部门或本系统各类影响供热的信息,并负责收集、整理和研究可能对本区域造成重大影响的供热突发事故信息,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预测可能发生的情况,及时报送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3、报送各类供热突发事故信息的内容应包括:发生时间、地点、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等级、采取的措施和后续进展情况等。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对于上报的Ⅱ级以上突发供热事故信息,在报请应急指挥部批准后,及时向银川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工作总指挥部(以下简称“市应突总指挥部”)报告。
4、供热突发事故发生后,各部门要立即上报,Ⅲ级、Ⅳ级供热突发事故详细信息要于事件发生后4小时内报送;对Ⅱ级以上供热突发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立即报告应急指挥部及市应突总指挥部,详细信息要于事件发生后2小时内报送。
5、对于涉密的重要信息,负责收集数据的部门应遵守相关的管理规定,做好信息的保密工作。
6、对于各类供热突发事故以及可能导致发生的各种隐患,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利和义务向政府相关部门报告,并有权对有关部门的工作过失和不当处置行为进行举报。
(三)响应程序
1、一般、较大供热事故响应程序
(1)接到供热事故报警后,指挥中心立即向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汇报,应急指挥部办公室通知各基本救援组30分钟内到达各自岗位,同时完成人员、车辆及装备调度,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指挥调度,下达指令。
(2)接到指令后,现场监察组带领相关职能部门人员立即执行供热监察联动程序,快速出警,30分钟内到达事故现场,进行调查取证,并对事故类型、发生时间、地点、影响的范围和程度等基本情况进行初步调查分析,形成初步意见,及时反馈指挥部办公室。
技术咨询组带领有关专家30分钟内赶到现场,通过对监测数据分析,提出供热事故危害消解处理方法,提出供热事故定性意见。
(3)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收到各组信息反馈后,召开情况碰头会,研究相关问题、布置下步工作。
现场监察组按照有关意见协调相关部门进行现场消解、处置工作及采取其它应急措施,控制事故升级。
经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研究后,综合协调组向市政府及上级部门进行速报。
(4)在供热事故现场处置妥当后,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向市政府及上级部门进行确报。
现场应急工作结束。
2、重大、特大供热事故响应
(1)指挥中心接到报警或一级、二级预警信息后,立即向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汇报,预案即时展开。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迅速调集应急救援力量、应急监测力量集结出警,同时调动各应急相关部门及后援力量做好响应准备。
(2)接到指令后,现场监察组带领相关职能部门人员立即执行供热监察联动程序,30分钟内到达事故现场,并形成初步意见,及时反馈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技术咨询组召集有关专家30分钟内到达事故现场,为事故处理提供技术支撑。提供供热事故中主要技术数据及消解处理方法,分析危害现状、扩展趋势。
(3)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收到各组信息反馈后,召开情况碰头会,研究相关问题、布置下步工作。
现场监察组立即组织相关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开展事故分析工作,查找原因,研究对策,并在技术保证的前提下对事故热源点紧急处置,防止事故危害进一步加剧。
技术咨询组根据现场技术力量需要,随时增加专家组组成人员。
医疗卫生部门立即组织人力、物力对人员伤亡进行紧急救治处理,对可能出现的人员伤亡做好救治准备工作。
如供热事故有继续扩展趋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必须及时通告应急指挥部及市政府。在科学检测、预测的基础上,按照事故危害性质,划定需转移群众的范围及转移方向,依靠地方各级政府组织群众转移和疏散。
公安部门按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的指示,迅速展开警力,做好安全防护距离内的警戒工作。
(4)供热事故基本控制稳定后,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迅速调集后援力量展开事故处置工作,根据事故处理需要,对人员、物资配备情况进行及时调整。
现场应急结束。
以上各步程序按照现场实际情况可交叉进行或同时进行。
3、扩大应急
(1)如果Ⅳ级供热突发事故的事态进一步扩大,预测将要或已经发生较重供热突发事故时,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2)预测将要发生或已经发生Ⅰ级、Ⅱ级供热突发事故时,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请应急指挥部批准,做好前期的应急处置工作,必要时报市应突总指挥部,在市应突总指挥部统一领导下,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四)新闻报道
按照及时主动、准确把握、正确引导、讲究方式、严格把关的原则作好供热突发事故报道工作。综合协调组按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的统一部署,不定期地就事故预警信息、事故救援情况、现场调查情况、事故认定意见、应急处理结果等信息进行新闻发布。新闻稿件统一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审核。必要时,由应急指挥部确定新闻发言人,统一发布信息。
(五)应急结束
1、供热突发事故处置工作已基本完成,次生、衍生事故危害被基本消除,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宣布取消预警,应急处置工作即告结束。
2、供热突发事故处置工作结束后,承担事故处置工作的各相关职能部门和应急指挥部办公室,需将应急处置工作的总结报告按照事故等级报送应急指挥部。
五、后期处置
(一)善后处置
1、Ⅲ级、Ⅳ级供热突发事故的善后处置工作在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统一领导下,由指挥中心等相关部门组织实施;Ⅰ级、Ⅱ级突发供热事故的善后处置工作在市应突总指挥部或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下,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组织实施。
2、相关部门要组织力量全面开展事件损失核定工作,及时对事故情况、人员补偿、征用物资补偿、重建能力、可利用资源等做出评估。制定补偿标准和事后恢复计划,并迅速实施。
3、根据事故认定结论,下达行政处理意见。并对事故进行通报。
(二) 调查和总结
现场监察组根据调查情况形成现场事故调查报告。
供热监测组根据监测情况形成完整检测分析报告。
技术咨询组根据专家结论及监测意见形成供热事故认定报告。
以上三份报告报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根据各组报告,形成完整事故应急处理报告,报应急指挥部,经审定后,按照程序上报市政府。
六、保障措施
(一) 通信与信息保障
设有6083463、6082377公开举报电话两部,受理举报。
(二)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保障
各供热及救援单位根据自身应急救援业务需求,采取“平战结合”的原则,配备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和器材,建立相应的维护、保养和调用等制度,保障各种供热事故的抢险和救援。
负责单位:市物业办
(三)应急队伍保障
1、各供热企业应当制定供热突发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和抢修、抢险预案,组建抢修、抢险队伍,具备事故自救的能力。
负责单位:各供热企业
2、具有二级以上资质的供热企业应组成的应急抢修队伍,随时解决Ⅰ级、Ⅱ级或Ⅲ级供热紧急事故。
负责单位:市房管局、市物业办
(四) 医疗卫生保障
遇到紧急情况,医疗部门提供必要的医疗保障。
负责单位:市卫生局。
(五)治安、交通管制保障
遇到紧急情况,公安部门及时出警。
负责单位:市公安局。
(六)指挥中心根据不同性质、级别的供热事故建立了详细的专家库管理系统。
负责单位:市物业办
(七) 物资资金保障
1、 政府物资资金保障
供热保障具有很强的时效性,市财政局、民政局做好供热应急资金的筹集,按照“特事特办”原则,简化工作程序,凡涉及应急拨款事宜,经政府研究确定后,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相关手续,确保供热突发事故处置工作的顺利进行。
2、企业物资资金保障
各相关企业做好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工作,及时补充和更新各类物资;建立物资调剂供应的渠道,以备物资短缺时可迅速调入。
应急救援物资的调用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统一协调,市民政局全力配合应急救援物资的储存、调拨和紧急供应。
七、宣传教育、培训及演习
(一) 宣传教育
1、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组织各供热单位、相关职能部门制定应对突发供热事故教育方案。
2、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和有关职能部门、供热企业要及时向公民公布供热突发事故应急预案中可公布的内容,使公民了解应急预案,积极参与应急行动。
(二)培训
市房管局及各职能部门开展面向供热企业的应对供热突发事故相关知识培训。将供热突发事故预防、应急指挥、综合协调等作为重要内容,以增加供热企业管理及工作人员应对突发供热事故的知识和能力。同时,通过新闻媒介向广大群众宣传热用户应对供热事故紧急处理措施和方法,提高热用户安全用热意识和处置供热紧急事故的能力。
(三)演习
1、市房管局应根据预案,定期组织专业性和综合性的应急演习,做好跨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及通信联络,确保各种紧急状态下的有效沟通和统一指挥。
2、应急演习应包括准备、实施和总结3个阶段。通过应急演习,培训应急队伍、落实岗位责任、熟悉应急工作的指挥机制、决策、协调和处置的程序,识别资源需求、评价应急准备状态、检验预案的可行性和改进应急预案。
八、附则
(一)本预案由银川市房产管理局负责解释。
(二)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