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闽教安[2007]16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公安消防支队,各高等院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幼儿园:
2007年10月21日21时50分左右,莆田市秀屿区笏石镇北埔街道飞达鞋面加工作坊发生特别重大火灾,事故造成37人死亡,19人受伤。这起事故发生在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和全国全省广泛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期间,党和国家领导人及省领导高度重视,相继作出重要指示和批示,省政府10月23日上午召开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紧急会议,专门就全省消防安全工作进行部署。现就认真贯彻各级领导的批示精神和省政府紧急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进一步提高对消防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消防安全是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部分,是极易引发群死群伤安全事故的重要领域,各地各校要从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把学校消防工作当作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认真抓紧抓好。目前,我省气候干燥,秋高气爽,是火灾事故的高发期,各地各校要加强领导,进一步提高对消防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断增强抓好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结合本地本校的实际,认真开展以防火为主要内容的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切实加大整改力度,及时消除火灾安全隐患,坚决遏制火灾及其他各种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固本强基,不断完善学校消防安全设施
前一阶段,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的有关部署,我们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学校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各地各校都已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不少学校的消防安全隐患得到有效的整改。但是,在安全隐患排查中也发现不少学校的消防设施配备不齐全,有些学校新建的教学楼、学生宿舍楼没有经过消防部门的验收,部分农村寄宿制学校还存在较大的消防安全隐患。对此,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引起高度重视。要不断加大监管力度,严格按照省安委会关于深入持续开展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把消防安全隐患的整改作为学校安全隐患整改的重要内容进行落实。要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不断完善消防安全应急预案,加强学校消防安全设施器材的建设,配齐配全各类消防设施、器材,并加强维护和管理,确保消防设施器材的完整好用。特别要加强对在校外实习学生居住环境的安全状况的排查,发现隐患必须及时督促整改。各级公安消防部门要加强与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沟通联系,认真组织对学校的消防安全检查,指导学校按规定配备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督促整改消防安全隐患,努力预防和避免各种火灾事故的发生。
三、注重实效,扎实开展学校消防安全教育
消防安全教育是学校消防工作的重要内容,学校发生的火灾事故,绝大部分都是由于师生防火安全意识淡薄、自护自救能力弱酿成的,各地各校对此要高度重视,要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消防安全进校园的有关规定,认真开展消防安全教育活动。要把消防安全教育作为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合理设置消防教育课程,切实落实消防教育课时,不同年龄段的学生、不同类型的学校,要坚持分类施教、因人施教,努力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切实提高全体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和灭火逃生能力,并尽可能地组织师生进行演练,使广大师生基本能做到“两知一会”(知道火灾的危害性,知道如何报火警,会逃生自救)。各级消防部门要积极支持和配合学校开展消防安全教育活动,要选派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消防官兵对师生进行消防安全知识辅导,各地消防站、消防教育馆、消防教育基地等有关消防宣传教育网点,要全方位向师生开放,并主动与教育行政部门联系沟通,共同做好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进校园的有关工作。
最近,省教育厅在全省学校部署开展学校消防安全知识竞赛系列活动,各地教育、消防部门要积极配合,认真组织发动,确保这一活动的顺利开展。各地各校要把这一活动作为消防安全教育进校园的重要内容认真抓好落实,除积极组织师生参加竞赛活动外,还要按照竞赛活动的有关要求,认真组织师生学习相关的消防知识,切实提高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和逃生自救能力(有关竞赛活动资料将在“消讯通”上发布),使消防竞赛活动达到预期的效果。
四、举一反三,切实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
各地各校要从莆田市秀屿区“10.21”特别重大火灾事故吸取深刻的教训,举一反三,对学校安全工作各个环节进行认真的反思,查找薄弱环节,彻底消除安全隐患。要按照教育部、省安委会关于安全工作的一系列部署和要求,认真做好学校安全的各项工作,完善学校安全工作机制。要深入持续开展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整改工作,切实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除认真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外,还要认真抓好治安、交通、饮食卫生、预防溺水、预防自然灾害以及防地震、防雷击等各个方面的安全防范工作,要认真制定完善学校安全应急预案,最大限度地减少和避免各种安全事故造成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