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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余市造地增粮富民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7-06-05 生效日期: 2007-06-05
发布部门: 江西省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文号: 余府办发[2007]2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新余市造地增粮富民工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六月五日

新余市造地增粮富民工程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开发土地后备资源,增加全市耕地有效面积,提高耕地质量和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确保全市耕地保护目标的实现,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实施“造地增粮富民工程”,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相关规划,以不影响行洪泄洪、不造成水土流失、不破坏生态环境为前提,以宜耕未利用地开发和土地复垦、农田整理为手段,对田、水、路、林、村等进行综合整治,改善土地利用结构和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增加有效耕地,提高耕地质量,提高土地利用率和产出率,实现耕地面积、粮食总产量、对国家粮食安全的贡献、农民的收入、森林覆盖率、发展后劲“六个增加。”
  二、主要目标
  整个工程规划期为5年。2007年规划开发宜耕地未利用地3430亩,其中:分宜县1000亩,渝水区2430亩;新增有效耕地面积约2573亩,其中:分宜县750亩,渝水区1823亩。申报土地整理项目4个,整理耕地面积11万亩,可有效增加耕地面积约0.6万亩。
  三、工作内容
  ㈠调查摸底。开展土地后备资源调查,查明项目区土壤、地形地貌、水文地质、气候等农业环境因素并进行综合分析评价,以指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土地开发整理和土壤改良。
  ㈡资金整合。将我市用于耕地开垦和土地整理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耕地开垦费和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土地出让金纯收益等各项资金进行整合,集中资金用于工程实施。
  ㈢项目实施。按照因地制宜、各有侧重的原则,进行田块归并、土地平整、增厚土层、渠系配套、道路优化、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开发项目区内宜耕未利用地,复垦废弃地及集体建设用地。
  四、资金来源与安排
  初步测算土地开发项目总投资857.5万元,耕地整理需投资1.43亿元。
  ㈠县、区工程实施资金由项目所在地筹措解决。资金主要来源: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市、县留成部分以及中央分配给县、区使用部分;耕地开垦费;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土地出让金纯收益;中央和地方以及社会各界用于土地开发和整理的资金等。
  ㈡工程资金按照中央和省有关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资金管理使用的规定,实行专款专用。按工程规划和年度计划,县、区分级安排工程项目资金。国家投资部分按工程施工进度,分期将资金按国库集中支付有关要求逐级下拨入项目承担单位资金专户。
  五、工作要求
  ㈠加强领导。为加强对工程实施的组织领导,市里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国土资源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交通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水利局、市建设局、市环保局、市农业开发办等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的“造地增粮富民工程”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张仁辉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工程实施的组织协调及监管。项目区县(区)政府、管委会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和办事机构。发展改革、农业、建设、交通、水利、林业、农业开发、环保等部门要积极主动配合,分别协助做好农田整理、村镇建设、农村道路、防洪水利设施、造地绿化、防治水土流失等各方面工作,确保工程按计划完成。
  ㈡建章立制。要建立政府主导、群众参与、项目运作、社会介入、科技支撑的运作模式,建立和完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决策、沟通协调、监督管理等工作机制,严把设计、招标、施工、监理、验收五个关口,健立健全项目法人、工程招投标、工程监理、合同管理、项目公告、项目验收、资金管理使用和审计、廉政责任等制度,严格按国家规定的标准和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资金使用安全。
  ㈢尊重民意。实施“造地增粮富民工程”,必须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充分调动广大农村干部群众的积极性,让群众从“造地增粮富民工程”实施中真正能得到实惠。不允许搞强迫命令和“一刀切”。
  ㈣广泛宣传。要加大对“造地增粮富民工程”实施的宣传力度,动员社会各界支持工程实施。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传媒,定期发布“造地增粮富民工程”项目指南,向社会公开项目的投资规模、项目地址、建设内容、建设周期、竣工验收质量要求等内容,接受社会和舆论的监督。
  ㈤注重实效。工程实施要有利于建设成果应用转化,有利于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提高土地利用率和产出率。工程建设要实事求是、有据可查,有工程实施前后的图片、影像等对比资料,切忌搞形式主义和花架子。
  ㈥督查考核。市里每年制订下达工程项目计划和目标任务,有关县、区根据年度计划组织工程项目的实施。市“造地增粮富民工程”领导小组将适时组织力量,采取普遍检查和重点抽查形式,对工程实施进度、质量等情况进行检查和督导,并对完工的项目及时组织验收。每年年底前,对照项目计划和目标任务,全面考核计划任务完成情况,对取得优异成绩的地方和部门将予以表彰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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