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大政办发[2007]160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市人事局(市编委办)、市财政局、市劳动保障局、市农委(市动物卫生监管局)、市海洋渔业局、市外经贸局、市商业局(市粮食局)、市文化局(市新闻出版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人防办(市民防办)等单位相对集中行政审批权改革工作实施方案业经市编委办、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审核,市政府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有关单位认真组织实施。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七年十二月十一日
大连市人事局(大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相对集中行政审批权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连市相对集中行政审批权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大政发〔2007〕102号)和《关于市政府工作部门制定相对集中行政审批权改革工作实施方案有关问题的通知》(大编办发〔2007〕21号),结合市人事局(市编委办)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行政审批事项
市人事局(市编委办)承担的行政审批事项全部集中在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办理:
1.干部调配、安置(含境内人才引进)审批
2.人才中介服务机构设立审批
3.事业单位法人登记核准
4.公务员录用审批
随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逐步深化,本方案印发后发生的行政审批事项的变化,以市政府文件为准。
二、行政审批办公室组成人员
市人事局(市编委办)行政审批办公室由如下人员组成:
主 任:马文翰
副主任:蒋迎春
工作人员:郭善俊、沈党英、孙长久
行政审批办公室与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合署,在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集中办公,人员原职级待遇不变。
三、行政审批用章
启用“大连市人事局行政审批专用章”,并按公章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事业单位法人登记核准用章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有关规定执行。
大连市财政局相对集中行政审批权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连市相对集中行政审批权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大政发〔2007〕102号)和《关于市政府工作部门制定相对集中行政审批权改革工作实施方案有关问题的通知》(大编办发〔2007〕21号),结合市财政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行政审批事项
市财政局承担的“会计人员从业资格和会计代理记帐机构资质审批”全部集中在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办理。
随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逐步深化,本方案印发后发生的行政审批事项的变化,以市政府文件为准。
二、行政审批办公室组成人员
市财政局行政审批办公室由如下人员组成:
主 任:查忠廉
副主任:吴 艳
工作人员:柴万吉、刘焕欣、王秀云、支利东
行政审批办公室与会计处实行“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在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集中办公,人员原职级待遇不变。
三、行政审批用章
启用“大连市财政局行政审批专用章”,并按公章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大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相对集中行政审批权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连市相对集中行政审批权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大政发〔2007〕102号)和《关于市政府工作部门制定相对集中行政审批权改革工作实施方案有关问题的通知》(大编办发〔2007〕21号),结合市劳动保障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行政审批事项
市劳动保障局承担的行政审批事项全部集中在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办理:
1.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审批
2.职业介绍机构资格审批
3.特殊工时制度审批
4.外国人入境就业及台港澳人员内地就业许可
随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逐步深化,本方案印发后发生的行政审批事项的变化,以市政府文件为准。
二、行政审批办公室组成人员
市劳动保障局行政审批办公室由如下人员组成:
主 任:王 星
副主任:张 莉
工作人员:于 杰、吕晓燕
行政审批办公室在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集中办公,人员原职级待遇不变。
三、行政审批用章
启用“大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行政审批专用章”,并按公章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大连市农村经济委员会(大连市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局)相对集中行政审批权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连市相对集中行政审批权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大政发〔2007〕102号)和《关于市政府工作部门制定相对集中行政审批权改革工作实施方案有关问题的通知》(大编办发〔2007〕21号),结合市农委(市动物卫生监管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行政审批事项
市农委(市动物卫生监管局)承担的行政审批事项全部集中在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办理:
1.农业植物检疫和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审批
2.兽药经营资格审批
3.拖拉机等农机行驶证、驾驶证核发及审验
4.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审核
5.动物防疫条件、动物诊疗和兽医执业资格核准
随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逐步深化,本方案印发后发生的行政审批事项的变化,以市政府文件为准。
二、行政审批办公室组成人员
市农委(市动物卫生监管局)行政审批办公室由如下人员组成:
主 任:单世庆
工作人员:王忠贤、邢继红、李 成、尹彦杰
行政审批办公室与政策法规处实行“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在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集中办公,人员原身份和职级待遇不变。
三、行政审批用章
启用“大连市农村经济委员会(大连市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专用章”,并按公章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大连市海洋与渔业局相对集中行政审批权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连市相对集中行政审批权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大政发〔2007〕102号)和《关于市政府工作部门制定相对集中行政审批权改革工作实施方案有关问题的通知》(大编办发〔2007〕21号),结合市海洋渔业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行政审批事项
市海洋渔业局承担的行政审批事项全部集中在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办理:
1.海域使用审查、审核及海域使用金减免审批
2.海岸、海洋工程项目的环境保护审核、核准、审批
3.水产育苗及养殖审核、审批
4.渔业捕捞及无线电台执照审核、审批
随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逐步深化,本方案印发后发生的行政审批事项的变化,以市政府文件为准。
二、行政审批办公室组成人员
市海洋渔业局行政审批办公室采取内设机构“撤一建一”的方式独立设置,正处级建制,由如下人员组成:
主任:于永钢
工作人员: 邹丽、陈 伟
行政审批办公室在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集中办公,人员原职级待遇不变。其具体机构编制事宜另行核定。
三、行政审批用章
启用“大连市海洋与渔业局行政审批专用章”,并按公章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大连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相对集中行政审批权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连市相对集中行政审批权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大政发〔2007〕102号)和《关于市政府工作部门制定相对集中行政审批权改革工作实施方案有关问题的通知》(大编办发〔2007〕21号),结合市外经贸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行政审批事项
市外经贸局承担的行政审批事项全部集中在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办理:
1.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变更、设备进口等相关业务审批
2.各类企业进出口加工贸易、配额审批和许可证核发
3.在境内举办展览会和在境外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审批
随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逐步深化,本方案印发后发生的行政审批事项的变化,以市政府文件为准。
二、行政审批办公室组成人员
市外经贸局行政审批办公室由如下人员组成:
主 任:邱兆贵
工作人员:刘大迅、顾延才、朱桂兰、樊玉龙
行政审批办公室与机电产品进出口处实行“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在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集中办公,人员原职级待遇不变。
三、行政审批用章
启用“大连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行政审批专用章”,并按公章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大连市商业局(大连市粮食局)相对集中行政审批权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连市相对集中行政审批权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大政发〔2007〕102号)和《关于市政府工作部门制定相对集中行政审批权改革工作实施方案有关问题的通知》(大编办发〔2007〕21号),结合市商业局(市粮食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行政审批事项
市商业局(市粮食局)承担的行政审批事项全部集中在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办理:
1.粮食收购企业审批
2.酒类批发许可证核发
3.定点屠宰厂的设立审核
4.设立拍卖行审核
随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逐步深化,本方案印发后发生的行政审批事项的变化,以市政府文件为准。
二、行政审批办公室组成人员
市商业局(市粮食局)行政审批办公室由如下人员组成:
主 任:葛 毅
副主任:杨 建
工作人员:岳 俊
行政审批办公室在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集中办公,人员原职级待遇不变。
三、行政审批用章
启用“大连市商业局(大连市粮食局)行政审批专用章”,并按公章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大连市文化局(大连市新闻出版〈版权〉局)相对集中行政审批权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连市相对集中行政审批权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大政发〔2007〕102号)和《关于市政府工作部门制定相对集中行政审批权改革工作实施方案有关问题的通知》(大编办发〔2007〕21号),结合市文化局(市新闻出版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行政审批事项
市文化局(市新闻出版局)承担的行政审批事项为:
(一)集中在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办理的5项:
1.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审核
2.设立文化娱乐场所、电影放映经营许可
3.设立营业性演出团体审批和营业性演出内容核准
4.图书、报纸、期刊零售单位设立和音像制品零售、出租、电子出版物零售审批
5.对外(台、港、澳)文化交流项目审批
(二)在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集中受理、限时办结的2项:
6.文物保护单位的修缮、迁移、拆除以及在保护范围内进行其他建设工程审批
7.拍卖企业所拍卖的文物标的鉴定、许可
随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逐步深化,本方案印发后发生的行政审批事项的变化,以市政府文件为准。
二、行政审批办公室组成人员
市文化局(市新闻出版局)行政审批办公室由如下人员组成:
主 任:王德玉
工作人员:梁寒冰、沈 颖
行政审批办公室与社会文化市场管理处实行“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在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集中办公,人员原职级待遇不变。
三、行政审批用章
启用“大连市文化局(大连市新闻出版〈版权〉局)行政审批专用章”,并按公章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大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对集中行政审批权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连市相对集中行政审批权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大政发〔2007〕102号)和《关于市政府工作部门制定相对集中行政审批权改革工作实施方案有关问题的通知》(大编办发〔2007〕21号),结合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行政审批事项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承担的行政审批事项全部集中在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办理:
1.境内一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及注册变更审批
2.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核发、变更登记及国家规定的特殊药品审批
随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逐步深化,本方案印发后发生的行政审批事项的变化,以市政府文件为准。
二、行政审批办公室组成人员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行政审批办公室由如下人员组成:
主 任:王中海
工作人员:王云凤、刘笑英
行政审批办公室在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集中办公,人员原职级待遇不变。
三、行政审批用章
启用“大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专用章”,并按公章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大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大连市民防办公室)相对集中行政审批权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连市相对集中行政审批权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大政发〔2007〕102号)和《关于市政府工作部门制定相对集中行政审批权改革工作实施方案有关问题的通知》(大编办发〔2007〕21号),结合市人防办(市民防办)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行政审批事项
市人防办(市民防办)承担的“建设、使用、拆除人防工程和设施审批”全部集中在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办理。
随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逐步深化,本方案印发后发生的行政审批事项的变化,以市政府文件为准。
二、行政审批办公室组成人员
市人防办(市民防办)行政审批办公室由如下人员组成:
主任:王思平
工作人员:吕静波、尚尔坚
行政审批办公室在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集中办公,人员原职级待遇不变。
三、行政审批用章
启用“大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大连市民防办公室)行政审批专用章”,并按公章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