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粤知规[2007]92号
各有关地级以上市知识产权局: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2007-2020年),促进省内企业积极研究、制定和运用知识产权战略,不断增强我省企业参与国内外市场竞争的能力,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制度对于技术创新与经济、社会发展的推动作用,加快我省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进程,我局决定开展广东省企业知识产权战略试点工作。现将《广东省企业知识产权战略试点工作方案(试行)》(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今年,我局计划选择具备条件的企业开展试点工作。请各有关地级以上市知识产权局积极做好本地区试点企业的组织申报工作,并按《工作方案》相关规定进行筛选后,于12月20日前将符合条件企业的申报材料一式二份及电子件报我局规划发展处。
(联系人:成思,联系电话:020-87684899,E-mail:zscqj_cs@gd.gov.cn)
二○○七年十二月三日
一、目的意义
随着知识经济和经济全球化的进一步发展,知识产权已经成为发达国家和跨国公司提高核心竞争能力,争夺国际市场的重要手段。我省企业要想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生存和发展,获得更大的主动权,必须重视知识产权工作,积极实施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并把其纳入企业的整体发展战略之中。
通过多年来稳步推进企业试点示范、专利技术实施计划、专利评奖等工作,我省不少企业在宣传培训、工作体系建立、制度建设等方面已经有了一定的基础,企业运用知识产权制度的能力日益提高,部分企业已经具备了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的基础条件。为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全面实施国家和省的知识产权战略,拟开展企业知识产权战略试点工作。通过试点的推进,进一步增强我省的自主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提高全省企业知识产权的创造、管理、保护和运用水平,加快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竞争力的企业和产业。
二、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企业投入为主,以扶持资金为引导,以省市联动为工作机制,以在部分企业开展试点工作为抓手,促进省内企业积极研究、制定和运用知识产权战略,不断增强我省企业参与国内外市场竞争的能力,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制度对于技术创新与经济、社会发展的推动作用,加快我省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进程。
三、工作目标
每年选择一定数量的企业开展知识产权战略的研究、制定与运用工作。通过试点示范,带动更多的企业学会运用知识产权战略;从而把知识产权战略与企业的发展总体战略紧密结合,并将其纳入企业的研发、生产、经营和销售全过程,增强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为建设创新型广东,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四、申报条件
1.企业已经被纳入省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的范围。
2.企业领导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工作,企业单独设立知识产权工作部门,并有两名以上专职知识产权工作人员。
3.企业知识产权工作基础良好,知识产权工作的思路清晰、目标明确、措施得力,有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的需求。
4.企业的产品或服务具有较大市场份额,技术创新水平较高,有持续的发展潜力和发展空间。
5.企业在我省重点产业或特色产业中处于前列,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有成为行业龙头的潜质。
6.自愿在试点期末将本企业在知识产权战略研究、制定与运用中的主要做法、经验教训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五、申报程序
企业知识产权战略试点工作实行申报制,申报的同时要求同时递交纸件和电子件。
1.省知识产权局每年发文到各地级以上市知识产权局,由各地级以上市知识产权局组织辖内企业申报。
2.申报企业须认真、详实填报《广东省企业知识产权战略试点申报书》,并报送所在地市局签署意见。
3.各地级以上市知识产权局按照规定的申报条件,对当地申报企业认真筛选,将符合条件的推荐到省知识产权局。
六、实施管理
(一)组织领导
本项工作在省知识产权局的统一协调和指导下开展,各有关地级以上市知识产权局要积极配合,共同推动本项工作的开展。
(二)审核确定
经企业申报、市局推荐后,省知识产权局根据申报条件,对申报材料进行全面审核,并结合申报的整体情况以及每年的计划安排,确定试点企业的名单。必要时,省知识产权局可对申报企业进行现场考察和评估。
(三)经费划拨
省知识产权局将一定的扶持经费按有关规定下达给各试点企业,经费专项用于知识产权战略的研究、制定与实施工作,不得挪作它用。
(四)绩效评价
试点的期限为两年,每一年度结束,省知识产权局将依据《广东省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对各试点企业开展的工作进行绩效评价,各试点企业须认真填写绩效评价自评报告表。
(五)考核验收
试点期末,省知识产权局将对各试点企业的工作进行考核。考核以书面考核、实地调研和座谈会或三种考核方式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试点企业要认真总结其在知识产权战略研究、制定与运用中的主要做法及成效、经验教训等,并将其与本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纲要一起,分别报送省及所在地级以上市知识产权局。
七、扶持措施
(一)一次性给予各试点企业适当经费支持,专项用于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的研究、制定与实施工作,具体扶持额度根据当年实际情况确定;
(二)对试点企业在宣传、培训和专利信息利用等方面的工作进行重点指导,协助试点企业建立专利信息数据库等;
(三)对试点企业开展知识产权战略研究、制定与运用工作提供具体的业务指导和服务;
(四)组织知识产权专家对试点企业开展知识产权评估鉴定、专利预警分析、知识产权软课题研究等工作提供服务;
(五)举办或者组织各试点企业参加各类知识产权战略论坛、研讨会和培训班;
(六)组织试点企业参加国内外知识产权交流合作和考察活动。
八、工作要求
省知识产权局每年扶持和指导一定数量的企业开展知识产权战略的研究、制定与运用工作,并定期或不定期对其工作情况进行检查。
各地级以上市知识产权局应主动配合,积极指导和帮助各试点企业开展好此项工作。有条件的地市,可以投入一定的资金,共同促进各试点企业开展知识产权战略的研究、制定与运用工作。
各试点企业应结合实际,自主研究和制定本企业的知识产权战略,并组织实施。各企业的知识产权战略可包括以下内容:新技术、新产品研发专利的分析与利用;产品营销市场的知识产权跟踪监视与风险规避;未来的新技术、新产品发展规划;专利申请、专利实施、专利保护、专利许可贸易、企业合资合作、专利与标准和品牌结合等。各试点企业应当根据相关领域的技术和知识产权发展动态,及时修改和调整知识产权战略实施方案,在方案执行中如遇重大问题应及时报告省知识产权局。
申报企业:
推荐单位:
企业名称 |
法人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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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邮 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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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构成 |
企业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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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度 |
预计本年度 |
年增长(%) | ||||||
总销售额(亿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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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投入(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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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申请量 |
发明专利申请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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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纳入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的时间(年) |
企业总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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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纳入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的时间(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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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机构 |
机构名称 |
隶属部门 |
专职人员 |
兼职人员 |
律师及代理人 | |||
人 |
人 |
人 | ||||||
姓名 |
职务 |
办公电话 |
手机 | |||||
分管领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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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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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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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产品及 所属技术领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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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制定与实施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的重要性的认识:
二、本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制定与实施的现状(包括:工作机构、专利信息数据库建设、已经开展的知识产权战略研究与运用工作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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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总体目标和工作思路:
四、本企业开展知识产权战略试点工作拟采取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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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意见 |
负责人(签名): (单位印章) 年 月 日 | |||||||
推荐 单位 意见 |
负责人(签名): (单位印章) 年 月 日 | |||||||
省知识产权局 意见 |
负责人(签名): (单位印章) 年 月 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