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在线律师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畜牧厅关于印发《自治区畜牧系统开展“法治六进”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7-09-12 生效日期: 2007-09-12
发布部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畜牧厅
发布文号: 牧法规字[2007]7号

自治区畜牧科学院、自治区兽医局,厅属各企事业单位、厅机关各处室:
  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关于认真开展自治区“法治六进”活动的实施意见》,我们制定了《自治区畜牧系统开展“法治六进”活动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结合畜牧厅下发的《在全区畜牧行业全体职工中全面推进依法治牧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的第五个五年规划》通知要求,一并认真贯彻执行。
二OO七年九月十二日
自治区畜牧系统开展“法治六进”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自治区第七次党代会精神,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根据自治区党委、政府“两办”《〈转发〈自治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关于认真开展自治区“法制六进”活动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新党办[2007]17号)文件精神,为全面落实《关于在畜牧厅系统开展“法制六进”活动的通知》的要求,现就畜牧厅系统开展“法制六进”活动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自治区党委和人民政府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为指导,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实施自治区“五五”普法规划,结合自治区畜牧厅实际,以“法治六进”活动为契机,在畜牧厅系统掀起学法用法热潮,把严格执法、依法行政、依法办事作为法制建设的核心内容,将学法用法、遵法守法有机结合,通过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工作标准和量化指标,建立监督、评估、激励机制,努力维护自治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为构建和谐新疆、法治新疆营选良好的法制环境。
  二、总体要求
  (一)深入学习宣宪法和规范政府共同行政行为的法律法规,大力开展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把加强畜牧系统领导干部队伍法制化建设,推进法治实践,依法履行职责,解决涉法难点问题,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作为推进“法治先进”活动的重点。
  (二)以“法治六进”活动为契机,大力开展与畜牧业生产、经营、管理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宣传教育,把握好系统内部学习教育与面向社会的法制宣传教育的关系,为畜牧业健康持续发展保驾护航。
  (三)大力开展以“学法律、讲义务、讲责任”为主要内容的法制教育活动,以依法规范化管理所必需的各项制度建设为核心。不断完善制度建设、制度落实和长期坚持的运行机制。
  (四)保证民主监督落到实处,注重依法治理实效,落实“一抓双挂”(抓正反典型,与单位考核及领导干部考察、任用挂钩;与精神文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挂钩)制度,深化畜牧系统“法治六进”活动的开展。
  三、工作任务
  (一)开展“法治进机关”活动,不断提高畜牧系统依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
  1、开展以提高依法履责、依法办事能力为目标的机关内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法制学习和教育,落实面向社会,服务大众的法制宣传任务。
  2、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加强对行政执法权力规范、制约、监督等制度的健立和完善。
  3、以“规范、有序、廉洁、勤政、公开、高效”为主要内容,加强机关日常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4、健全机关政务服务承诺制,加强对行政权力内部监督和职务履行情况的监督,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
  (二)开展“法治进乡村”活动,努力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建设步伐。
  1、以制度建设为核心,依宪法法律法规、政策,结合农村牧区当地实际,把涉及农牧民生产、生活、村务管理方面的法律、政策知识汇编为《村规社约》开展法制宣传,做到家喻户晓。
  2、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杂志、标语等多种方式,宣宪法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提高广大乡村干部,农牧民群众的法律素质和政策水平,增强权利义务,维权监督意识。
  3、通过开展“法治进牧区”活动,进一步发挥乡村各类组织的职能作用,促进农牧区政治文明、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
  4、制定合情、合理、合法有效的治理措施,有针对性地解决农村牧区管理中的热点、难点问题。
  5、完善一事一议、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村务公开等民主管理管理制度,依法保障农牧民对村务管理的知情权,参与权、建议权、监督权。
  (三)开展“法治进社区”活动,促进和谐社区建设。
  1、积极配合各单位所在社区、街道(乡镇)管理部门,深入开展宪法为核心的国家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教育,增强社区居民学习法律法规的积极性和履行责任和义务的自觉性。
  2、以制度建设为核心,以规范有序、丰富和谐为目标,依法保障本单位职工对社会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建议权、监督权。
  (四)开展“法治进学校”活动,进一步加强教职员工、学生的法律素质教育。
  1、厅属各牧场学校要开展宪法为核心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以及社会治安、保障学生人身和财产安全,国防教育、环境保护、疫病预防等知识的宣传,提高教职员工、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
  2、开展以“一学三讲”为主要内容的法制主题教育活动,努力培养青少年的爱国、守法意识,权力义务意识。
  3、积极构建依托家庭、社区、学校“三结合”的青少年法治教育网络建设,营造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
  4、依法制定和完善学校章程,建立健全学校教学、管理各方面的制度,促进学校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
  5、完善学校工会和教职员工代表大会制度,保证教职员工对学校重大事项决策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五)开展“法治进企业”活动,促进企业依法经营、诚信经营。
  1、厅属各企业要深入开展宪法为核心的普法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提高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律素质和职工依法维权的自觉性,为企业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2、健立健全企业内部管理制度体系,形成与企业组织体系,管理体系和企业发展相适应,履盖企业全部管理事项和每个岗位的制度体系建设。
  3、通过“法治进企业”活动,努力营造依法决策、依法经营、依法管理、依法行使权力和履行义务的法制企业环境。
  4、扎实推进企业依法实践,进一步完善公司人治理结构,依法规范重组、改制等工作;依法纳锐、依法经营,自觉维护消费者权益;依法加强劳动用工管理,依法签定劳动合同,依法交纳社会保险费,落实劳动用工备案、员工培训、工资集体协商等制度。
  (六)开展“法治进单位”活动(略)
  四、具体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实行“一把手”负责制。
  成立由厅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畜牧科学院、自治区兽医局领导为副组长、各相关单位、处室领导为成员的畜牧系统“法治六进”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处,牵头负责制定畜牧系统“法治六进”工作计划,对照自治区“法治六进”工作标准,组织、检查、督导活动开展情况,并提出整改意见。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相应工作标准和要求,做好本部门的工作。
  (二)加强制度建设,把“法治先进”制度建设列入厅党组的工作重点。
  1、由厅办公室牵头,组织人事处,计财处、监督室负责建立健全对管理机关人、财、物等部门和人员的管理、监督制度。
  2、由法规处牵头,组织人事处、办公室、机关党委负责建立健全畜牧厅“法治六进”建设考评激励机制,落实“一抓双挂”制度。
  3、由厅办公室负责完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重大决策前的法律咨询制度、决策责任追究制度以及公共突发事件的预警和应急机制。
  4、由法规处牵头,组织人事处、办公室、场管局负责,建立健全对厅属牧场、企业“法治六进”工作的指导、检查、评估制度。
  5、由法规处牵头,厅属各执法单位负责,建立完善执法评议考核制度、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执法宗卷评查制度,有效遏制滥用职权,执法不严、多兴执法等问题。
  6、严格执行《自治区畜牧厅政务公开工作制度》。认真做好行政许可、行政收费、机关内部财务收支公开等制度的落实,做到机关财务收支情况公开透明、职工和服务对象满意。
  7、由办公室负责,法规处和各职能处室要认真落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备案规定》,做到出台的文件有备案、上报制度。保证不出现违法、违规问题。
  (三)结合新农村、新牧区建设和“五五”普法规划,加强法律法规学习。
  厅党组中心组每年安排不少于两次有针对性的集体学法活动。厅机关夜校每年安排两次法制教育讲座。同时,落实畜牧厅系统干部培训计划,将全系统干部法制宣传教育纳入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加强对地、州、县、市畜牧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制宣传培训工作。
  各部门、各单位在法制宣传教育中,要深入学习宣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制度;学习宣传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农民专业合作社经济组织建设,农牧民负担监督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宣传畜牧法草原法动物防疫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以及兽药、饲料、种畜禽、奶业管理等专业法律法规;学习宣传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国家赔偿、农业行政处罚条例等与法制建设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性文件。通过重点学习,提高畜牧系统干部法律素质,规范执法程序,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管理能力。
  (四)加强法治宣传,增强畜牧行业行政执法的实际效果
  继续坚持每年3月的“动物防疫宣传月”和每年5月的“草原法宣传月”活动。结合每年开展的“畜牧农资打假”活动,宣传畜牧业法律法规,切实抓好畜牧系统自身及面向社会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充分发挥网络在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中的作用。利用“法治新疆网”和“新疆畜牧业信息网”,开展经常性的法治宣传教育。在宣传教育活动中,坚持集中教育与经常教育相结合,重点教育与普遍教育相结合,充分发挥政务公开栏,法制宣传栏,法制标语等在法制宣传教育中的作用。同时,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宣传手段,加大宣传力度。为畜牧系统开展“法治六进”活动创造良好的氛围。
  (五)积极推进法冶实践
  结合畜牧系统行政执法面广,执法任务重的实际,每年有重点地选择部分地、州、县、市开展行政执法检查工作,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年内,准备先从规范行政执法程序、规范执法文书等基础工作抓起,切实提高领导干部、执法人员、管理人员以及当事人依法履责、依法行政、严格执法,依法管理和依法办事的能力,依法解决社会关注、涉及群众民生的热点、难点问题。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713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