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石政办发[2007]6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深入开展创建优美环境、建设美好家园“八个一”工作,巩固和扩展污染减排“三个一”工作成果,进一步加大环保工作力度,确保完成全年污染减排任务和环境质量目标,经研究,决定利用今年后三个多月时间,在全市各县(市)、区开展环境保护“六项督查”(以下简称“六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思路
以深入开展污染减排“三个一”工作为契机,以环境保护“量化管理,点状监督,责任到位,公众参与”为总抓手,进一步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和环保工作力度,确保实现2007年市区优良天气290天,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COD排放量较2005年减少4%。
二、主要内容
围绕污染减排“三个一”工作和2007年环保考核目标,重点开展六个方面的督促检查活动。
1.督查关停治理污染进度。督查各县(市)、区2007年度取缔关停污染企业完成情况,没有列入“三个一”工作范围的,是否采取了断水断电、拆除设备、清除原料、吊销工商营业执照,并收回排污许可证、采矿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措施予以关停;督查污染企业限期治理或停产治理进度,是否按照治理标准和完成时限进行实施,治理项目竣工后,是否经环保部门验收并达标排放;督查“十五小”重污染企业反弹的取缔情况和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企业的关停情况。
2.督查拆除分散燃煤锅炉和优质低硫煤推广使用工作。督查列入年度拆除计划的分散燃煤锅炉及烟囱拆除进度,供热管网内和具备供热能力的其它分散燃煤锅炉是否按规定拆除;督查年度优质低硫煤推广使用情况,是否每月进行监督性煤质抽测,按时完成年度推广使用任务。
3.督查污染物总量削减完成情况。督查辖区内污染总量削减实施方案进展情况,尤其是大型锅炉脱硫和污水处理厂削减COD项目建设是否按计划组织实施,按时完工并投入使用;督查辖区内“新、改、扩建”项目执行环评和“三同时”情况,是否做到了“以新带老”;督查重点企业自动监控设施安装、运行及联网情况。
4.督查水质考核点位指标完成情况。督查辖区内排水企业污染防治情况,各水质考核点位主要污染物COD指标是否达到省控和市控标准。
5.督查污染处理设施运行情况。督查辖区内列入全市“量化管理,点状监督”范围1817家工业企业和332家重点企业建立专门档案和现场检查记录情况;督查对擅自停运污染处理设施、偷排偷放、超标排放和屡查屡犯等违法行为是否采取整改查处措施。
6.督查锅炉冒黑烟问题。督查辖区内建成区、主要干道、高速公路、国道两侧可视范围以及风景名胜区等地段锅炉烟尘排放情况,对冒黑烟现象的查处情况。
三、检查方式
“六查”活动采取自查、联查方法。从9月份开始,每月中旬,由各县(市)、区对照“六查”内容进行自查,并将自查情况于每月25日前报市环保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每月下旬,由市环保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联查,并将检查情况汇总后报市政府。
四、组织保障
各县(市)、区政府要高度重视“六查”活动,一把手要亲自抓、负总责,把“六查”内容作为硬任务、硬指标,明确责任,及时调度,狠抓落实。要实行首位负责制,及时督导检查,积极协调解决出现的问题,力争提前和超额完成任务。
二○○七年九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