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银发[1989]140号
人民银行各省、市、自治区、计划单列城市分行,各专业银行总行、中国人民保险公司、邮电部:
根据储蓄业务发展需要,经行领导批准,综合计划司现已成立储蓄管理处。今后凡有关储蓄业务管理事宜应统一归口于储蓄管理处管理。人民银行各级分行应尽快采取相应的组织措施,以加强对储蓄管理。
储蓄管理机构负责研究推动储蓄的政策措施,协调各银行、金融机构及邮政储蓄在储蓄方面发生的矛盾;监督储蓄存款利率政策的贯彻实施;审批新储蓄种类的开办和有奖储蓄等事项;负责受理储户有关储蓄的咨询和检举,配合银行稽核部门查处银行、金融机构等办理储蓄业务中的违纪行为;会同金管部门做好储蓄网点的规划工作;建立上报有关储蓄业务的情况及统计资料的制度。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