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杭交发[2007]193号
市公路局、运管局、港航局、车管局:
杭州市交通综合业务管理系统是由杭州市交通局批准(杭交复〔2006〕42号)建设的综合性信息化系统,其业务处理的数据大都来自杭州交通系统各单位。目前,该系统已完成详细设计,进入全面开发阶段,现就该系统的数据采集工作作如下要求:
一、落实人员、明确职责
根据《关于成立局综合业务管理系统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杭交发〔2007〕74号),各单位负责数据采集工作的负责人为:市公路局:芮仲益;市运管局:裘爱红;市港航局:严奇;市车管局:黄文伟。
各单位负责人应做好以下工作:
1、数据库信息表的填报;
2、在开始抽取前对各业务系统进行全量备份;
3、当数据库改动或迁移时,及时向交通局信息中心上报、备案;
4、配合解决采集过程中出现的故障;
5、协助做好数据采集过程中的其他相关事宜。
二、数据库信息上报
本次采集包含如下业务系统的数据库,具体数据集以电子邮件下发。
公路局:公路养护系统、公路路政系统、公路基础数据系统。
运管局:道路运输信息管理系统、违章处理系统、96520系统、行政许可系统、出租车IC卡管理系统、规费征收管理系统。
港航局:船舶登记系统、水运管理系统、水上交通事故安全管理系统、行政许可系统、规费征收系统。
车管局:驾培业务管理系统、车辆检测及维修企业管理系统、内部安全管理系统、征费管理系统、IC卡学员管理系统。
为了保证数据的及时性与准确性,数据采集原则上采用直接从业务数据库读取的方式,请各单位填写本单位业务系统数据库信息表(附件1)并上报。
三、采集时间
由于综合业务管理系统的大部分数据来自直属单位的业务系统,所以,数据采集工作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各单位应保证本单位业务系统库的随时可访问性。对各单位开始数据抽取的时间安排如下:
2007年10月:市公路局;
2007年11月:市车管局;
2007年12月:市运管局、市港航局。
请各单位将填写的数据库信息表在10月20日前上报市交通信息中心(联系人:陈学铸,联系电话:85463529,传真:85463525,内网邮箱:陈学铸/hzcb/CN@hzcb,外网邮箱:chenxuezhu2003@163.com)
二00七年十月十八日
附件1:数据库信息表
业务系统名称 |
数据库名称 |
数据库帐号(用户名、密码) |
数据库所在机器的IP地址 |
数据库系统名称 |
数据库系统的版本号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