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沪建安质监[2006]第136号
各区、县(专业)安监站,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建设部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建质[2005]232号),推进本市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顺利开展,依据《上海市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实施办法》(沪建建管[2006]第25号文,以下简称《办法》)要求,实现年度达到《办法》中规定的目标。经研究决定,自2006年10月起,开展本市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工作的模拟考核,具体要求如下:
一、模拟考核时间
2006年10月10日――2006年10月底。
二、模拟考核的管理分工
1、市安质监总站负责本市特级、一级、二级、专业级施工企业的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模拟考核。
2、相关外省市沪办负责外省市进沪施工企业的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模拟考核。
3、区、县安监站负责本行政区域范围内注册的三级施工企业的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模拟考核。
4、相关专业安监站负责有关专业施工企业的模拟考核。
三、模拟考核企业范围
1、总站模拟考核范围:
本市特级、一级、二级的总承包和各类专业承包施工企业(附表一)各1家。
2、外省市沪办模拟考核范围:
江苏、浙江、四川、安徽、江西等5省的总承包、各类专业承包(附表一)、劳务分包施工企业各选1家;广东省及核工业、铁路建筑、铁路工程、中建等4个中央直属企业系统总承包、各类专业承包施工企业(附表一),各选1家。
3、各区、县安监站模拟考核范围:
总承包、各类专业承包(附表一,主要抽查无专业安监站管辖的专业施工企业)、劳务分包施工企业各1家。
4、有关专业安监站随机抽查2家对口专业的施工企业进行模拟考核。
四、模拟考核内容
考核重点为施工企业及其所属工地项目部、监理单位、受监安监站,依据《办法》规定的程序开展达标工作的情况,具体如下:
1、施工企业工作:
1)申报。按规定及时进行网上和书面申报。
2)检查。定期检查所属工地达标工作的开展情况。
3)内审。按规定组织对施工现场的内审。
4)审核。审核竣工工程项目的达标评定等级。
5)收集、统计。按照要求对已经竣工工程项目的达标考核资料进行收集,及时统计本企业的达标合格率和优良率。
6)自评。施工企业按照《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及有关标准进行自评。
7)评价。按规定应当进行第三方评价的。
2、所属施工现场总包单位工作:
1)申报。在开工10天内,向受监安监站申报。
2)分包管理。
(1)在与各类分包(包括专业、劳务分包)签订总分包合同后的10天内进行增报。
(2)指导、考核分包单位做好达标情况的相关证明和评定工作。
(3)分包单位承接的单项工程竣工后,总包单位及时对其进行竣工考核、等级评定(《办法》表四),并反馈信息,作为该分包企业的考核业绩。
(4)对所有参与施工的分包单位(企业)的考核、等级评定资料进行汇总。
3)外审。按规定应当进行外审认证的。
4)过程控制。每周自检,每月进行自查评分,每季度汇总,并由监理核准后,报受监安监站复核。
5)确定等级。工程项目竣工后,及时将本工程开工以来所有分包单位的考核评定等级内容进行统计,形成本工地总的考核评审表(《办法》表四),送监理单位签署意见后,及时报送安监站确认。
3、施工现场分包单位工作:
1)申报。各类分包(包括专业、劳务分包)在与总包单位签订总分包合同后,在5天内向总包单位申报。
2)自查。应在自查的基础上,参与总包组织的各类检查活动(包括周自检、月自查、季自评等)。
3)考核。分包单位完成参与的施工分包任务后,主动报总包单位进行分包项目的竣工达标考核、等级评定。
4、监理单位工作:
1)督促。督促总包单位按规定进行施工现场周自检、月自查、季自评以及对分包项目的评定。
2)证明。每周、每月、每季负责做好对总包单位、分包单位达标申报资料的核准,如实签署证明意见。
3)核准。及时做好对总包、分包单位竣工评定等级的核准工作。
5、受监安监站工作:
1)告知。各区县、专业安监站进行监督交底时,应告知达标工地的有关工作要求。
2)复核。每季度对受监项目的自评进行复核并记录。
3)等级确认。对受监项目总包、分包单位竣工评定等级进行确认,并及时反馈。
五、模拟考核方法
1、被查企业将本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相应的管理制度及实施计划、实施记录、内部考核激励机制及实施记录、企业自我评价记录、工程内审记录等书面资料留存备查。
2、被查企业将本企业工程的下列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工作部分书面资料汇总上报模拟考核部门。
1)总承包企业上报:
(1)本企业所有工程(包括达标申报及未申报的)达标情况汇总表(附表四)。
(2)所属工程:汇总表(附表五);竣工工地竣工评定表(《办法》表四);未竣工工地2006年第三季度达标工地考核评审表(《办法》表一)。
2)专业及劳务分包企业上报:
(1)本企业所有工程(包括达标申报及未申报的)达标情况汇总表(附表四)。
(2)所属工程:竣工工程的竣工评定表(《办法》表四)或未竣工工程的2006年第三季度达标工地考核评审表(《办法》表一)。
3、被查企业将本企业工程的下列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工作部分书面资料留存备查。
1)总承包企业所属工程:申报表、月度自查评分表、季度评分确认表以及分包增报表、分包竣工评定表;
2)专业及劳务分包企业所属工程:申报表、月度自查评分表。
4、考核部门。
1)确定模拟考核企业。结合日常安全监督管理信息,确定模拟考核企业名单,并于2006年10月12日以前上报总站管理一科;
2)网上核查。根据网上信息登录情况,对被查企业申报、月度自查评分、季度评分以及分包增报、分包竣工评定等情况进行模拟考核、检查;
3)资料复核。根据企业上报资料的情况,对被查企业进行模拟考核(附表二);
4)确定抽查考核企业。必要时对被查企业的备查资料进行检查。
六、模拟考核流程及时间安排
1、确定企业。10月10日---12日,考核部门确定模拟考核企业,并通知相关企业上报资料。
2、企业上报。10月12日---20日,被查企业准备资料,并上报相关考核部门。
3、考核小结。10月20日---25日,相关考核部门对被查企业的书面资料及网上记录进行考核、汇总(附表三)、写考核评定小结,并上报总站。
4、考核总结。10月25日---30日,总站审核汇总模拟考核情况,总结模拟考核经验。
七、模拟考核结果
1、公布结果。公布模拟考核结果。
2、进行通报。对模拟考核情况好的企业及工地,进行通报表扬;对模拟考核不合格的企业,给予通报批评,并作为综合执法大检查的备查企业(工地)。
3、督促整改。
1)模拟考核不合格的企业应及时整改,整改期为公布通报后的一个月之内。
2)不合格企业必须进行第三方的安全生产评价。
3)第三方评价合格后,相关安监站进行复查,根据复查情况,确定该企业的年度考核结论。
各单位要通过这次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模拟考核,总结经验,以点带面,不断深化和完善达标工作的各项管理措施,全面推进本市建筑业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工作。
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
二00六年九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