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在线律师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重庆市经济委员会关于永和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矿井技改立项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6-10-08 生效日期: 2006-10-08
发布部门: 重庆市经济委员会
发布文号: 渝经煤管[2006]222号

永川市煤炭工业管理局:
  你局《关于永川市永和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改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审批的请示》(永煤管〔2006〕93号)和《永川市永和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改扩建可行性研究报告》已收悉,依据《煤炭法》及相关法规和专家评审意见,批复如下:
  1.永和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矿井扩界技改项目符合你市煤炭工业发展规划,矿界范围内尚有煤层较稳定、储量可靠、具有开发价值的煤炭资源3200Kt。该项目的实施有利于改善矿井安全生产条件,有利于地方经济的发展。同意该技改项目立项。
  2.永和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矿井技改生产规模暂定为90Kt/a。
  3.永和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矿井建设项目应据此向市矿产资源主管部门申请采矿权属范围,依法取得采矿权。
  4.依法取得采矿权后应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作初步设计并报我委审批,并按“三同时”的要求作出安全和环保设计报批,经批准后方可开工建设。
  5.建议在矿井设计部署时,生产安全系统的布置应本着就高原则留有余地。
  6.你局应加强该矿技改全过程的监督和管理,确保技改项目顺利实施,为区域级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作出贡献。
此复
二○○六年十月八日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878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