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渝经煤管[2006]226号
奉节县煤炭工业局:
你局《关于送审重庆市奉节县平皋白水沟煤矿技改初步设计说明书的请示》(奉节煤文〔2006〕148号)和《奉节县平皋白水沟煤矿技改初步设计说明书》收悉,结合专家评审意见,批复如下:
一、你县白水沟煤矿初步设计基本符合《煤炭工业小型煤矿设计规范》、《煤矿安全规程》及有关煤矿基本建设的规定,矿井通风、提升、运输、防尘、供电及通讯系统的设计和设备选型合理。采用阶梯平硐开拓,区内后退式布置走向长壁采煤方法可行,采区和采煤工作面尺寸合理。原则同意该设计。
二、该矿的井田范围内有地质储量694kt,可采储量562kt。同意矿井生产能力30kt/a,矿井服务年限12.5年。
三、矿井安全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
四、进一步做好后续工作,并加强全过程的监督和管理,确保项目顺利实施,按时达到设计生产能力。
五、下一步的工作中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1.要进一步查明老窑积水对矿井的威胁,按规定留足矿界边界煤柱、防水隔离煤柱,配备探放水设备,在掘进和生产过程中必须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安全措施,防止水灾事故的发生。
2.基本建设、正常生产期间,要保证形成独立的分区采、掘通风系统。矿井通风断面要有一定富裕量。
3.井巷揭穿K4煤层后必须进行瓦斯参数测定、煤尘爆炸性鉴定和煤层自燃发火倾向性鉴定,根据鉴定结果,采取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4.建议在矿井建设和生产过程中注意提高安全技术水平,采用先进的开采工艺、技术和设备,提高生产效率。
六、工程竣工后,应申请县级以上煤炭管理部门及相关部门验收,依法办理煤炭生产许可证等相关手续后,方可进行生产。
此复
二OO六年十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