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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迎接2006年度国家食品放心工程综合评价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6-10-26 生效日期: 2006-10-26
发布部门: 陕西省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市政办发[2006]221号

《西安市迎接2006年度国家食品放心工程综合评价工作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06年10月26日

西安市迎接2006年度国家食品放心工程综合评价工作实施意见

  为全面检查食品放心工程开展成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会同公安部、农业部、商务部、卫生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和海关总署等部委对全国31个城市(4个直辖市、22个省会城市、5个首府城市)食品放心工程实施情况进行综合评价。综合评价分为管理指标、品种检测和消费者满意度3部分。其中,品种检测指标评价委托相关食品质量检验监测机构进行;消费者满意度评价委托中国消费者协会组织实施;管理指标评价由评价组根据32个评价要点采取实地检查、查看记录、会议座谈、听取汇报、明察暗访等方式开展。
  为认真做好迎接国家食品放心工程综合评价工作,依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06年31个城市食品放心工程综合评价方案》(国食药监协〔2006〕535号)(以下简称《评价方案》)通知要求,结合我市食品安全实际,在总结去年迎评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思路
  按照《评价方案》的要求,针对我市目前的食品安全形势,以全面提高我市食品安全水平、综合反映我市实施食品放心工程以来所取得的成就为目的,加大打击制售假劣食品等违法违规活动的力度,取缔无证照生产经营食品行为,进一步改善我市的食品安全环境,培养食品安全意识,规范食品企业生产经营行为和食品市场秩序。
  总体工作思路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明确步骤、有序进行;突出重点、加大整治;立足当前、着眼长远。
  二、组织领导
  此次迎评工作由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牵头(以下简称市食安委办),市食安委相关成员单位共同参与。
  三、工作步骤和内容
  迎评工作分5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培训(10月下旬)。由市食安委办牵头,组织市食安委各成员单位及各区县食安委办相关人员围绕综合评价特点、评价内容、评价方法等方面,重点针对综合评价细则中管理指标的内涵及背景材料的收集等进行集中培训。
  (二)对各区县政府2006年度食品安全工作情况进行综合考评(11月上旬)。由市食安委办牵头,市农业、质监、工商、卫生、商贸、粮食、水务、食品药监等部门参加,分5个评价小组,每组由1名分管局长任组长,食品安全相关处室负责人和工作人员为考评组成员。考评将依据《2006年西安市各区县食品安全工作综合考评细则》(见附件),采取听汇报、查资料、现场检查等形式进行。《考评细则》的制订参照了国家食品放心工程管理指标评价细则,重点突出年初市政府与各区县政府签订的《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中各项任务的落实情况。
  (三)相关职能部门自评(11月中旬―11月下旬)。由市食安委办牵头,组织相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按照综合评价细则的具体要求,开展本监管环节的自评工作,并将自评情况及时报送市食安委办。
  (四)整改提高(12月上旬―12月中旬)。根据对区县评价和各部门自评中暴露出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查漏补缺,认真进行整改。
  (五)迎接国家评价组对我市的考评(12月下旬)。
  四、几点要求
  (一)提高认识,抓好工作落实。此次综合评价工作是按照国务院关于2006年全国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总体安排,对全国31个城市食品安全监管职责落实情况的全面检查。各区县、各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依据《评价方案》的要求,逐条逐项分解任务,细化到具体部门和单位,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要按照全市的统一部署,采取得力措施,认真履行职责,按要求、按时限认真抓好迎评各项准备工作的落实,确保不出现纰漏。对在评价检查中出现严重问题和明显纰漏的部门和区县将进行批评,追究责任。
  (二)加大市场整治力度。国家评价组对食品市场的检查将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因此,各区县及市级相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年底前的这段时间,进一步加大各环节及辖区内食品市场的整治力度。整治工作必须重点突出,针对薄弱环节,加大检查的密度和力度,形成声势。重点加强对中小型农产品集贸市场、小餐馆、小饮食摊点、小食品加工作坊、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小食品商店的检查和整顿。检查的重点品种为:粮、油、蔬菜、肉制品、乳制品、豆制品、水产品、熟食品、儿童食品和保健食品。通过一段时间的集中整治,力争使我市的食品生产经营秩序再有一个明显的提高。
  (三)高标准完成背景材料的准备工作。此次综合评价中有关管理指标的评价细则共有32个要点,涉及政府工作情况、综合监管情况、食品从源头到消费各环节监管情况等8个方面的具体内容,评价时要提供详实的背景材料,评价组将依据提供的背景材料逐项评分。各相关部门必须严格按照要求,指定专人,高质量、高标准地完成各项背景材料的准备工作。
  (四)积极开展评价性食品抽检。为科学、客观、真实地反映2006年度我市食品安全整治情况,根据《西安市2006年食品安全工作实施意见》确定的食品安全整治的重点品种,由市食安委办组织,委托相关检测机构,对肉、豆制品、水产品、儿童食品实施评价性抽样检测。通过评价性抽检,获取我市重点品种的食品安全状况资料和数据,及时发现和分析存在的隐患和风险,为下一步制定食品安全控制措施提供依据。
  (五)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全力以赴完成好迎评工作。市及各区县食安委办一定要积极主动地做好牵头工作,督促、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做好迎评各项工作的组织计划和任务落实,区县、部门之间务必加强沟通和协作,按照市食安委办的统一安排,确保工作到位。对于在评价准备工作中不清楚、不明白的问题,及时与市食安委办联系。
  各相关部门务必于11月底之前将本单位2006年度食品安全工作总结报市食安委办。
  联 系 人:方 丹 马晓玲
  联系电话:85518051(传真) 855135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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