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新政办发[2006]185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县(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事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已经自治区第十届人民政府第3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00六年十月三十一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事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
“十一五”(2006―2010年)是新疆加快现代化建设的关键时期。为落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加快优势资源转换,调整和优化经济结构,推进农业产业化和新型工业化,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社会,大力实施以质取胜和名牌战略,充分发挥质量技术监督在经济建设中的技术保障作用,培育壮大支柱产业,提高新疆产品质量总体水平,使质量技术监督事业发展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相适应,促进新疆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协调发展,特制定本规划。
一、质量技术监督事业发展的现状、面临的机遇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质量技术监督事业发展的现状
“十五”期间,质量技术监督工作在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行为,强化质量建设与治理,确保经济建设的质量和安全,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及人身财产安全,实施名牌战略,强化标准化和计量管理等方面取得了重要进展,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质量管理不断深入。对1140家企业(百万元以上资产规模)建立了质量电子档案,1000多家企业通过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和产品认证,909家企业取得国家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171家企业取得国家“3C”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8个产品获得“中国名牌”产品称号,85个产品获得“新疆名牌”产品称号,17个产品确定为国家免检产品,4个产品获得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石河子市、奎屯市被评为全国“质量兴市”先进市。通过贯彻以质取胜工作方针,开展质量月活动,推进质量振兴工作的不断深入,在提高产品质量总体水平、淘汰落后产品、保护自然资源、推进节能降耗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2.质量监督力度明显增强。制定重点产品质量监控目录,建立质量“红黑榜”曝光制度,采取分类管理、跟踪检查等方式,加大了对食品、建材、农资、棉花、强制认证和许可证管理产品的监督检查力度,生产领域监督检查覆盖率达到90%以上;企业生产产品合格率由64%提高到74.89%。通过监督抽查,对生产或经销不合格产品的企业提出了整改措施,督促企业确保产品质量。
3.食品质量安全监管稳步推进。实施食品市场准入制度,形成自治区、地州市、县乡监管体系。通过对7609家食品企业(包括小作坊)建立质量数据库档案,确定了质量安全等级,实行了动态监管。强化申请、核查、检验三个环节管理,完成了“15类食品”(米、面、油、酱油、醋、肉制品、乳制品、饮料、调味品、方便面、饼干、罐头、冷冻饮品、速冻面米食品、膨化食品)的市场准入,启动了啤酒、茶叶等13类食品的市场准入工作,1139家生产企业取得了生产许可证书。通过对米、面、油、酱油、醋产品的监督抽查,产品合格率达到91%,比实施市场准入制度前提高了34个百分点,其中:小麦粉和酱油的合格率分别提高了31个和40个百分点。
4.标准化工作不断加强。标准化工作由工业和农业向环境保护、信息产业、服务业等领域拓展,从单一标准的制定,向构建产业群标准体系的方向发展;制定发布环保、卫生、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等地方标准499个,备案企业产品标准6359个(其中:自治区备案企业产品标准1057个),企业产品标准覆盖率保持在95%以上,基本完成“消灭无标准生产”目标;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产品数达501个,加快了与国际接轨步伐;制定发布了《自治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发展规划(2005―2010年)》和《自治区主要农产品目录》;实施国家和自治区农业标准化示范区112个,地、州、县农业标准化示范项目109个,农产品标准化生产规模达20%,不断地推动农业向“高产、优质、高效”的方向发展;完成了乌鲁木齐“重要技术标准研究”试点城市和试点企业国家专项课题,7家企业通过“国家标准化良好行为试点企业”验收。
5.强化法制计量,企业计量水平不断提高。建立了较为完善的量值传递体系,83个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和4个授权专业计量站通过考核,122家社会公用计量行(站)通过了计量认证,971家企业获得了计量检测体系确认和计量合格确认证书,25家企业获得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依法强制检定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的计量器具531.76万台(件)。加大对电表、水表、燃气表计量器具的监管力度,组织开展对定量包装商品量的监督检查,规范了市场计量行为,为促进企业加强计量管理、提高产品质量、节能降耗、增加效益等发挥了作用。
6.特种设备安全运行状况明显好转。履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管理职能以来,开展了特种设备的普查与整治,建立健全了特种设备数据库和动态监管体系,以及自治区、地州市安全监察预警报告制度,安全监察网络初步形成。定期检验锅炉3.6万台、压力容器3.78万台(辆)、气瓶149.81万个、电梯1.65万台、起重机械1.92万台、厂内起重车辆0.79万辆、游乐设施1915台。实现了特种设备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检验/检测和使用7个环节的有效监管,使特种设备安全运行状况得到明显改善,基本杜绝了特大或重大事故的发生。
7.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开展了查食品及消费热点产品保人民群众安全健康、查农资产品保春耕生产、查建筑材料保工程建设的“三保”活动,加大了对重点产品、重点市场、重点区域的专项整治和对“地条钢”、“土炼油”、“黑心棉”等专项打假的力度。累计查处制售假冒伪劣产品案件77781起,查获假冒伪劣产品货值14.64亿元,端掉制假售假窝点1000余个,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077.89万元,基本遏制了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行为的猖獗势头,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发挥了重要作用。
8.质量技术监督法规体系基本建立,行政执法水平明显提高。以加强法制建设,强化行政执法监督为重点,创建行政执法案件三级审理制度,建立质量、标准化、计量、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四位一体的综合行政执法体制,全面推行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制和执法案卷评查等制度,行政执法水平及服务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能力有了明显提高。
9.检验/检测技术保障能力明显增强。建立了全疆质量检验/检测技术体系,重点组建了“石油化工”、“棉花”和“果蔬”等国家级产品质量检验中心。303家检验/检测实验室(含授权的技术机构)通过了计量认证,其中:101家检验机构通过了计量认证/审查认可验收(县级质检机构45家、地州市质检机构和授权检验站56家),22家汽车安全检测机构通过了计量认证。完成了棉花仪器化公证检验试点及检测实验室布局工作,对建筑、公路、水利工程实验室进行了检测能力验证等,检验/检测技术机构的管理和检测能力明显增强。
10.基础设施与队伍建设成效显著。通过实施《县级质量技术监督事业发展三年规划》、《技术机构改革与发展三年规划》和《质量技术监督系统信息化建设三年规划》,全系统固定资产总额达到了4.76亿元,与“九五”时期末相比,增长2.86倍。可用于事业发展的资金有了较大幅度的提高,检验检测技术机构的综合实力得到明显增强。
通过实施《质量技术监督教育培训三年规划》,全系统干部职工知识结构及专业理论水平有了明显提高,开拓创新能力及依法行政能力有了进一步增强。同“九五”时期相比,全系统大专以上学历人员的比例,行政管理部门由60.4%提高到89.1%以上,事业单位由53.3%提高到63%以上(含工人身份),高级技术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比列由4.8%提高到了5.6%(含工人身份)。
(二)质量技术监督事业发展面临的机遇
1.随着国家西部大开发的深入推进和中央关于“稳疆兴疆、富民固边”总体战略部署的贯彻落实,新疆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实施优势资源转换,加快新型工业化进程,发展重要能源及石油天然气和重化工、矿产资源勘探开发和生产加工、特色农牧产品及纺织和无公害绿色食品加工、高新技术及科研开发和技术服务、民族旅游产品生产和特色旅游、向西出口加工及现代物流等六大支柱产业体系,推进棉花、粮食、特色林果和畜牧产品四大基地建设,实现经济、生态、社会效益最大化,必须坚持以质取胜的方针,大力实施名牌战略,强化质量建设与治理,发挥标准化、计量、认证认可技术基础作用,提高产品质量总体水平和市场竞争力,为质量技术监督事业发展提供了新的机遇。
2.发展贸易和外向型经济,把新疆建设成为国家面向中亚、西亚乃至东欧国家重要的出口商品加工基地和国际商贸中心,必然要求建立标准化、计量和认证认可技术服务平台,建设产品质量贸易技术措施体系,应对贸易技术壁垒和检测市场的开放,发挥质量技术监督在履行《世界贸易组织贸易技术壁垒协定(WTO/TBT)》中不可替代的作用,对质量技术监督事业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
3.新疆经济和社会的快速发展,必然要求建立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执法统一和市场经济发展相适应的质量技术监督管理新体制。实现从生产源头抓质量,提高服务经济建设的有效性;从基层抓落实,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营造公平竞争、规范有序、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为质量技术监督事业发展提出了新的目标。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1.对加强质量管理,提高产品质量,适应市场需求,扩大出口,提升经济运行质量和效益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足。未建立从生产源头抓质量的机制和科学的质量分析、质量信誉评价体系,产品质量总体水平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要求相比,仍有比较大的差距。不少产品档次低、质量差、监督抽查合格率低,假冒伪劣产品屡禁不止,直接影响了经济健康发展和人民生活质量的提高。
2.企业标准化总体水平低,跟不上市场经济发展的需求。工业标准化工作落后于科学技术发展,农业标准化未完全形成体系,服务业、旅游业标准制定的较少,企业产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比例偏低,满足不了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发展要求。标准化技术基础功能作用还没有在工业、农业和服务业中得到充分发挥。
3.质量技术监督事业发展长期投入不足。技术机构专业化程度低、科技创新和服务于经济的能力较弱。产品质量检验、特种设备检验、标准化研究、计量技术和装备水平及执法装备配置等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不相适应,特别在棉花、食品质量安全和高新技术产品的检测能力等方面,满足不了改革与发展的迫切要求。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十一五”期间,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质量技术监督事业发展全局,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颁布的《质量振兴纲要(1996―2010年)》,紧紧围绕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加快优势资源转换、推进农业产业化和新型工业化进程,从提高产品质量总体水平和市场竞争力入手,大力实施以质取胜和名牌战略,加强质量管理和监督,充分发挥标准化、计量和认证认可技术基础作用,加强检测技术服务于经济建设的能力,强化食品和特种设备的质量安全,进一步提高企业的质量管理水平,增强全民的质量意识,努力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促进新疆经济和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原则。牢固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观念。通过实施“人才强检、科技兴检”战略,做到人力资源开发与事业的发展相一致。
2.坚持“全面履行职能、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的原则。全面履行质量技术监督在质量、标准化、计量、纤维检验、食品质量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等方面的综合管理和行政执法职能,使质量技术监督各项工作在加快新疆优势资源转换、推进新型工业化进程、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社会、提高人民群众生活健康水平上体现其服务的主动性、超前性和有效性。
3.坚持“改革创新”的原则。积极推行先进的管理理论和管理方法,加强履行职责的能力建设,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按经济发展需求和市场规律调节行政行为,以公正、公平、科学和优质的服务实现高效管理。
4.坚持“统筹协调、突出重点、分步实施、全面推进”的原则。做好规划实施的组织、工作调整和重点建设项目论证等条件准备,开展技术机构用人制度的改革试点,健全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和机制,组织实施重点建设项目,使各项工作全面协调推进。
三、总体发展目标
建立健全从产品生产环节抓质量的监管工作机制,努力转变管理模式、监管方式和工作作风,建立精简高效的综合管理体系、公正廉洁的行政执法体系、科学规范的技术保障体系和完善周到的服务体系,大力实施名牌战略和“人才强检、科技兴检”战略,加强质量建设与质量治理,发挥标准化、计量在经济建设和科技进步中的技术基础作用,提高食品质量安全及特种设备安全运行的保障能力,提升检验/检测技术机构的整体实力,培育和发展一批技术含量高、质量信誉好、市场竞争力强的名牌产品,确保重点监控产品关键质量指标接近和达到国内先进水平,从根本上促进新疆主要支柱产业的整体素质和企业质量管理水平的提高,使新疆产品质量总体水平跃上一个新台阶。
四、主要任务
(一)抓质量建设,以质取胜促经济发展
加强宏观质量调控,从生产源头抓质量,从基层抓落实,把工作机制从具体的事后监督把关,向引导企业自律、加强政府监管、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和围绕质量问题进行综合治理的方向发展。大力推进以质取胜和名牌战略实施为重点,扶优扶强,优化经济结构。从“四大基地”和“六大支柱产业体系”建设中筛选拳头产品,作为培育“中国名牌”和“新疆名牌”的重点,会同有关部门和企业组织制定自治区《名牌产品培育规划》,以发展名牌产品,推动新型工业化进程和新疆经济“走出去”战略的实施。围绕提高市场核心竞争力,向产品名牌延伸和产业化方向发展,促进资金和生产要素向名牌产品生产企业流动,充分发挥名牌产品生产企业的示范、拉动和辐射作用,提高产品质量水平,促进经济发展。“十一五”期间,力争实现拥有中国名牌产品15个、新疆名牌产品150个、国家免检产品30个的目标。
质量建设要以农产品质量安全、食品质量安全、工业产品质量为重点,提高服务质量和全社会的质量意识,创新质量管理机制,加强质量工作体制和制度建设。鼓励和推动企业采用科学的质量管理方法,通过质量认证或名牌产品认定、节能降耗、降废减损活动、缺陷产品召回、工程设备监理、产品防伪监督管理和“质量月”活动等,使质量与效益全面提高。通过全面推行“质量兴市(县)”工作和实施政府质量奖制度,完成企业质量普查与建档,加快质量诚信体系与质量竞争力评价体系建设,开展宏观质量状况分析,为各级政府的宏观决策提供依据,降低或消除质量风险,促进经济健康发展。
(二)抓质量治理,规范市场质量秩序
坚持以食品质量安全为主线,认真组织好食品、农资、建材等三个重点专项整治,建立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长效机制,从源头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违法活动,营造良好的消费、竞争和投资环境。制定新疆《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建立以“12365”打假举报电话、各级申诉处理机构、网上申诉举报受理中心和自治区打假举报指挥中心为核心的质量安全处理网络;建立全疆联动、上下互通、层级负责的监督检查新体制,形成齐抓共管打假治劣工作的新格局,规范市场质量秩序,注重社会公平。
进一步完善质量治理方面的预警制度、快速反应机制、奖励举报制度、行政辖区打假责任制和制假“黑名单”等五项执法打假制度。整合监督资源,搭建监督抽查工作信息平台,实现信息共享。“十一五”期间,行政执法案件结案率、案卷抽查平均合格率和责任制考核合格率均达到90%以上;生产领域监督检查的覆盖率达到95%以上;生产领域中重点监控产品的监督检验合格率由“十五”期间的79%提高到90%以上。
(三)抓标准化及计量和认证认可工作,满足社会日益增长的需求
积极发挥标准化对经济建设的技术基础作用和规范社会的管理作用。在围绕“四大基地”建设中,以工业的产业化发展模式谋划现代农业发展,制定和实施先进农业标准,充分发挥农业标准化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的技术支撑作用,加快农业新技术推广,降低农业生产成本,提高农产品产量和质量,走农业品牌之路,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企业增效。
组织实施《自治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发展规划(2005-2010年)》,制定种植业标准390项,畜牧业标准260项,林业标准250项,水产标准200项,农机等其它标准400项;按照一个产品一个体系的原则,建立主要农产品标准体系40个;加大农业标准化示范力度,实施国家级示范区41个,自治区级示范项目20个,地、县级示范项目100个,使优势农产品标准化生产规模(种植面积)提高到40%以上;建立农产品标准化批发市场20个,实现农产品标准化、生产规模化、经营产业化。
拓宽标准化服务领域,做好环保、节能节水、旅游服务业、食品安全等方面与社会经济发展密切相关的标准制修订和实施工作。加强标准化研究,从单一标准的制定,向围绕产业群体构建标准体系方向发展。加强自治区标准化信息中心和WTO/TBT通报咨询中心建设,加大采用先进标准的力度,加快标准的制修订速度,走高标准之路,增强市场竞争力。“十一五”期间,采用国际标准的主要工业产品数达到900个以上,90%以上规模生产企业实现标准化动态信息网络管理,80家以上企业成为“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建立企业标准审查监督制度,重点清理企业制定的食品标准,提高食品企业质量安全水平;认真做好新疆地理标志产品的申请及受理工作。
在配合“六大支柱产业体系”建设中,加强纤维、纤维制品,特别是棉花质量监督工作,保护和开发纤维资源,建立纤维质量监督管理长效机制,推动农业和纺织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加快棉花公证检验实验室的建设速度,按国家部署完成棉花质量检验体制的改革,建立起先进的检测体系,使新疆棉花检验手段和检验技术跨入世界先进行列,为棉花产业有效应对技术壁垒增强国际市场竞争力提供技术保障。完成国家毛绒纤维质量检验中心、国家麻类纤维质量检验中心和新疆纤检业务信息系统的建设任务。
加强计量对社会和科技发展、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基础性技术支撑作用。完善新疆的计量法规体系、量传溯源体系和技术保障体系,改革计量监管方式,规范市场计量行为,切实保护好消费者合法权益,加大群众关心的计量热点问题的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计量违法行为。全面实施计量放心工程、计量安全工程、计量能源工程和计量服务工程,加快计量信息化建设。全面贯彻国务院《2004―2010年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纲要》,加快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和计量技术机构建设,建立起现代科学计量体系,维护计量单位统一和量值准确可靠。发挥计量是工业竞争力的重要支柱和技术基础作用,培育和发展校准市场,加强原材料、能源的计量管理,为建设节约型经济和社会作贡献。促进企业的计量检测体系实现“设备管理”与“数据管理”相结合,使企业的生产过程、产品质量和经营管理得到计量保证。认真组织企业开展计量检测体系认证。“十一五”期间,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和环境监测等方面的强检计量器具周期受检率达到95%以上,完成新疆行政区域内社会公用计量标准体系的构架研究,70%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达到国内先进水平,3―5项达到国际水平或国际先进水平;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抽检合格率达到90%以上,90%的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通过计量保证能力评价,获得“C”标志使用权;90%以上的大、中型企业,通过国际标准ISO10012:2003的测量管理体系认证。
借助国际通行的认证认可手段,提高检测技术机构的工作质量与技术管理水平,通过制定强制性标准、招商引资中的标准化审核、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强制性认证制度和市场准入制度等法制和技术手段,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和企业产品升级换代,淘汰质量低劣和技术落后的设备与产品。积极推进质量体系认证,帮助企业开展全面质量管理活动,使更多的产品通过认证和合格评定,取得进入市场的通行证。加强实验室资质管理,规范认证机构的行为,推动检测市场体系的建设,完善认证市场准入、退出和淘汰机制。“十一五”期间,自治区级的法定技术机构、自治区级授权建立并经考核合格的技术机构和3-4个地、州(市)级的检测/校准实验室通过国家实验室认可,达到国内同类实验室的先进水平;90%以上的大中型企业通过国际标准ISO9000:2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重点、特色和优势产品通过产品认证。
加强技术性贸易措施体系建设。围绕加快优势资源转换和推进新型工业化进程,打造标准、计量和认证认可支持技术平台,完善技术性贸易措施体系。研究WTO有关规则和对策,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并组织、协调和实施技术性贸易措施预警与快速反应机制,为减少贸易摩擦和促进新疆经济社会发展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四)抓食品安全监管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把好食品与生产安全关
认真落实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管职责,全面开展重点产品、重点区域、重点企业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大力推进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工作。进一步探索建立“统一管理、层级负责、分类监管、重心下移”的食品安全监管新机制,为各族群众铸造好食品质量安全放心工程。坚持监管和发展并举的方针,加快推进食品质量安全的标准体系、控制体系和检测体系建设。完成“28类食品”的生产许可证发放工作,制定新疆《食品质量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力争将“企业自律、市场引导、行政监管、群众监督”四位一体的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建到城乡的基层单位居委会和村一级,做到快速应对食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将食品质量安全风险降到最低。完成功能齐备、保障有力、管理规范的食品安全检测实验室的建设任务,为把好食品质量安全关,提供技术支撑。
从保障各族群众生命财产和生产运行安全入手,抓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加快建立安全监察的法规、动态监管和评价体系,严格动态监管。认真落实安全监察责任,特别是现场安全监察,将主体安全责任制、技术把关安全责任制、监管安全责任制和协调安全责任制落到实处。提高特种设备的检验率和检验质量,积极推进行政许可、规章体系、现场监管、检验机构和科技的改革创新,力争做到减少一般事故,遏制重大事故,杜绝特大事故。“十一五”期间,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率、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定期检验率和事故结案率基本实现100%;特种设备安全工作指标的万台事故起数控制在每年0.5起以下,万台死亡人数控制在每年0.8人以下。
(五)抓重点项目建设,奠定事业发展基础
建设符合国际发展趋势,满足新疆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公共检测研究与服务的检测/检验实验室,解决加入WTO后,技术壁垒、经贸、科技、以质取胜和名牌战略、社会公共事务综合管理和行政执法等方面日益增长的检测需求问题。“十一五”期间,规划建设的重点项目:
1.食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建设
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加快食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建设,为农产品精深加工、食品工业、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和行政执法,以及把好食品质量安全关,提供技术保证。根据新疆的实际,建设1个国家级食品检验实验室、14个地州(市)级食品检验实验室、30个重点县级食品检验实验室和40个一般县级食品检验实验室。能够按照国家和国际标准要求,进行全项目检验;能对有毒有害及不明物质、国内外食品安全领域的热点问题、国内外发生的各种食品安全事件和食品安全工作中遇到的新问题,具备较强的检测与分析研究能力。
2.棉花公证检验实验室建设
根据国务院棉花质量检验体制改革方案,合理分布,新建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的棉花检验实验室15个,形成年公证检验皮棉150万吨以上的能力,为服务企业,提高棉花质量,促进棉花产业的发展,提供技术保障。
3.质量技术监督检测基地建设
为满足“东联西出、西进东出”全方位开放战略的需要,立足新疆、辐射周边国家和服务西部地区的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对检测/检验的需求,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检测基地的建设,征地150亩,建设40000m2实验大楼和10000m2的配套建筑。项目完成后,具有计量检定、产品质量检验、特重设备检验、检测/校准、样机试验、基础性能(环境性能、安全性能、可靠性能、电磁兼容性能等)试验、产品鉴定、设备监理、检测技术科学研究和产品开发等,多学科公共技术服务功能。
4.特种设备检验(测)能力建设
落实《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自治区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建成国家A级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技术机构、14个地州(市)锅检所(锅特检所)建成国家B或C级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技术机构,能够按照国家技术标准,覆盖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的各领域,在特种设备设计、生产、安装、使用、改造、维修、人员培训和咨询等方面全方位提供技术服务。
5.产品质量检验(测)能力建设
贯彻落实《质量法》和国务院《质量振兴纲要》,加快产品质量检验(测)能力建设。自治区级产品质量检验机构重点开展“六大支柱产业体系”的产品、名牌产品和生产领域中重点监控产品的检验,检验能力提升到3000个产品及参数以上;地州(市)级产品质量检验机构的检验能力提升到500-1000个产品及参数,满足当地主导、优势或特色产品质量检验(测)需求;县(市)级产品质量检验机构的检验能力提升到100个产品及参数以上,满足当地主要产品质量检验(测)需求。
6.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建设
根据《计量法》和国务院《2004―2010年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纲要》的要求,结合新疆实际,完成行政区域内社会公用计量标准体系的构架研究与建设。新建20―25项最高等级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填补急需的计量检测空白;新建400项以上的其它等级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提高地、州(市)、县行政区域内计量检测能力;对已建809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实时进行技术改造,满足国家技术规范更新后的要求。项目完成后,全疆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总数达到1200项以上,可开展“十大计量”的500种以上计量器具检定/校准工作,全疆年检定/校准计量器具数达到130万台(件)以上,计量技术水平基本实现与新疆经济发展水平相一致。
7.标准化体系建设
根据《标准化法》和《自治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发展规划(2005-2010年)》,满足技术发展、市场变化和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要求,新制定工业、农业和服务业等地方标准1800项(其中:农业和农产品标准1500项;工业、环保、节能节水、食品安全和旅游服务业标准300项),发挥标准化对经济建设的技术基础作用和规范社会的管理作用。
8.节水器材产品等10个国家质检中心建设
新建节水器材、矿产品、珠宝玉石、毛绒、亚麻、煤炭、压力管道、低温罐箱、起重机械和气体监测产品等10个国家级质检中心,满足新疆地域特色产品、节水器材、安全环保和特种设备等质量的检验与监督需求。
9.信息化建设
按照国家质检总局“金质工程”项目规划,推进电子政务和产品质量电子监管,建设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信息中心网站、地州(市)行政机构局域网和县行政机构局域网,实现质量技术监督各项业务在网上实时、高效和便捷办公,降低行政运行成本,提高质量技术监督信息化服务的整体水平。
10.行政执法保障能力建设
全面落实“从源头抓质量、不断提高质监工作有效性,全面推进从基层抓落实、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的要求,解决基层单位无执法办公用房、无执法特种车辆及应配备的执法装备等问题,为加大执法力度、提高执法工作质量和效率,提供基本硬件保障。
五、保障措施
(一)转变观念,构建服务型质量技术监督
在新的形势下,质量技术监督工作要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完善工作制度,明确监管责任,实施责任追究,健全领导干部考核办法,建立起长效机制,将有效监督和优质服务紧密结合起来。在提高把关服务能力和工作有效性上下功夫,使质量技术监督工作切切实实为政府需要,为企业欢迎,为群众信任,为社会赞誉。
加强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职业道德建设,树立“依法行政、严格把关、科学公正、廉洁高效、服务人民”的良好行业形象,为规范市场质量秩序恪尽职守,当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动力的技术推进器,全系统迈入自治区“精神文明行业”。
(二)加强法制建设,提高全社会的质量意识
紧紧围绕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适应加入WTO等重点,加快质量技术监督地方法规和规章的制修订工作,进一步完善地方法规体系。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坚持把关与服务相结合,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加强质量技术监督宣传工作体系建设,搭建覆盖全疆、沟通上下、联结社会各层面的质量技术监督宣传平台,强化名优企业、打假治劣、依法维权和质量诚信的宣传报道。引导消费,提高全社会的质量意识。
(三)实施人才工程,打造高素质质量技术监督队伍
开发人力资源,建立新的用人机制,实现人才的科学管理,创造人才辈出的新格局。抓好领导干部、管理人员、执法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培养,通过突出重点和分类培训、构筑终身教育体制、创建学习型组织和设立人才工程基金,为质量技术监督事业全面发展提供人力资源保障。
(四)加快检测技术机构改革与发展,提升科技水平
在体制上,按照政事分开、政企分开的原则,确立检测技术机构的独立法人地位,使其享有内部管理和经营自主权。在用人制度上,实行竞聘上岗,建立分配激励机制,加快走市场化道路的步伐。打破部门、行业、地区行政分割,整合检测技术机构。进行检测资源优化配置,使检测技术机构向规模化、集约化和做大做强的方向发展。通过实验室的认证认可、授权考核,加强资质建设,切实保证第三方的公正性和权威性。积极开展科技创新活动,设立科技创新专项基金,建立科技信息平台和科技创新人才库,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提升科技水平。实施“科技兴检”战略,建设适应市场运作、符合政府要求、具有综合实力的检测技术机构。
(五)积极开展交流,加快同国际接轨与合作步伐
积极鼓励技术机构与国内外相关机构进行合作与交流;积极组织参与国际或地区的双边或多边标准化、计量、质量和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等交流活动,开发国际或地区合作项目;通过同国外权威机构与实验室的互认,努力引进先进的管理方法和技术,全面提升技术机构的管理水平和技术能力;充分发挥技术机构的各种优势,走出国门、拓宽服务领域和扩大服务项目,提高国内外知名度,加快同国际接轨与合作的步伐。
(六)坚持垂管体制,确保经费供应,增强事业发展能力
妥善解决实行省以下垂管后出现的问题,按预算管理原则,确保经费供应。事业发展所需基本建设投资,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逐步解决,同时争取中央加大对新疆扶持和投资力度的特殊政策与自治区的配套资金,使质量技术监督事业协调、持续和健康发展。“十一五”期间,坚持“经济合理、效益优先、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稳步推进”的原则,科学安排事业发展建设规模,积极筹集资金力争完成十个重点建设项目。
六、规划实施和评估修正
本规划是“十一五”期间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行动纲领和发展蓝图,要严格执行。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根据规划要求,将规划与具体工作安排相结合,制定相应的阶段或年度工作计划,对规划执行情况和效果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对反映的突出问题及时上报。在执行过程中发生重大变化或遇到对规划发生重大影响的事件,根据实际情况,报规划批准部门同意后,对其相关内容进行修正,以保证规划的科学性、合理性和权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