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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上海市普教系统名校长名师培养工程阶段性总结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7-09-26 生效日期: 2007-09-26
发布部门: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发布文号: 沪教委人[2007]74号

各区县教育局、浦东新区社会发展局:
  为建设高素质高水平的校长教师队伍,加快培养优秀校长教师,发挥骨干校长教师的引领和示范作用,上海市教委于2005年起启动上海市普教系统名校长名师培养工程,目前已成立8个校长培养基地、23个教师培养基地以及4个校长高级研修班和23个教师高级研修班,各基地和研修班对学员进行共性和个性相结合的培养。此项工作开展一年多来,各培养基地以学习研修为阶梯、以学校管理和课堂教学为阵地、以教育科研为载体,通过专家指导、教学研讨、名著研读、案例分析、课题研究、学术考察等培养形式,在促进学员的专业发展上取得了卓有成效的成果,同时创设了独特的培养模式,为上海市教育人才培养和学科高地建设提供了很好的经验。为此,上海市普教系统名校长名师培养工程办公室将组织开展校长教师基地和高级研修班学员成果和主持人带教成果展示活动。成果展示由学员、主持人所在区县组织,通过学员、主持人向本区县汇报展示,旨在进一步为他们在新课程实践中搭建舞台,成为他们成长和发展的新起点。使学员的学习成果和经验、主持人的带教理念和方法在本区县更好的推广和辐射。
  请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于2007年11月中旬至2008年1月中旬期间组织本区的成果展示。展示的形式包括公开课、专题报告、专题研究、经验介绍、论坛、书面材料、展板等。展示活动宜在一天时间内完成,可以设主会场、分论场。各区县在组织本项活动过程中,可以邀请基地、高研班主持人对参加展示的学员进行指导。各区在组织活动中,要做好全程摄像工作(拍摄标准另行下达)。在活动结束后一周后,完成编辑,并送交上海市普教系统名校长名师培养工程办公室。
  市教委将邀请部分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并组织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观摩各区县的汇展示活动。各区县也可邀请本区县党政领导和人大代表、政协党员观摩。各区县应组织辖区内各学校负责人、骨干教师参观活动。各区县还可邀请有关专家观摩指导。
  请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于2007年10月15日前将展示计划(包括时间、地点、组织形式)报上海市普教系统名校长名师培养工程办公室,办公室将根据各区上报的时间统筹协调后反馈给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二○○七年九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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