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杭经医化[2007]324号
市工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各县(市)、区经贸局(经发局、发改经济局),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发局:
按照市领导关于做好2008年专项资金预算编制工作的要求,为使2008年符合《杭州市医药产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杭政办〔2007〕35号)有关规定条件的项目都能享受市财政资助,请将你区、县(市)明年拟申报资助和奖励的医药产业项目统计汇总(详见附件),并于9月30日前报送市经委医药化工处(附电子文档)。联系电话:85065881,电子信箱:sjw.yyc@hz.gov.cn。
二○○七年九月二十日
附件 | |||||
2008年杭州市医药产业发展资金资助计划建议情况汇总表 | |||||
填报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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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承担单位 |
项目名称 |
实施起止日期 |
计划总投资 |
至2008年末 |
合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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