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南府办[2007]1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进一步加强我市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根据《南宁市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奖惩考核暂行办法》(南府发〔2006〕2号)的规定,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决定从2007年2月1―7日开展2006年度南宁市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工作。现将《南宁市2006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做好迎检准备工作。
二00七年一月二十二日
南宁市2006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工作方案
为做好2006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进一步加强我市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根据《南宁市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奖惩考核暂行办法》的规定,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考核对象
与市人民政府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的各责任单位。
二、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工作的领导,决定成立市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钱学明 副市长
副组长:罗大光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黄南方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安委办(市安监局)。联系人:曹壮,联系电话:5530735(兼传真)。
领导小组下设八个考核工作组,成员从各安委会成员单位抽调人员组成,考核工作组分组名单及工作安排如下:
(一)第一考核组:
1.考核组成员
组 长:黄南方(兼)
牵头单位: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成 员:市监察局、建委、公安消防支队、公安局交警支队各1人。
2.考核单位
兴宁区、西乡塘区、邕宁区、青秀区、良庆区、江南区、高新区、经开区。
(二)第二考核组
1.考核组成员
组 长:张 琦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牵头单位: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成 员:市国土资源局、农机管理中心、公安消防支队、公安局交警支队各1人。
2.考核单位
横县、宾阳县、上林县、武鸣县、隆安县、马山县、华侨投资区、相思湖新区管委会。
(三)第三考核组
1.考核组成员
组 长:黄学文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牵头单位: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成 员:市质监局、教育局、市政管理局、卫生局各1人。
2.考核单位
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农机管理中心、园林局、交通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
(四)第四考核组
1.考核组成员
组 长:陈先贵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牵头单位: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成 员: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环保局、规划局、文化局各1人。
2.考核单位
市发改委、经委、卫生局、科技局、质监局、应急联动中心、青秀山管委会、南宁烟草公司。
(五)第五考核组
1.考核组成员
组 长:高锦良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牵头单位: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成 员:市商务局、交通局、农业局、工商局各1人。
2.考核单位
市建委、粮食局、供电局、市政管理局、邮政局、房产局、国际会展中心、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总公司。
(六)第六考核组
1.考核组成员
组 长:唐声武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牵头单位: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成 员:市经委、民政局、应急联动中心、林业局各1人。
2.考核单位
市水利局、教育局、文化局、机关事务管理局、人民防空办公室、供销社、规划局、邕江堤岸建设发展公司。
(七)第七考核组
1.考核组成员
组 长:张中秋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纪检组长
牵头单位: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成 员:市旅游局、园林局、水利局、发改委各1人。
2.考核单位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林业局、广播电视局、民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农业局、新闻出版局、体育局。
(八)第八考核组
1.考核组成员
组 长:黄艺平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调研员
牵头单位: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成 员:市国资委、市总工会、团市委、消防支队各1人。
2.考核单位
市工商局、旅游局、商务局、农工商集团、沛宁公司、振宁公司、壮宁公司、威宁公司。
三、考核工作原则
按《南宁市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奖惩考核暂行办法》的要求,考核工作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二)有利于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
(三)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奖罚严明;
(四)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考核单位与考核领导个人相结合。
四、考核内容
以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中规定的工作职责和工作目标为主要考核内容,包括国家、自治区、南宁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安全生产控制目标完成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建立及其工作情况;安全生产工作各项规章制度建立情况;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生产安全事故的上报和调查处理情况;自治区、市和本辖区、本部门重点监控的事故隐患的整改进展情况和监控情况;重大事故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演练情况;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完成情况等。
考核按《南宁市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评分细则》(见附件1、2)进行评分,各资产经营公司和其他企业单位的考核参照《南宁市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评分细则》(部门表)执行;南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作为综合监管部门,按所有责任单位实际得分的平均分作为考核实际得分。
五、工作步骤
(一)自评阶段
各责任单位按照本方案的要求,根据《南宁市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评分细则》开展自评工作,务必于2006年1月30日前将打好自评分的《2006年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评分细则》(加盖单位公章)上报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二)考核阶段
1.培训
为使全体考核人员掌握考核的具体内容和工作方法,2006年1月31日上午对全体考核人员进行集中培训(培训地点:市政府一号楼18楼会议室),培训时间、地点如有变化以培训通知为准。
2.考核
2006年2月1日至2月7日开展考核工作。各考核小组按照方案安排赴各责任单位,根据考核标准和《2006年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评分细则》对各责任单位2006年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考核,具体行程由各考核小组自行安排,并负责通知被考核单位。各考核小组,对每一个被考核单位都要形成考核意见,与打好分数的各责任单位《南宁市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评分细则》一并在2006年2月12日上报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三)综合考评阶段
2006年2月13日,召开市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及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主任会议,听取各考核小组考核工作情况汇报,确定各责任单位的考核得分,按各责任单位加分档次(见附件3),确定各责任单位2006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综合考核得分。各责任单位的考核结论由市安委办整理汇总报市安委会发文公布。考核不合格的责任单位的罚金直接从上交的责任金中扣除,奖励金由本级财政核拨。
六、其它事项
(一)各考核工作组成员单位要在2006年1月26日前将本单位参加各考核工作组的人员名单报市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参加考核工作组的成员必须是副科以上级别的相关部门领导。
(二)考核组用车由牵头单位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