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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7年全市纠风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7-03-28 生效日期: 2007-03-28
发布部门: 辽宁省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鞍政办发[2007]2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07年全市纠风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七年三月二十八日

  2007年全市纠风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和省、市纪委二次全会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现制定2007年全市纠风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以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为重点,以查处违纪案件为重要措施,以民主评议政风行风为主要载体,坚持纠建并举,标本兼治,切实提高我市政风行风建设水平,为振兴老工业基地、构建和谐鞍山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
  二、主要任务
  (一)强化组织协调,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1.积极推进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各县(市)、区和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和完善监督制约机制,采取有效措施,认真落实中央、省、市治理教育乱收费的有关规定,切实解决损害学生和家长利益的问题。一是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各项政策,确保教育经费投入,严肃查处挤占、挪用、截留教育经费行为。二是加强对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大对不符合“四独立”原则的学校还原为公办学校的工作力度,推动教育资源的共享和教育公平发展。严格执行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将招收择校生纳入统一招生计划,择校分数要公开透明,择校人数一律不准超过招生总数的30%。三是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办学行为。严禁公办初中、小学以各种名义招收择校生、收取择校费,制止和纠正学校强行或变相强行征订教辅材料,进一步规范管理初中、小学军训和社会实践活动。四是加强教育收费监管。对教育收费的政策规定进行全面清理,废止和限期纠正与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不相符合或越权审批、制定的文件规定。全面落实学校收费公示制,面向学生的所有收费项目必须公开透明。严格规范“一费制”收费范围和标准,加强对服务性收费项目、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管。严禁各级各类学校以家长委员会等名义,向学生收取“一费制”规定以外的任何费用。五是坚持疏堵结合,认真治理乱补课行为。?
  此项工作由市教育局牵头负责,市物价局、财政局、审计局、新闻出版局等部门配合。
  2.全面清理各种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各县(市)区及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过多过滥的危害性,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对各县(市)区政府及其部门、市直各部门举办的面向本地区、本系统、基层和企业的各种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以及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和社团组织举办的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要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对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不符合实际需要的项目;要求基层、企业、群众出钱出物出工或以各种名义收费的项目,以及以开展活动为由违反有关财经法规和程序滥发钱物的项目要一律予以撤销。切实减轻基层、企业和群众的负担,真正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办好事。今后,市直各部门、县(市)区级人民政府及所属部门,原则上不再保留自行设置的评比达标表彰项目。
  此项工作由市监察局、市政府纠风办牵头负责,市编委办、发展改革委、经委(减负办)、民政局、财政局、人事局、国资委、市政府法制办配合。
  3.加大对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的纠正力度。进一步改进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方式,认真执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各项政策和规定,加大药品招标采购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深入开展“医院管理年”活动,建立和完善对医疗机构的科学管理和考核制度,严格规范诊疗行为。建立健全以财务管理为重点的公开制度,加强医德医风建设,以优质服务和合理价格取信于患者。坚决制止科室承包收入、医务人员收入同药品销售、医疗收入直接挂钩,坚决查处乱检查、乱用药、乱加价、乱收费行为,对问题严重的要取消有关医务人员的执业资格。开展医药卫生领域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依法查处商业贿赂案件,努力解决医药购销中给予、收受回扣和医疗服务中“开单提成”、收受“红包”等问题。继续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抓好农村药品监督网和农村药品供应网建设。严厉打击无证行医和非法经营药品、医疗器械活动,加强对药品、医疗广告的监管,有效整治刊播违法医疗、药品、保健品广告行为。
  此项工作由市卫生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牵头负责,市物价局、工商局、审计局、广播电视局、鞍山日报社等部门配合。
  4.加强对农民负担情况的监督管理。紧密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强对农民负担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免征农业税等各项支农惠农政策落实到位。严格执行涉农税收标准和收费公示制、报刊征订限额制和责任追究制,进一步完善“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制度,严防农民负担反弹。坚决纠正面向农民的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行为,严厉打击哄抬农资价格、制售假劣农资等伤农坑农行为,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积极推进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专项审计工作。
  此项工作由市农委牵头负责,市林业局、动物卫生监管局、审计局、财政局、物价局、工商局、质监局等部门配合。
  5.巩固治理公路“三乱”成果。以解决在治理超载超限中以罚代管、只罚不纠和以治超为名谋取私利等问题为重点,建立及时发现和查处公路“三乱”问题的快速反应机制。加强对公路动物、植物防疫监督检查站的设置和监督管理,严禁在高速公路上设置除车辆通行费收费站以外的各类站卡,任何单位和部门未经国务院批准,均不得以任何理由在公路上设卡拦车检查、收费和罚款。严格规范交通、公安、林业等部门的执法行为,坚决纠正执法不规范、不文明行为,确保公路畅通。
  此项工作由市交通局牵头负责,市公安局、鞍山交通征稽局、市环保局、林业局、动物卫生监管局、财政局配合。
  6.进一步加强对物业和房产管理服务行为的监管。开展专项治理,解决房产证办理难、房产维修不及时等问题,规范物业、房产管理行为。清理物业收费项目,实行收费公示制度,解决物业收费不规范问题。规范新房入住收费,对应收费、代收费和取消收费项目实行目录管理,使新房涉费项目公开透明。规范棚户区改造工程中拆迁、回迁安置和拆迁补偿工作,规范房产开发行为,保证房屋质量和回迁居民利益。
  此项工作由市物价局牵头负责,市建委、房产局、开发办、财政局配合。
  在抓好上述专项治理的同时,还要把治理报刊散滥和摊派、通信服务乱收费、殡葬服务乱收费、年检搭车收费、教育招生和人事考试中乱收费、交通管理及城市综合执法部门不文明执法、交通运输市场管理混乱等问题作为治理内容,认真加以解决。
  各专项治理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要各负其责,互相配合。牵头单位要制定具体的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市监察局、市纠风办将建立专项治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每半年至少分别组织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听取各单位工作进展情况,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加大监督检查和考核力度,对明显不负责任和严重失职者进行责任追究,保证专项治理取得明显效果。
  (二)强化监督检查,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
  1.认真清理和严格规范各种收费、罚款行为,坚决制止乱收费、乱罚款。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进行征收,严禁巧立名目乱收费和搭车收费。财政、物价部门要对收费、罚款项目进行公示,对新增和取消的收费、罚款项目随时公布。各行政执法部门必须依法行使行政处罚权,并严格执法程序和工作规范。对没有造成社会危害、情节轻微且属于首次违规违章的行为,可责令改正,不予罚款。对必须罚款的,可视情节在国家规定的罚款幅度内按下限掌握。各行政执法部门不准对行政执法人员下达罚款指标。?
  2.认真治理向企业乱摊派行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企业为他人担保、提供赞助或资助;不得强制企业参加除法律法规规定以外的保险,刊登广告,订购报刊杂志、音像制品,参加各种学会、协会、研究会并收取费用;不得强制企业购买指定产品、接受指定服务;不得强制企业提供无偿劳动或向企业摊派各种费用;不得占用或变相占用企业资金、房产、汽车等财物。?
  3.严格控制举办各类培训班。任何部门和单位都不得强制企业参加收费培训。对按法律法规及国务院部门规章有关规定或经上级主管部门授权、委托进行的培训,要严格履行审批程序,不得随意收取费用。
  (三)不断完善工作载体,提高政风行风建设水平?
  1.进一步推进民心网联网工程,充分发挥民心网在纠风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各县(市)、区和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民心网联网工程,充分发挥和拓展民心网的整体功能,畅通与人民群众密切联系的通道,建立和完善群众监督与纪检监察机关监督相结合的纠风工作机制,在更大范围内整合各方面的力量和资源,集中解决群众投诉的热点难点问题。一是要全力推进联网扩面工程。按照省政府纠风办要求,凡是列入2007年度行风评议参评范围的单位,原则上都要实施联网,参加行评的重点基层单位逐步实现联网。二是认真受理民心网投诉件,建立办理民心网投诉件的上下联动机制、快速反应机制和质量考评机制,使民心网办件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三是加强民心网通讯员队伍建设,畅通信息渠道,保持上报信息工作在全省领先位置。
  2.扎实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完善群众对政风行风建设的监督机制。认真落实国务院纠风办《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纠办发〔2006〕8号)精神,把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与纠风专项治理相结合,与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相结合,与解决热点难点问题相结合,与建立纠风长效机制相结合,把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的根本标准,不断深化和规范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今年,市教育局等70个部门和行业、市公安局交管支队等68个基层重点单位及1700余个基层站所参加全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
  3.继续办好“行风热线”直播节目,密切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市政府纠风办将继续协调有关部门负责同志,走进电台直播间,接听热线电话,回答群众咨询,受理群众投诉,倾听群众呼声。各参播部门要按照《2007年度“行风热线”直播节目实施方案》的要求,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务求实效。同时,要进一步发挥“行风短信平台”作用,不断拓宽社会监督渠道。?
  4.以创建人民满意基层站所(乡镇)活动为载体,继续推进纠风工作向基层延伸。切实抓好医院、学校等重点单位和乡镇、基层站所的行风建设,使基层单位树立“把群众情绪作为第一信号,把群众愿望作为第一需求,把群众满意作为第一目标”的工作理念,重点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吃、拿、卡、要和工作态度生、冷、硬、顶及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等问题,切实提高基层窗口单位政风行风建设水平。全市将从1700余个基层站所中评出60个优秀窗口单位予以表彰。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制。各县(市)区政府、各部门要把纠风工作作为廉政建设的重点,结合实际,明确任务,落实责任,进一步加强对纠风工作的考核。各单位行政主要领导要对纠风工作负总责,把政风行风建设同本部门、本行业的业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一起部署,一并落实。各专项治理工作的牵头部门要精心制定工作方案,各负责单位要按照分工抓紧组织实施。各级纠风部门要把监督检查贯穿于各项治理工作的全过程,加大明察暗访力度,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加大力度,严肃查处行风违纪案件。各县(市)、区政府和纠风重点单位要坚持以查促纠原则,坚决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行风违纪案件,把查处案件与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振兴老工业基地、构建和谐鞍山紧密结合起来,重点查处教育、医疗领域和破坏软环境的不正之风问题,对行风违纪典型案件,要进行公开处理,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曝光。对不正之风得不到有效治理的地区和单位,要按有关规定追究主要领导责任。
  (三)完善制度,强化源头预防治理。各县(市)区政府、各部门要增强工作的预见性和主动性,对出现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治理。要完善规章制度,坚持以改革统揽纠风工作,从改革体制机制、解决利益驱动问题入手,逐步铲除不正之风滋生的土壤,建立纠正和防范不正之风的长效机制。要围绕治理教育乱收费、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减轻农民负担、治理公路“三乱”等问题,按照效能、便民的原则,以体制、机制和管理创新为手段,以公开、公示和民主监督为载体,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切实解决产生不正之风的深层次问题,改善政风行风,维护群众利益。
  (四)健全机构,强化队伍建设。各县(市)、区政府要切实加强纠风工作机构建设,配齐配强工作人员,加强人员培训,不断提高队伍素质。广大纠风工作者要坚持党性原则,严于律己,秉公执纪。各级政府纠风部门要充分负起责任,对国家、省、市部署的各项纠风工作任务,逐项抓好落实,抓出实效,让人民群众实实在在地感受到政风行风建设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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