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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物价局关于开展住房市场发展及价格变动调研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7-04-13 生效日期: 2007-04-13
发布部门: 陕西省物价局
发布文号: 陕价经发[2007]54号

各设区市物价局、杨凌示范区发展改革局: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司有关要求,为准确把握目前住房市场发展情况,深入分析住房价格变动的原因及趋势,决定对全省2006年以来的住房市场情况进行调查。具体调查内容如下:
  一、房地产开发情况。近期房地产投资完成额、土地购置面积、土地开发面积、新开工面积、施工面积、竣工面积指标数量及其变化。并就上述情况区分住宅和非住宅情况进行细分。
  二、住房市场供求总量情况。新建商品住房供求情况,包括批准预(销)售住房面积(套数)、累计可售住房面积(套数)、登记销售住房面积(套数)等供应指标及变化情况;存量住房市场,二手房成交面积(套数),租凭市场情况及其变化;住房供应结构调整进展情况等。
  三、住房金融税收等方面情况。主要包括房地产开发贷款、住房开发贷款、个人住房贷款数量及变化情况。房地产税收增长变化情况、占当地税收比重情况。土地收益占当地财政收入比重等情况。
  四、住房价格变动情况。请以具体价格数值对比为基础,简要分析影响本地区住房价格变动的市场因素、政策因素、主客观因素等。如开发成本变化(建筑环保节能标准的实施、配套设施变化)、税收变化(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清算等)、金融政策变化等对住房价格的影响。同时要着重就住房需求现状、趋势对住房价格的影响进行深入分析(如购房群体的构成等)。
  五、住房市场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相关政策建议。
  各设区市物价局在指导各县(区)做好相关工作的同时要对本地区的相关情况做简要分析。有关数据可通过表格反映,详见附表。
  请各地将调查情况汇总形成书面材料于2007年4月30日前报省物价局经营性收费处。
  联系人:杨建斌 任 东     电话:029―87291407

二00七年四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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