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沈政发[2007]6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按照市政府加快建设大浑南地区的发展要求,在沈阳雪松经济开发区的基础上规划浑河新城,成立浑河新城管理委员会。为支持浑河新城开发建设,特制定有关政策措施如下:
一、浑河新城管理委员会作为市政府的派出机构,享有市级政府经济管理权限。
二、浑河新城发展规划由市政府组织有关部门统一编制,市、区分级组织实施。
三、调整浑河新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增加建设用地指标。土地审批事项报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备案。
四、将浑河新城城市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纳入市城建计划,并积极组织实施。
五、2007-2008年,苏家屯区域内的市级财政收入全部留在区内,专项用于浑河新城建设。
六、根据浑河新城开发进度,将区域内农民逐步纳入城市社会保障体系。
七、市工业发展资金、城建资金、科技三项费用、社保资金、新农村建设资金等市级专项资金要向浑河新城增加投入。
八、在浑河新城范围内注册兴办的高新技术企业,享受市高新技术产业带的相关优惠政策。
二○○七年四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