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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04年全市重点产业和领域招商引资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4-01-09 生效日期: 2004-01-09
发布部门: 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文号: 烟政办发[2004]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扩大招商领域,突出大项目、大商社招商,充分调动各个方面,特别是市直主要部门的招商积极性和创造性,确保完成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利用外资增长50%的目标任务,经市政府研究决定,2004年在继续抓好园区招商、县域招商、专业招商、综合招商的基础上,把产业招商作为创新招商机制、提高招商引资质量和水平的一项重大举措去抓。现就做好2004年全市重点产业和领域招商引资工作通知如下: 
  一、重点产业和领域 
  根据国家、省和烟台市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确定以下十大产业招商重点和领域: 
  1.以汽车及零部件和造船业为主的机械制造业; 
  2.以通讯终端产品为主的电子信息业; 
  3.以农副产品为主的食品加工业; 
  4.以商贸物流为主的现代服务业; 
  5.基础设施和城市共用设施; 
  6.国有股权产权转让、企业境外上市; 
  7.黄金及加工业; 
  8.农业和种养业; 
  9.旅游业; 
  10.文体卫生业。 
  二、组织领导 
  为保证产业招商顺利开展,根据确立的十大产业招商重点和领域,分别成立产业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市长担任,副组长由第一牵头部门的一把手担任,相关部门任成员。各产业招商领导小组负责全市本产业的招商引资工作,具体包括制定本产业的招商引资规划,论证、包装符合国际规范的项目招商计划书(预可研报告),确定重点招商区域和项目,拟定招商办法,并具体组织实施。产业招商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牵头部门,如有多个牵头部门,办公室设在主要牵头部门。各牵头部门办公室要确定专门招商机构,配备熟悉该行业的专门技术人员、项目管理人员和外语翻译人员。 
  三、考核奖惩 
  为进一步调动各产业招商领导小组招商引资的积极性,对各产业招商引资情况进行考核奖惩,依照市委办、市府办关于2004年全市对外开放责任目标考核奖励办法实行。市外经贸局和投资促进局要做好产业招商的规划、协调、指导工作,并与各产业招商小组的牵头部门保持紧密联系,在人才、信息、市场和对外联络方面给予积极支持和有效参与。 
  附件:烟台市产业招商小组设置与任务目标表(略) 
 
 
二○○四年一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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