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丽政办发[2007]6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有关单位:
森林资源调查是《森林法》和《森林法实施条例》明确规定的一项法定工作。目前,我市各县(市、区)已接近或超过了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简称二类调查)10年间隔期。为全面、准确监测和掌握全市森林资源状况,规范和做好森林资源调查工作,推进生态市建设,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森林资源二类调查。现就做好森林资源二类调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清形势,进一步提高对森林资源二类调查工作的认识
二类调查是各地实施林业工程、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指导山区林业开发的基础工作,也是评价我市林业建设成就的重要依据,在林业建设和生态环境建设中均具有不可替代的基础地位和重要作用。二类调查成果,对调整林业发展方针政策,制定林业和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实施林业分类经营,编制森林采伐限额和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科学指导森林经营,推动绿色国民经济核算体系以及林业增效、林农增收等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长期以来,我市在森林资源调查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由于缺乏统一部署、工作时断时续,资源数据得不到及时更新,影响了林业重点工程的整体规划,给林业发展和生态建设带来了一定困难。因此,开展二类调查工作是当前全市林业发展的迫切要求,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森林资源二类调查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高度重视这项工作,把它作为服务"三农"的重要工作来抓,切实把它抓紧抓好,为今后对森林资源进行社会、经济、生态以及文化等方面的价值评估奠定基础。
二、明确目标,确保按期完成森林资源二类调查任务
森林资源二类调查的目标任务是:查清全市范围内的森林、林地和林木资源的种类、数量、质量和分布,综合分析与评价森林资源现状和变化动态以及森林资源经营管理状况,提出对森林资源培育、保护与利用意见,建立森林资源档案,确定森林利用方案和森林采伐限额,为制定区域国民经济和林业发展规划、实行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和森林资源资产化管理提供基础信息,为建立我市森林资源动态监测奠定基础。建立市、县(市、区)级调查数据与图形信息数据库和森林资源管理信息系统。
各县(市、区)政府要按照上述目标任务和全市的统一部署,统筹安排本区域的森林资源二类调查工作,认真制定森林资源二类调查工作的实施方案,明确调查的目标、任务和分工;做好人员组织、任务安排、物质准备、经费落实、业务培训、科学管理等方面工作,把责任落实到人,确保调查工作顺利完成。
三、严格技术标准,确保调查质量
森林资源二类调查工作的质量直接关系到调查产出成果数据的真实性,是森林资源二类调查工作的关键环节。要认真执行《浙江省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技术操作细则(试行)》,并结合本地的实际,认真制定工作方案和相应的规章制度,把事前指导、中间检查和成果验收“三环节”质量管理贯穿于调查工作的始终。要注重科学技术在森林资源调查工作中的应用,精益求精,确保质量。同时,要建立健全技术质量责任制,推行调查质量责任追究制,实施全员质量管理,将森林资源调查质量责任分解落实到单位和个人,对外业调查、内业统计、成果汇总及报告撰写等各个环节实施全过程的质量管理,全面提高森林资源调查质量,确保调查成果的科学性、准确性。对弄虚作假、伪造材料的,责令全面返工,并对有关责任人要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森林资源二类调查工作的领导
森林资源二类调查工作是全市林业建设的一项大事,各县(市、区)政府要高度重视,把该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要按照"统一组织、分级负责、部门协作、多方参与"的原则,统筹安排,精心组织,狠抓落实,确保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一)建立工作队伍,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对森林资源二类调查工作的领导,市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分管副秘书长和市林业局局长任副组长,市有关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市森林资源二类调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组织和协调全市森林资源二类调查工作。各县(市、区)也要 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森林资源二类调查工作。
(二)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成果质量。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从全市经济发展的大局出发,密切配合,通力协作,积极参与和大力支持森林资源二类调查工作。各县(市、区)要选派作风过硬、业务熟悉、工作踏实的同志组成专业队伍,参加森林资源二类调查。要定期进行检查,掌握工作进度,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报告工作开展情况和建议。同时,对森林资源二类调查工作质量优秀的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
(三)落实工作经费,保证工作需要。森林资源二类调查是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各地要在人力、物力、财力上予以充分保证。二类调查经费以地方投入为主,各县(市、区)要将二类调查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同时,在资金使用上一定要严格执行有关财务规定,统筹兼顾、精打细算,用好管好资金,确保森林资源二类调查工作顺利进行。
(四)抓好安全管理,确保安全生产。安全生产是确保森林资源二类调查工作顺利进行的根本保障,各级、各有关单位要把安全生产管理放到重要位置来抓。要结合当地实际编制相应的野外作业规范、规定及野外调查人员工作安全、人身安全、资料安全、防火安全各项制度,对可能发生的危害,积极采取预防措施,确保全市森林资源二类调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七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