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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闽江、九龙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7-05-16 生效日期: 2007-05-16
发布部门: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闽政办[2007]98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强化闽江、九龙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经省政府研究,决定建立闽江、九龙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席会议组成人员
  总召集人:苏增添 省政府副省长
  召 集 人:庄稼汉 省政府副秘书长      
       马承佳 省环保局局长
  成  员:余 军 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胡渡南 省经贸委副主任   
       丛 林 省科技厅副厅长       
       陈青文 省财政厅副厅长       
       魏克良 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       
       翁玉耀 省建设厅副厅长       
       陈培健 省交通厅总工程师       
       吴章云 省水利厅副厅长       
       叶恩发 省农业厅副厅长       
       陈文加 省卫生厅副厅长       
       黄家铭 省林业厅副厅长       
       郑更新 省环保局副局长  
       丛 澜 省环保局副局长   
       时小雨 福州市政府副市长   
       裴金佳 厦门市政府副市长   
       刘文标 漳州市政府副市长   
       林伯前 泉州市政府副市长   
       洪明德 三明市政府副市长   
       林钟乐 南平市政府副市长   
       黄福清 龙岩市政府副市长   
       陈应辉 宁德市政府副巡视员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挂靠省环保局。办公室主任由马承佳局长兼任,郑更新副局长、丛澜副局长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分别具体负责九龙江、闽江流域的综合整治工作。
  二、联席会议办公室职责
  (一)牵头制定闽江、九龙江流域水环境保护规划和年度整治计划,确定重点整治项目,并提请省政府批准实施。
  (二)牵头会同省直有关部门对市、县(区)整治工作进行指导、督促、检查,对各地整治工作情况进行通报。
  (三)牵头制定闽江、九龙江流域综合整治专项资金投向,组织省直有关部门对上报项目进行审查。
  (四)牵头协调事关全局或跨设区市的流域整治综合性问题。
  (五)根据需要提请联席会议研究确定流域整治工作的重大事项。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七年五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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