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杭政函[2004]119号
杭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你委《关于要求下放商业户外广告审批权的请示》(杭经开管发(2004)170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委关于下放户外广告审批权的要求,由你委负责建立开发区管委会户外广告联席会议制度,统一审批辖区内的户外广告,并报市户外广告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具体管理模式参照滨江区的做法,对外以管委会的名义行使行政许可权。
二、你委应严格执行《杭州市户外广告管理办法》的规定,加强对辖区内户外广告的审批和监管。
杭州市人民政府
二00四年八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