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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中煤建筑安装工程公司六处上缴2006年度总机构管理费税前扣除标准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7-05-26 生效日期: 2007-05-26
发布部门: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发布文号: 苏国税函[2007]211号

徐州市国家税务局:
  近接《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中煤建筑安装工程公司所属企业2006年度总机构管理费扣除标准的通知》(冀国税函[2007]208号),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总机构提取管理费税前扣除审批管理的通知》(国税函[2005]115号)等有关文件的规定,同意中煤建筑安装工程公司六处在经批准的25万元的限额内上缴总机构管理费并在税前扣除,超过标准上缴的部分,应进行纳税调整。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二OO七年五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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