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鞍政发[2007]1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市水利局《鞍山市2007年防汛工作安排意见》批转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七年六月二十九日
鞍山市2007年防汛工作安排意见
为切实做好今年我市防汛工作,确保全市安全度汛,现就2007年全市防汛工作提出如下安排意见。
一、防汛基本形势
根据省、市气象和水文部门分析、预测,今年夏季我省降水量略少于多年平均值,降水阶段性明显,辽河、浑河、太子河干流可能发生一般量级洪水。鞍山地区作为省重点防洪地区,近年来不断加强境内河流治理和防洪工程建设,全市河道堤防抗洪能力、农田排涝能力以及山洪、泥石流防御和躲险能力显著增强。但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西部平原区一些河流存在行洪障碍和上冲下淤现象,特别是受2005年水毁影响,险工险段较多,险情较重,对今年安全度汛产生不利影响;二是东部丘陵区特别是岫岩县作为全省山洪和泥石流等山地灾害的多发区,中小水库较多,通讯预报能力较差,如遇突发性强降水,极易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三是我市城市防洪标准偏低,一旦内涝,将损失严重;四是我市连续多年降水偏少,原来每十年左右发生一次较大洪水的洪涝灾害规律在近两年被打破,使部分干部群众放松了警惕;五是随着全球气候变暖,导致极端天气增加,特别是局部突发性暴雨,预测难度大,增加了防汛工作难度。因此,今年的防汛形势不容乐观。各地区、各部门要居安思危,采取有力措施,迎战随时可能发生的暴雨洪水,保证安全度汛。
二、防汛工作的主要任务
今年防汛工作总的要求是: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防汛工作理念,坚持主动防御、科学指挥、严格标准、狠抓落实。做到“三个确保”:确保大河、水库安全度汛,做到标准内洪水不决堤、不垮坝;确保城市、重要工矿企业安全度汛,做到标准内降水时,企业不停产,交通、通讯、供水、供气、供电不中断,生活秩序正常;确保发生山洪、泥石流时不发生群死群伤,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降到最低。在发生超标准洪水时,要采取有力措施,全力抢险,努力把灾害损失降到最低。
(一)辽河、浑河、太子河、大辽河和绕阳河的防洪调度由省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省防)统一指挥。我市境内各河段由所在县(市)、区政府组织日常的防汛和抢险工作。各河段的防洪标准是:辽河干流保证流量5000立方米/秒;浑河干流保证流量4000立方米/秒;太子河干流保证流量5050立方米/秒;大辽河干流保证流量8795立方米/秒;绕阳河干流保证流量1340立方米/秒。
要落实好阻水桥梁的度汛措施:大辽河沟海铁路桥阻水桥墩度汛措施由省防统一组织安排;太子河、浑河的阻水桥墩度汛措施由所在县(市)政府组织实施。
(二)中小河流抗洪抢险工作由所在县(市)、区政府组织开展,重点河流的防洪调度方案要报市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市防)备案,中小河流堤防防洪标准是:
1.海城河海城市区段堤防保证流量2220立方米/秒,农村段堤防保证流量2000立方米/秒;
2.南沙河鞍山城区段左岸堤防保证流量1360立方米/秒,城区右岸及郊区农村段堤防保证流量918立方米/秒;
3.东洋河城镇段右岸保证流量4350立方米/秒,左岸保证流量3240立方米/秒。
其他各河流(段)的保证流量,按防洪规划由所在县(市)、区确定。
东洋河岫岩县东厢铺大桥的防洪标准偏低,岫岩县政府要严格落实度汛措施并报市防备案,同时要做好橡胶拦河坝的联合调度,调度运用方案要报市防备案;海城河城市段由海城市政府落实度汛措施并报市防备案。
(三)我市确定的重点堤防为:辽河两岸、太子河左岸、浑河右岸、绕阳河左岸、大辽河左岸及南沙河城市段左岸、海城河城市段右岸、东洋河岫岩镇环城堤右岸。
如发生超标准洪水,主要江河可能采取必要的分洪措施,各相关地区和部门必须从全局出发,坚决服从上级防汛指挥部门的指挥和调度,确保重点堤段的安全。各县(市)、区及鞍山市城区防汛抗旱指挥部要在主汛期前做出易淹地区群众安全转移方案,做好避险准备。
当太子河辽阳水文站洪峰流量达到5050立方米/秒,或当浑河沈阳水文站洪峰流量达到4000立方米/秒时,海城市要做好太子河和浑河之间地区的群众安全转移准备工作,当预报洪峰流量继续上涨时,根据省防、市防命令,组织群众转移。
海城市要在主汛期前编制好预案,预案要选择好群众转移的路线和躲险地点,安排好通讯、报警设施,做好群众的思想动员和宣传教育工作。在群众转移过程中,要由主要领导负责,做好组织和安全保卫工作,严防不法分子干扰破坏,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四)鞍山市城区要保证在日降水150毫米、小时降水30毫米情况下不成灾;鞍钢和其他重要企业要保证在日降水200毫米、小时降水50毫米情况下不停产;在遇大雨、大风时,各县(市)区要做到交通、通讯、供水、供气、供电不中断,维护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五)加强水库防汛工作。全市所有水库都要制定防汛抢险方案和下游逃险预案,小(一)型以上水库要制定汛期控制运用计划。各县(市)区要将各水库的防汛抢险方案、下游逃险预案、防洪调度运用方案、汛期限制水位及水库行政、技术、抢险、看守负责人名单按要求报市防办公室备案。要加强对汛期防洪工程的安全检查和监测,严格按水库防洪控制运用计划进行防洪调度,对病险水库、危险塘坝要落实保坝措施,降低蓄水位,效益不大或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水库要空库待汛。上英、王家坎、山嘴水库作为全国重点中型水库,要按批准的控制运用方案进行调度并组织落实好抢险、逃险方案。
(六)低洼易涝区要充分发挥排水设施作用。农田区要做到在设计标准内降水时不涝地、不减产,超标准降水时力争将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有关部门要抓紧做好排水站隐患处理工作,搞好排水沟道的清淤除障,建立健全排水闸站的值班制度。重点涝区要制订超标准降水排涝预案,储备必要的机动排涝设备。城镇低洼区要做到在标准内降水时,居民住房不进水,学校、商店、交通、邮电等企事业单位不受淹。有关部门要注意防范房屋、树木或其他建筑物倒塌伤人等意外情况的发生。
(七)山地灾害易发区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山洪、崩塌、泥石流等灾害躲险减灾方案,认真落实责任制,做到行政责任人、疏散路线、避灾地点和报警方式四落实,避免在发生泥石流时出现群死群伤事件,尽力减轻灾害损失。
(八)积极做好拦河橡胶坝的防洪安全工作。各地区及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橡胶坝汛期调度运用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橡胶坝运用方案,对两座以上的要制定联合运用方案,确保安全度汛。
三、防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协调配合。各县(市)区、各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防洪法》,提高全社会依法防洪、依法治水观念。认真总结历年抗洪抢险经验教训,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做到统一指挥、统一调度、各司其职、团结协作,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认真做好防汛各项工作。市城建局负责城区防汛工作;市交通局负责汛期抢险救灾车辆的筹集调用工作;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全市山洪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防御工作以及排岩场的安全度汛工作;市安全生产监管局负责全市尾矿坝的安全度汛工作;市教育局负责全市各类学校的汛期安全工作。上述各部门要将度汛预案报市防备案。
(二)建立健全以各级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各项防汛责任制。对重点险工险段、水库、泥石流易发区、城市防洪,要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建立领导干部、技术人员、抢险队伍相结合的抢险责任制,做到行政管理到位、技术责任制到位、抢险救灾到位。
(三)要抓紧时间,抢在主汛期前完成度汛工程的抢修工作,确保安全度汛。对一时安排不上和主汛期前不能完成的病险工程,要备好抢险物料,落实抢险队伍,做好抢险准备。
(四)坚决清除河道内行洪障碍。对辽河、浑河、太子河、大辽河已废除的套堤绝不允许再恢复。各县(市)区要对河道清障工作进行一次全面认真检查,重点整治河道内建房、违法排放和河道内阻水林木等问题,对清障不力或清障后再行恢复的要追究设障单位和所属防汛指挥部的责任,后果严重的要依法惩处。
(五)进一步落实防洪抢险预案。各地区各部门要立足于防大汛、抢大险、救大灾,按照科学合理、针对性强的原则,认真修订完善防洪抢险预案,对重点河流上的重要险工险段、城区段河道、水库、尾矿坝、重点工矿企业、学校、万亩以上排涝区和泥石流易发区,根据不同频率洪水,从洪水预报、工程抢护、抢险救灾等方面进行预案编制和修订,并适时进行预案演练。
(六)做好防汛物资储备和抢险队伍准备。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各县(市)、区防汛指挥部要对现有的防汛物资进行清点、登记,妥善保管,并按防大洪水需要,坚持国家、集体、个人共同储备的原则,确保防汛物资器材储备充足。市供销社负责在7月1日前将30万条草袋子、1000把铁锹、500把镐等抢险工具储备到位;市交通局负责组织200台抢险汽车;市农机局负责组织50台供运输或牵引用的拖拉机;市交警支队负责组织20台越野吉普车,以备抗洪抢险急用;市防汛抗旱指挥部要依托社会资源,采用合同储备方式,储备砂石料2000立方米、编织袋30万条、铁线20吨;各级物资、粮食、商业、卫生等部门及防汛任务重的企事业单位,要准备一定数量的防灾和救灾物资;各县(市)区要加强抢险队伍建设,适时组织演练;鞍山军分区要组织1万名民兵作为市级抗洪抢险预备队伍,有条件的县(市)区要主动同当地驻军联系,争取支持帮助。上述承办单位要将落实防汛物资、车辆及抢险人员的数量、存放地点、负责人、保管人员和调用程序等情况,于7月10日前报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电话:2935226,2529018)。
(七)气象、水文和电信部门要维护好观测和通讯设备,制定预测预报方案。各级防汛指挥部要指定专人,及时准确做好灾情和其他有关统计工作。灾害发生后要迅速报告,并在3日内将核查后的灾情按国家防总要求的内容、格式报市防办公室。
(八)加强水库安全度汛工作。各级政府主要领导要对辖区内的水库安全负总责,分管领导为水库安全度汛的第一责任人。各级防汛责任人要经常组织水库管理部门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各级防汛指挥部要加强对水库防汛责任人履行职责情况的监察,对履行职责不力、整改不及时的防汛责任人要进行通报,对因玩忽职守、处置失当等人为因素造成水库安全事故的,要依法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水库管理单位要按预案要求认真落实度汛措施和下游逃险措施,确保水库安全度汛。各级防汛部门要对尾矿坝安全度汛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要督促企业、业主落实责任,制定抢险方案、下游逃险方案。一旦出现险情,力争做到不发生群死群伤,将财产损失降到最低。
(九)做好山洪泥石流的防御工作。国土资源部门要认真做好山洪泥石流的防御方案,严格落实责任制,将责任落实到人、到户。气象、国土资源部门要做好预测预报工作,特别是东部山区等暴雨中心区的预测预报。各县(市)区要认真总结本地区暴雨洪水发生的特点和历史降雨情况,确定重点保护对象,加强观测,强化宣传,增强群众防灾意识,掌握逃险和自救方法。当遇有强降水等可能诱发灾害的因素出现时,各级政府要及时组织险区群众避险、躲险,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十)搞好城市防洪和行业防洪工作。鞍山市城区防汛指挥部要做好城区的防汛工作,制定应急抢险措施,确保城市安全度汛。鞍钢防总要做好厂区和矿山的安全度汛工作,特别是要确保矿山尾矿坝安全度汛。各县(市)、区也要做好城市防洪和行业防洪工作,制定确保安全度汛的应对措施,坚决杜绝恶性事故发生。
汛期在即,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抓紧落实各自的防汛任务,统筹兼顾、精心组织、狠抓落实,扎扎实实地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夺取今年防汛工作全面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