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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农业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南部地区稻飞虱防治工作的紧急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7-05-30 生效日期: 2007-05-30
发布部门: 云南省农业厅
发布文号: 云农[种植]字[2007]31号

各州市农业局:
  近期,我省南部与越南、缅甸、老挝接邻的文山、红河、西双版纳、普洱、临沧等5个州市的金平、西畴、富宁等18个县(区)出现稻飞虱较大虫量迁入现象,灯下监测旬迁入虫量为去年同期的1.6-1266倍,虫量为近十年来最大的一年,发生面积已经突破120万亩。近期,全省大部分地区进入雨季,早稻处于分蘖盛期,中稻处于移栽返青期,稻飞虱还将进一步向南、中、北部迁移,全省出现大发生态势,已对我省粮食生产造成极大威胁。为加大对稻飞虱等水稻病虫害的防治力度,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确保全省粮食生产目标的实现,现紧急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稻飞虱的防治工作
  水稻是我省的主要粮食作物,在我省粮食生产中占有重要地位,保持今年粮食稳定增长任务艰巨,意义重大。今年稻飞虱发生异常,主要呈现发生早、迁入虫量大、发生范围广、落地成灾的特点,如果防治不力,将造成重大损失。各地农业部门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及时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对策,做好各项相关工作。
  二、广泛宣传,强化指导
  稻飞虱防治工作技术性较强,各地要采取多种形式、通过召开现场会、组织田间培训、发放明白纸、利用新闻媒体等形式,宣传和普及稻飞虱等病虫防治技术及防控要领。在重发区要建设一批防治示范展示区,加快防治技术成果转化应用,努力提高防治工作的科技水平。在防治关键时期,要组织技术人员特别是基层植保技术人员和乡村农技人员深入乡村农户,指导农民科学防治,切实提高防治效果。
  三、及时查清情况,适时启动应急预案
  各地要组织各方面力量,密切监测虫情发展动态,对形势发展要做到心中有数,有关情况要及时向当地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汇报,适时启动应急预案,积极协调资金、物资、人力到重灾区,组织大面积防治。
  四、突出重点,抓好防治
  当前,刚返青的稻田秧苗嫩绿,易于取食,是稻飞虱集中危害的场所,同时,未移栽的秧田,也将会成为稻飞虱主要危害对象。各地要根据监测情况,突出重点,抓好防治。对于每百丛虫量在1000头以上,超过防治指标的田块,要进行重点治理,防治进一步迁飞扩散。

  二○○七年五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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