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在线律师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7年沈阳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7-03-01 生效日期: 2007-03-01
发布部门: 辽宁省沈阳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沈政务发[2007]1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2007年沈阳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〇七年三月一日


2007年沈阳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今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按照市委十一届二次全会提出的“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必须按照服务全社会的要求,创新行政管理体制,改进公共服务方式,加快建设服务型政府”工作目标,将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公开的重点,切实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措施,丰富政务公开形式和载体,加大舆论宣传,完善社会监督机制,有效促进政府部门由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  
  一、创新政务公开工作,重点抓好“四个结合”  
  (一)政务公开要同行政审批相结合,创建高效规范的服务体制。  
  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出的“理想化、彻底性”和“审批提速、服务提质、监察提效”的要求,加快服务中心建设,抓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整合行政审批资源,简化审批程序、削减审批事项、全面清理收费项目。通过多种服务手段强化“一切从简,好事快办”和“一切从俭,好事办好”的服务意识,开通网上审批服务、提供预约服务、设立“审批快速通道”、全程代办服务;印制“110行政审批资讯”,全面公开审批事项信息;实行审批“八公开”的“阳光”审批制度;加强服务中心效能监察;努力建设全国一流审批服务中心。全市未建立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或综合服务中心的区、县(市)、开发区要尽快建立,推动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二)政务公开要同基层创先相结合,树立典型和品牌。
  按照“全面开展,重点推进”的思路,今年市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将从全市各地区、各部门和各单位选择具有一定代表性的区域、县域、开发区、市直部门、中(省)直单位等12个部门作为全市首批政务公开示范单位,各示范单位要结合本部门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及时总结工作经验成果,树立政务公开典型,创立政务公开品牌。市、区、县(市)要形成各具特色的政务公开做法,以点带面,推动全市政务公开的深入开展。市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将召开经验交流会,在全市进行宣传和推广。
  全市各区、县(市)要下大气力抓好街道、乡镇、社区、村级基层政务公开建设,公开乡务、镇务、区务、村务,要公开工作内容、职责、办理事项、服务内容、经费使用、财政支出、政府各项补贴发放情况等应让百姓知晓的政务信息,设立监督和举报电话,杜绝形式主义。
  (三)政务公开要同人大、政协监督机制相结合,建立社会监督体系。
  按照“加强组织监督和民主监督”的要求,建立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监督机制。定期召开座谈会,广泛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知名人士的意见和建议,解决存在的问题,不断改进和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建立多层级监督体系,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劳动模范、企业职工、社区(农村)居民代表作为政务公开监督员,通过暗访、联查、发放民意测评卡等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发挥社会公众监督作用,促进全市政务公开的有效开展。
  (四)政务公开要同纠正行风相结合,建立考核评议机制。
  建立政务公开考核评议机制,实行“同步考核”办法。将全市各部门开展政务公开的组织体系、监督体系、考核体系、公开载体、信息公开、政策咨询解答、审批项目进厅等情况,纳入市政府纠风办《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考核评价办法》,逐步扩展考核评议范围和内容,细化考核项目,增加考核分数系。市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加大对各部门政务公开的日常工作考核力度,使日常考核和年终考核相结合。对假公开、不作为的部门,实行“一票否决”。
  二、创新政务公开形式,不断丰富公开载体  
  (一)建立“公民公共服务网”,增强政民互动。  
  建立沈阳市“公民公共服务网”,开设网上政民互动平台,扩大政府与百姓交流和沟通的渠道。“公民公共服务网”设置政务公开、公众互动、公众服务三大版块。通过今日沈阳、走进政府、政务要闻、公众参与等41个栏目,以博客、视频访谈、在线咨询、市民投诉、请您评议等形式,向社会公开政府部门的政务,解答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与百姓进行直接交流,倾听百姓心声,了解社情民意。“公民公共服务网”将设有问题应答和处理系统,对百姓反映的问题,经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后,通过处理系统及时回贴信息,使百姓“问有答、事有办、等有音”,拉近政府部门与百姓的距离。
  (二)加强新闻舆论监督和宣传,促进政府职能转变。
  在日报、晚报等主流新闻媒体开设“公共服务”专版、专栏,与“公民公共服务网”在关注民生、沟通政府与公众信息交流等方面进行连手合作。“公共服务”专栏,除刊登每月公民公共服务网发布的投诉情况、整改结果及相关新闻链接、社会各界人士的意见和建议、最新政务信息、博客文章外,还将针对“公民公共服务网”设置的公众互动、在线咨询等栏目,选择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深入采访报道,与网络形成互补、互动,共同促进政府部门不断提高服务意识,加快建设服务型政府。
  (三)统一新闻发布制度,规范发布行为。
  对全市各部门召开的涉及政治、经济和发展的重大事项,对百姓生活带来较大影响的自然灾害、重大事故、重大疫情等各项新闻发布会,由市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按照新闻发布会制度的规定,统一组织向社会发布,使群众能够及时了解情况。
  三、公开政府政务信息,切实保障群众知情权  
  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制定《沈阳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围绕行政主体基本情况和行政决策、执行、监督的程序、方法、结果等事项进行公开。全市各地区、各部门和各单位今年要将机构职能(职能简介、领导分工、内设机构)、政策法规(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的文件)、规划计划、工作业务(审批事项、管理事项、服务事项)及动态信息五类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事项,按照规定的程序、范围和时限,通过媒体和网络向社会公开,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同时,市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要指导和完善全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编制工作,推动政务公开由静态公开向动态公开拓展。
  四、加大推进办事公开力度,维护群众切身利益  
  全市教育、卫生、供水、供电、供气、供暖、公交、通讯、邮政、金融10个行业在去年推行办事公开制度的基础上,将办事公开同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结合起来,突出办事公开的重点。全市教育系统要把教育收费和招生考试等事项作为办事公开的重点;医疗卫生机构要把药品价格和医疗服务价格作为办事公开的重点;供水、供电、供气、供暖、公交等公用事业单位要将办事内容、收费标准、办事纪律、办事时限、服务承诺和事前告知、救助方式等作为办事公开的重点;通讯、邮政、金融等单位要将服务内容、窗口设置、人员职责、服务承诺、收费标准作为办事公开的重点。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丰富办事公开形式,创新便民服务举措。积极构建为民双向互动机制,搭建多种形式的沟通平台,拓宽民意反映渠道,形成有效的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权益保障机制,切实为群众提供公开透明、方便周到的服务。市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将通过抓典型单位,研究制定办事公开工作规则,编制《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指南》。
  五、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提高政务公开规范化水平  
  加强制度建设,是确保政务公开规范、持续推进的前提和条件。要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各项制度,提高制度的可操作性。制定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制度,明确各部门工作责任和各项工作的考评办法,加大日常考核力度;制定新闻发布制度,对涉及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重大决策,以及重大事件、重要工作等情况,组织有关部门通过新闻发布的形式向社会公开;制定政务公开信息备案制度,对全市政务公开信息实行统一管理;制定政务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对不按政务公开规定执行的部门或个人实行责任追究办法。通过建设各项制度,形成政务公开的制度体系,保障政务公开的有效开展。
  六、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政务公开工作体系  
  按照“坚持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主抓”的领导体制要求,全市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的政务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配备要在原有的基础上,进一步调整、充实和完善。有条件的部门要设立专门工作机构,配备专职人员,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管理力度。要充分发挥作用,切实履行职责,积极搞好组织协调和工作指导。要扩大政务公开推行范围,延伸推行层级,全市要形成市、县(区)、乡(街道)三级联动体系。要继续加强信息员队伍建设,建立街道、乡镇、社区、村级四级信息员体系,提高信息报送的数量和质量,积极开展优秀信息和优秀信息员评选活动。市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将加大对全市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和人员培训,组织各部门与各省市进行广泛交流学习,提高政务公开的整体水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240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