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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节性食品生产食品是监管的重点和难点;由于从事季节性食品生产的企业,在时令季节组织突击生产,生产时间短、生产周期不长,所以,这些从事季节性生产的企业就容易成为监管工作的盲点;为确保广大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加强季节性生产食品质量安全日常监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季节性食品分类
季节性食品是指根据季节特点或市场销售特点,在某一时间段突击生产带有明显的阶段性,非全年正常生产的食品。
季节性食品主要包括:酱腌菜、饮料(包括碳酸类饮料、果蔬汁饮料、含乳饮料、植物蛋白饮料、茶类饮料、包装饮用水等)、冷冻食品(包括冰糕、冰激凌、冰块、冰水等)、速冻食品、腌腊肉制品、蛋制品、棕子、月饼等。
二、对加强季节性食品生产日常监管的几点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责任落实到位
季节性食品生产的日常监管是食品日常监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确保食品生产质量安全的重要举措。各分局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和协调,有针对性地加强日常监管工作;要把季节性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巡查密切结合起来,以季节性食品专项整治促进全市食品生产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深入开展;要根据季节性食品的特点,突出监管重点,狠抓薄弱环节;要建立整治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分解任务,明确整治责任,强化整治措施,务求取得实效。对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给当地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重大损害的,要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2、严格监管,加强巡查力度
(1 )以县区为单位,各分局要与乡(镇)、村等基层组织积极配合,采取“进村、入户、入企”的方式,对辖区内从事季节性生产的企业进行全面调查,明确那些属于季节性生产的企业,生产的季节、生产的能力、产品的质量水平,并逐步实行计算机动态管理,做到季节性生产企业数量、质量状况、人员素质、生产设备、证照情况、产品流向等“六清楚”。
(2 )根据对季节性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普查信息,对企业的生产规模、生产条件、人员素质、质量管理能力、检验能力、诚信记录和产品质量安全状况等进行综合评价,针对不同的季节性生产企业特点制定巡查计划,实施不同的监管方式。
(3 )根据不同的季节、不同的产品,制定与之相应的巡查监管方案,日常巡查必须安排在生产状态下进行。对生产周期不长的产品,务必在生产阶段安排。
3、建立季节性食品生产开业歇业申报制度。
对季节性、临时性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实施开业歇业申报制度。企业在其开业或歇业时,应向协管员或监管员报告,协管员和监管员要及时向县质监部门和乡镇政府报告。小企业小作坊开业前,县级质监部门应组织技术人员、协管员和监管员对其卫生状况、生产条件和质量安全控制措施进行核查,符合要求的方可准许开业。
4、 加强监督检查,强化企业是食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
加强对从事季节性食品生产,特别是季节性生产食品小作坊、黑窝点的监督检查和整治,强化企业法定代表人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按照食品生产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严格实行市场准入,改善生产条件,加强生产管理,严格生产过程控制,严格出厂检验,提高食品生产加工者的安全意识,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督促引导已具备条件的食品生产企业,尽快申办食品生产许可证,依法开展生产活动,逾期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要坚决依法查处;强化日常监管,对无《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的要依法抄告相关部门取缔,对不符合生产和卫生条件要求的,要吊销有关证照;严厉查处无标准生产食品和生产不合格食品的违法行为,坚决打击生产加工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行为,提高食品质量和安全保障水平。
5、按照季节性产品的特点,加强监督检验
不同的产品其生产的季节也不尽相同。各相关部门要根据季节性产品的时间特点,在其生产状态下组织监督抽查。对于抽查检验不合格的企业,要严格后处理工作的力度。各分局要监督企业整改到位、处罚到位、复查到位。对于出现一次以上不合格的企业,分局要对该企业实施加严检验;整改后经检验仍不合格的要责令其停产,同时加大曝光力度,直至吊销许可证,未获生产许可证的,要建议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依法取缔。
6、开展季节性食品专项执法检查。
根据食品消费的季节特点,春季以包装食品、腌制食品、干菜制品等为重点,突出抓好保质期限、添加剂使用、标注标识等问题;夏季以冷冻食品、生鲜食品、饮料饮品等为重点,突出抓好冷藏条件、过期变质、食品卫生等问题;秋冬季节以腌腊肉制品、水产品、蛋制品、月饼、干果、坚果等为重点,突出抓好规范标注、药物残留、掺杂使假等问题。
7、加强宣传教育,提升成都食品优势企业
各分局要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督促季节性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提高法制意识、质量意识、诚信意识、责任意识和食品安全意识,依法规范生产经营行为;大力宣传食品安全科普知识,使广大群众切实增强预防夏季食源性疾病的意识,获得基本的食品安全知识和依法维权的法律知识,提高防范能力;及时报道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所作的工作,宣传优质食品、优良品牌和优秀企业,帮助企业争创“中国名牌”“国家免检产品”等,带动成都食品企业做大做强,促进本市经济发展。
8、加强信息沟通,及时通报整治效果
季节性生产日常监管工作实行定期报送信息制度,各分局每季向市局监督处报送一次监管进展情况,以便掌握整治进度,总结整治经验,及时发现并解决整治中存在的问题。市局监督处将及时总结表彰整治工作中的经验成绩,对工作不得力,进展缓慢的分局予以通报批评。
2007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