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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改善城市道路交通环境的工作意见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7-03-19 生效日期: 2007-03-19
发布部门: 江西省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洪府厅发[2007]2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适应我市社会经济发展的要求,提高城市道路规划、建设、管理水平,努力为我市现代文明花园英雄城市的建设和经济发展创造更加安全畅通、和谐的交通环境,解决城市道路交通堵和乱的突出问题,特制定本工作意见。
  一、工作目标
  (一)围绕“三环十一射”的城市总体框架,完成《南昌市城市综合交通规划(2005-2020)》、《南昌市道路交通管理规划(2006-2015)》、《南昌市交通发展白皮书》、《老城区交通发展战略研究》和《南昌市公共交通专项规划》的编制。
  (二)加强交通管理社会化进程,加大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力度,将整治城市“三乱”(行人乱走、非机动车乱行、机动车乱停)活动纳入文明城市创建活动中,不断提高城市文明,努力提高交通参与者交通安全意识。
  (三)开展城市道路交通工程改造工作,科学组织开展老城市区道路改造工程,拓宽、渠化路口,不断完善交通设施,进一步缓解老城区的交通拥堵。
  (四)建设智能化信息控制系统,完善规范性的交通语言。
  (五)树立静态交通理念,建设与交通发展需求相匹配的社会停车场;恢复已建成的停车场功能;鼓励有条件的单位、个人开办社会停车场,进一步缓解老城区停车难问题。
  (六)道路交通事故实现“一降两保”(即交通事故下降、保安全、保畅通)。
  (七)深入开展城市道路交通“畅通工程”。在巩固二等管理水平的基础上,努力争创一等管理水平。
  (八)推动创建平安畅通县区工作向纵深发展。力争2007年上半年城区的各区率先达到平安畅通县区创建标准;年底前全部县区都达到平安畅通县区创建标准。
  二、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综合治理城市交通
  成立南昌市道路交通管理委员会,委员会由市政府胡宪市长任主任,市委常委、市公安局长胡焯任第一副主任,副市长黄春平任常务副主任,副市长刘建洋任副主任,市委宣传部、市建委、市发改委、市商贸委、市财政局、市规划局、市交通局、市公路局、市政公用事业局、市教育局、市园林局、市公安局、市物价局、市环保局、市工商局、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市公安交管局、市政控股投资公司、各县(区)政府为成员单位。道路交通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由市政府副秘书长周光华兼任办公室主任,市公安交管局局长杨子进任常务副主任,办公室设在市公安交管局。
  (二)加强道路交通前瞻性研究,编制城市道路管理各项规划
  结合南昌市城市总体规划,由市规划局牵头于今年6月底前完成《老城区发展战略研究》、《南昌市城市综合交通规划(2005-2020)》。由市发改委牵头于10月底前完成《南昌市交通发展白皮书》。由市市政公用局牵头于7月底前完成《南昌市公共交通专项规划》编制。由市交管局牵头于3月底前完成《南昌市道路交通管理规划(2006-2015)》。
  (三)加大交通安全宣传力度,提高市民交通安全意识
  根据中宣部等部门联合下发的《“保护生命,平安出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程实施方案》和江西省委宣传部等六部门下发的《江西省“保护生命,平安出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程实施方案》的要求,在全市大力开展道路交通宣传教育活动,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市委宣传部组织各新闻单位认真履行《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的宣传教育义务,充分利用公众媒体,广泛深入地开展宣传报道。
  2、市教育局要将交通安全教育纳入教学内容,确保每个学生每学期不少于两堂交通安全课。
  3、市司法局以全民普法教育为切入点,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以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知识为主要内容的普法教育,举办一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普法考试。
  4、市文明办、市公安局、市安监局在全市开展创建20个交通安全示范村、20个交通安全示范社区、20个交通安全示范单位活动,同时,评出若干个“黄牌警示单位”。
  5、市市政公用事业局组织公交车、出租车驾驶人员继续开展“文明行车,从我做起”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交车、出租车驾驶人员遵章守法的意识。此项工作于3月底前步入正轨。
  6、由市委宣传部牵头,5月份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创建和谐交通,做文明行路人”为主题的宣传月活动。
  7、由市公安交管局牵头做好全国第一个公共交通周及今年9月22日我市首个“无车日”活动。
  (四)打造城市经济圈,加快路网建设
  1、建立快速路、主干路骨架网,明确等级功能,提高系统的畅通性。近期力争实施道路骨架网工程:洪都大桥建设、洛阳路下穿火车站建设、阳明路下穿青山湖隧道工程、高新南大道建设、青山湖南大道建设、昌湾公路、洪湾公路建设。
  2、加快老城区路网的改造,改善次干道和支路系统,打通断头路,提高道路系统的可达性。各区政府要结合城中村改造、低洼危旧房的改造,加大支路、街巷道路的改造拓宽,打通道路微循环,形成区域性的微循环路网,缓解主干道、次干道的交通拥堵。
  (五)科学组织交通,缓解老城区的交通压力
  1、治理老城区交通堵点,缓解城市交通拥堵。⑴拆除八一大道的民德路口二附院老门诊楼,开辟右转弯车道,消除瓶颈。⑵选择商业繁华路口设置过街设施。⑶对南京西路的文教路口进行工程改造和交通渠化。⑷对阳明路的青山路口地下通道进行改造,增加右转弯车道,优化公交站点设置。⑸取消八一广场周边路面停车泊位或提高路面临时停车泊位的收费标准,减少车辆在广场周边的停留。以上工作由有关部门组织论证,分步实施。
  2、扩大中型(含)以上货车限时禁行范围。根据道路交通状况。由市公安交管局牵头组织实施中型(含)以上货车限时禁行范围工作。
  3、选择适宜的道路上采取禁左、机动车单行等措施,最大限度发挥支路的交通功能。此项工作由市公安交管局牵头调研论证,组织实施。
  4、根据《南昌公路主枢纽总体布局规划》,在城市东、南、西、北建设客运场站,逐步将一环区域内的公路客运场站分流、外迁。同时,统筹考虑公路客运和城市公交接驳场站的建设。
  5、对实行错峰上下班制进行调研。在交通通行的时间分配上“削峰填谷”,均衡高峰时段交通流量。
  (六)加大管理设施投入,强化交通科技应用
  有计划分步骤对全市交通标志、标线、护栏、信号灯进一步规范完善。
  1、由市公安交管局、市市政公用事业局、各区政府(含开发区)负责,各自增设、完善交通标志、标线。
  2、建设自适应交通信号控制系统,通过协调控制手段解决部分易堵路口路段的交通堵塞问题,重点改善一环内的交通环境。
  (七)加强交通立法,提供执法保障
  积极争取省政府支持,为制定《南昌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创造条件,市政府法制办要将《南昌市车辆停放管理规定》列入2007年市政府立法计划,报市政府同意后,市公安交管局和市市政公用局组织实施,切实为改善道路交通环境提供坚强的法制保障,于6月底前完成。
  (八)加快停车场建设,解决停车供需矛盾
  1、全面调研全市停车布局,就新老城区停车场建设提出指导意见,修改完善现有的配建停车标准。引进先进的停车技术,加快停车场建设,制定优惠政策,鼓励企业、个人开办院内停车场,以缓解停车难的问题。凡是吸引交通流的项目(如酒店、娱乐场所等)必须进行交通影响评价,实行一票否决。
  2、凡按规划批准建设的停车场改变其原有用途的,必须督促整改,恢复其原批准建设的功能。
  3、凡改变房屋用途,用作酒店、餐饮、娱乐等场所,其停车泊位必须严格审批、严格管理,并提高收费标准,有相关职能部门组织论证,分布实施。
  4、规范临时占道停放。道路宽度允许的部分支路,可科学规划、设置时段性占道停车泊位。增设路面停车泊位必须经过严格审批。现有的停车泊位实行区域差别计时累进收费。人行道不得设置停车泊位。
  (九)优先发展公共交通,优化调整公交线网
  1、树立大公交理念,优化公交线网。中心城区线路减少重复,边缘地区扩大覆盖,逐步建立以“快线网为骨架、普线网为基础、支线网为补充”的三级公共交通网络。
  2、坚持公交优先,选择解放西路、东路实行公交优先试点。
  3、规范公交临时站台,将部分机动车道上的公交车临时停靠站点迁移至人行道上。在有条件的道路上,在站台后的人行道上辟出非机动车道,以避免公交车与非机动车的干扰。
  (十)治理交通事故黑点,消除交通安全隐患
  对2007年排查出的南昌县振兴大道定岗路口(县道)、进贤320国道罗范路口、新建县东化樵舍路口、安义县南安公路23KM+300M路口、湾里蛟万公路店罗路口等5个事故黑点采取改造路口、增设警告、警示标志等措施进行治理。
  (十一)治理交通乱点,开展交通秩序整治。
  以缓解城市交通拥堵为目标,针对营运车辆(含摩托车、电动车、无牌无证车辆、盗抢机动车等)非法违规、超员超速、不按规定行驶问题,以及行人、非机动车交通秩序、学校周边交通秩序、危险化学品道路安全秩序、静态停放等突出问题,扩大路面管控范围,加强道路监管,突出重点路段、重点时段的疏导管理,做到每月开展一次专项整治,带动交通秩序全面改善,确保道路安全、畅通、有序。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全市各级领导要提高认识,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作为坚持以人为本,实现执政为民的一个重要目标,作为提高社会管理水平、推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要切实加强对改善道路交通环境工作的组织领导,各职能部门要结合各自的工作实际,切实履行工作职责,细化工作任务,实行项目推进,落实层级责任制,责任落实到人,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实现预期工作目标。
  (二)密切配合,整体作战。各职能部门要牢固树立全局一盘棋思想,讲政治、顾大局,摆正部门利益和全局利益的关系,密切配合,相互协调,形成合力,要主动向省有关部门汇报,加强沟通与协调,争取方方面面的理解和支持,要进一步加大舆论宣传力度,动员全社会力量齐抓共管。
  (三)加大投入,提供保障。市发改委、市建委、市财政局要根据全市交通设施建设的实际情况,突出重点,列出项目,多渠道筹措,科学安排今年交通工程改造建设和交通设施建设经费,并予以保障到位。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也要专项安排道路交通设施的建设和改造经费。各职能部门也要结合各自的工作实际,加大相关工作的经费投入,确保各项任务顺利完成。
  (四)加强检查,强化督导。各职能单位要加强对各自工作的检查落实,确保措施到位,责任到人。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委员会要加强对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的督导,每月召开调度会,调度督促各项工作的落实,对贻误工作,影响工作进展的单位视情况予以通报或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江西省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七年三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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