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 江西省中小企业局、中国农业银行江西省分行、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农业厅、江西省外国专家局《关于印发江西省一村一品示范点融资担保试点方案的通知》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七年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