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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信息化委员会关于报送上海市信息化“十一五”行业规划、区县规划编制工作情况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7-03-21 生效日期: 2007-03-21
发布部门: 上海市信息化委员会
发布文号:

市信息化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区、县信息委:
  根据《关于印发<上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十一五”规划编制实施计划>的通知》(沪信息委规(2004)99号)和《关于印发上海市信息化“十一五”专项规划、行业规划、区县规划建议选题的通知》(沪信息委规(2004)182号,以下简称《选题通知》),本市信息化“十一五”规划体系由总体规划、专项规划、行业规划和区县规划四部分构成。其中,总体规划由我委组织编制,专项规划由我委会同相关部门或单位组织研究、编制,行业规划、区县规划分别由相关部门和各区县组织研究、编制。为加强信息化“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的管理,请各部门、各区县于4月30日前将信息化“十一五”行业规划、区县规划编制工作的情况报送我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范围
  1.《选题通知》中列出的信息化“十一五”行业规划、区县规划的编制情况。
  2.未在《选题通知》中列出但有关部门已发布或即将发布的信息化“十一五”行业规划的编制情况。
  二、报送材料
  规划(或规划草案)及其编制说明的纸质版(各一式两份)、电子版以及《规划基本情况表》。
附件:规划基本情况表


上海市信息化委员会
二○○七年三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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