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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唐山市公安局关于认真吸取路南财华纺织品商店火灾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大消防监督执法工作力度的报告》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7-02-05 生效日期: 2007-02-05
发布部门: 河北省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唐政办函[2007]1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园区、管理区、工业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春节将至,为切实做好节日期间的消防安全工作,现将《唐山市公安局关于认真吸取路南财华纺织品商店火灾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大消防监督执法工作力度的报告》(唐公呈[2006]3号)转发给你们,同时市政府提出如下意见,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是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和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切实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要精心组织,严密部署,将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到各级各有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坚决预防和遏制火灾事故尤其是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是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加大执法力度,切实消除火灾隐患。新春佳节既将到来,要组织公安、消防、安全生产监管、旅游、商务、文化等部门立即开展一次以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的消防安全大检查,加大对存在火灾隐患单位的查处力度,对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可能发生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重大安全隐患要采取果断措施,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改。
  三是强化消防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社会氛围。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广泛开展以冬季防火灭火常识为主的宣传教育,规范群众燃放鞭炮和安全用火、用电、用气行为,提高全社会消防安全意识和水平。各级各有关部门及企事业单位要加强对从业人员的消防教育培训工作,提高预防和扑救初期火灾的能力,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氛围。
  四、加强备勤和值班工作。各级公安消防部队要加强备战执勤,切实做好灭大火的各项准备,遇有火情,确保能够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损失。同时,要切实加强春节值班工作。节日期间,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安排专人昼夜值班,确保信息畅通。发生重大火灾或遇到异常情况要及时妥善处理,并按规定立即报告市政府。
二OO七年二月五日
附:唐山市公安局关于认真吸取路南财华纺织品商店火灾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大消防监督执法工作力度的报告
2007年1月7日上午9时,我市路南区福宁街36号财华纺织品商店发生火灾,市119消防指挥中心接警后迅速调集责任区消防四中队前往扑救,随后调集八中队、二中队、一中队、特勤一中队、特勤二中队、开滦唐山矿消防队、唐钢南区消防队增援,火灾于上午11时被彻底扑灭。火灾烧毁各种床上用品及成衣等纺织品,涉及商户8家,火灾直接经济损失物价部门正在核实中,火灾现场物证已送至公安部天津消防科研所进行鉴定。
  当前,风干物燥,我市已进入冬季火灾多发期和重特大火灾事故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的高发期,城乡居民生产生活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剧增,引发火灾的不安全因素明显增多,特别是春节、元宵节将至,期间的庆祝集会和庙会、灯会等文化活动集中,企事业单位和城乡居民节日期间文化娱乐、旅游出行频繁,旅游景点、宾馆饭店、商场市场、歌舞娱乐、交通枢纽人员高度聚集;各类展销、促销等经贸活动集中,一些生产经营单位突击生产,违章作业,带险经营,极易发生火灾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全市消防安全形势十分严峻。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公安厅12月20日召开的“全省冬季防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切实吸取路南区财华纺织品商店火灾事故教训,进一步做好我市消防安全工作,全力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结合我市当前消防安全形势,我局近期将开展以下工作:
  一是在全市范围内以大型商场、市场、歌舞娱乐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易燃易爆等单位为重点,认真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重点检查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和消防安全出口是否畅通、自动消防设施运行是否正常、火灾隐患整改是否及时、特殊工种是否持证上岗、各项安全防范措施是否落实到位等问题。
  二是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对火灾隐患发现一起,督促整改一起,依法处理一起。对于火灾危险性大、一旦发生火灾容易造成群死群伤的,将坚决依法采取责令停产停业、停止使用,以及对相关单位和责任人实施行政处罚、行政拘留等强有力的措施,坚决杜绝变通处罚、以罚代拘等降格处罚现象,切实维护消防法法规的尊严,坚决督促消除隐患,确保安全。
  三是广泛开展冬季消防安全宣传活动。借助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结合冬季火灾特点以及节日期间人民群众用火、用电、用气增多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消防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全民消防安全素质,有效预防火灾发生。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园区、管理区、工业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春节将至,为切实做好节日期间的消防安全工作,现将《唐山市公安局关于认真吸取路南财华纺织品商店火灾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大消防监督执法工作力度的报告》(唐公呈[2006]3号)转发给你们,同时市政府提出如下意见,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是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和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切实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要精心组织,严密部署,将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到各级各有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坚决预防和遏制火灾事故尤其是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是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加大执法力度,切实消除火灾隐患。新春佳节既将到来,要组织公安、消防、安全生产监管、旅游、商务、文化等部门立即开展一次以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的消防安全大检查,加大对存在火灾隐患单位的查处力度,对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可能发生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重大安全隐患要采取果断措施,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改。
  三是强化消防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社会氛围。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广泛开展以冬季防火灭火常识为主的宣传教育,规范群众燃放鞭炮和安全用火、用电、用气行为,提高全社会消防安全意识和水平。各级各有关部门及企事业单位要加强对从业人员的消防教育培训工作,提高预防和扑救初期火灾的能力,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氛围。
  四、加强备勤和值班工作。各级公安消防部队要加强备战执勤,切实做好灭大火的各项准备,遇有火情,确保能够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损失。同时,要切实加强春节值班工作。节日期间,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安排专人昼夜值班,确保信息畅通。发生重大火灾或遇到异常情况要及时妥善处理,并按规定立即报告市政府。
二OO七年二月五日
附:唐山市公安局关于认真吸取路南财华纺织品商店火灾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大消防监督执法工作力度的报告
2007年1月7日上午9时,我市路南区福宁街36号财华纺织品商店发生火灾,市119消防指挥中心接警后迅速调集责任区消防四中队前往扑救,随后调集八中队、二中队、一中队、特勤一中队、特勤二中队、开滦唐山矿消防队、唐钢南区消防队增援,火灾于上午11时被彻底扑灭。火灾烧毁各种床上用品及成衣等纺织品,涉及商户8家,火灾直接经济损失物价部门正在核实中,火灾现场物证已送至公安部天津消防科研所进行鉴定。
  当前,风干物燥,我市已进入冬季火灾多发期和重特大火灾事故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的高发期,城乡居民生产生活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剧增,引发火灾的不安全因素明显增多,特别是春节、元宵节将至,期间的庆祝集会和庙会、灯会等文化活动集中,企事业单位和城乡居民节日期间文化娱乐、旅游出行频繁,旅游景点、宾馆饭店、商场市场、歌舞娱乐、交通枢纽人员高度聚集;各类展销、促销等经贸活动集中,一些生产经营单位突击生产,违章作业,带险经营,极易发生火灾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全市消防安全形势十分严峻。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公安厅12月20日召开的“全省冬季防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切实吸取路南区财华纺织品商店火灾事故教训,进一步做好我市消防安全工作,全力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结合我市当前消防安全形势,我局近期将开展以下工作:
  一是在全市范围内以大型商场、市场、歌舞娱乐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易燃易爆等单位为重点,认真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重点检查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和消防安全出口是否畅通、自动消防设施运行是否正常、火灾隐患整改是否及时、特殊工种是否持证上岗、各项安全防范措施是否落实到位等问题。
  二是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对火灾隐患发现一起,督促整改一起,依法处理一起。对于火灾危险性大、一旦发生火灾容易造成群死群伤的,将坚决依法采取责令停产停业、停止使用,以及对相关单位和责任人实施行政处罚、行政拘留等强有力的措施,坚决杜绝变通处罚、以罚代拘等降格处罚现象,切实维护消防法法规的尊严,坚决督促消除隐患,确保安全。
  三是广泛开展冬季消防安全宣传活动。借助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结合冬季火灾特点以及节日期间人民群众用火、用电、用气增多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消防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全民消防安全素质,有效预防火灾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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