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在线律师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河北省保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保定市地方特色食品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7-01-30 生效日期: 2007-01-30
发布部门: 河北省保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保定市地方特色食品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的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保定市地方特色食品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地方特色食品的安全质量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打造地方名牌食品,促进我市食品产业的健康发展,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地方特色食品专项整治行动。为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思路
  按照“各级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原则,坚持整治与帮扶相结合的思路,以执法整治为手段,以规范提高为目标,针对当前我市地方特色食品的安全状况,认真排查食品安全隐患,规范食品企业生产、经营行为,全面提升我市地方特色食品的质量安全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不断创新监管方式,探索长效监管机制,实现全市地方特色食品产业的良性、健康发展。
  二、工作内容
  (一)关闭一批。强化监管力度,坚决关闭不符合食品生产条件的企业,取缔无证无照生产窝点。
  (二)打击一批。抓住小作坊、小企业等整治重点,严厉查处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犯罪行为,解决我市特色食品生产加工、经营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三)规范一批。加大帮扶力度,督促、引导特色食品企业严格按照有关标准进行生产、经营,有效改善企业的生产经营环境和条件,全面消除食品安全隐患,提升特色食品质量安全内在水平。
  (四)扶持一批。坚持扶优扶强工作思路,对优质产品、优秀企业和传统老字号进行重点扶持,充分发挥老字号、老品牌的优势,带动全市食品产业健康、快速发展。
  三、整治重点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以我市区域性特色食品和传统老字号、名优食品为重点,针对生产加工、经营、消费三个环节,集中力量进行整治、规范和扶持。
  (一)区域性特色食品:高碑店豆腐丝(高碑店、涿州、定兴),容城月饼馅,望都辣椒制品,阜平蜜饯制品,安新糕点,保定乳制品(市区及有关县、市),徐水白酒,徐水驴肉,博野、高阳熟鸡,博野盐渍菜,白洋淀咸鸭蛋,定州熟肉制品,满城果脯、罐头等;
  (二)传统老字号、名优食品:肉及肉制品(莲池牌、王成兰牌、唐尧羊肉),白酒(刘伶醉、五合窖),槐茂酱菜,马家老鸡,刘氏三兄弟卤煮鸡,稻香村糕点,俏馔馒头等。
  四、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2007年2月1日至2月16日)
  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组织专门力量,通过进村、进户、进企业,全面调查本地特色食品企业的数量、现状、分布情况、生产条件及质量安全水平,为企业建立起“一户一档”的动态质量档案。根据本地、本系统地方特色食品质量安全工作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制定出具体工作方案和工作措施,认真组织部署整治规范工作,确定工作标准,落实工作责任。逐村、逐户、逐企业做好宣传发动及集中整治前期准备工作。
  (二)集中整治(2007年2月17日至6月30日)
  重点针对小企业、小作坊,加大执法巡查和产品抽检的力度频次,结合全市食品安全工作总体部署,全面查找、整改食品安全隐患,集中力量关闭、取缔不具备生产条件的小作坊、黑窝点和无证无照加工户,及时查封、销毁存在质量安全问题的食品,公开处理一批制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案件和人员。
  (三)规范提高(2007年7月1日至10月31日)
  在前一阶段工作的基础上,建立地方特色食品安全巡查制度,逐级配备专(兼)职人员,强化日常巡查,不断巩固整治成果,防止反弹。同时,逐步将工作重点从执法监管转移到引导帮扶上来,帮助企业改进生产工艺和条件、添置生产设备、培训技术人员、提高管理水平、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增强诚信经营意识,引导企业规范发展。对优秀企业、优质产品要加大保护和扶持力度,强化打假工作,按照“一企一策、一品一策”的原则,制定有针对性的帮扶措施,促其进一步做大做强,带动整体产业良性、健康发展。
  (四)总结验收(2007年11月1日至11月15日)
  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对整治规范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分析,查找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并认真抓好落实。市食品安全监管协调领导小组组成检查验收组对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食品安全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地方特色食品安全质量状况直接影响一个地区的对外形象和区域经济发展。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站在建设“京南近海强市名城”的高度,将此项工作作为食品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作为一项重要的民心工程纳入本地、本系统的核心工作内容。各县(市、区)政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专门领导机构,明确主管领导,抽调得力工作人员,认真谋划,精心组织,科学实施,确保整治规范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二)明确职责,强化落实。市食品安全监管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市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协调、督导检查工作,并随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各县(市、区)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地方特色食品专项整治行动全面负责;政府有关部门按照各自业务职能负责各个环节的整治规范工作,生产加工环节由质监部门负责,流通环节由工商部门负责,餐饮企业由卫生部门负责,畜牧水产、农业、商务、公安、林业、粮食、供销等相关部门积极做好配合工作;各企业主管部门负责做好直属企业的整治规范工作。
  各级、各部门既要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又要强化沟通配合,协调联动,形成条块结合、统一严密、权威高效的监管网络,消除监管盲区和死角。各项任务目标要层层分解,责任到人,确保落到实处、取得实效。此项工作将纳入市政府督查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对因工作不落实、行政不做为、地方保护、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人员要严肃追究责任。
  (三)扩大宣传,营造氛围。各地各部门要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活动,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防范意识和防范技能。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监督引导作用,积极报道特色食品专项整治行动成果,树立诚信守法经营典型,公开曝光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案件,公布被查处取缔的企业和不合格产品名单,震慑违法犯罪分子,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要进一步完善举报监督机制,鼓励消费者对各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进行举报,倡导同行业企业间进行相互监督,及时受理举报申诉,迅速查处举报案件。
  (四)认真总结,不断提高。专项整治行动期间,要保持信息畅通,及时报送工作信息,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分析、查找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及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措施,及时查处发现的食品安全问题。要不断探索长效监管机制,使我市地方特色食品质量安全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实现全市地方特色食品产业的良性、健康发展。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将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于2月16日前报市食品安全监管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5906076,联系人:邓东芳,电子邮箱:bddadeng@163.com)


2007年1月30日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721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